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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被母親從60萬漲到80萬,女兒賭氣離家:親情真冰冷,妳怎麽看?

01

關於婚姻,其實在我們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習俗需要遵循,曾經就有人總結說:“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現在我們稱之為‘彩禮’。”

其實,彩禮並不是阻擋婚姻的唯壹屏障,還有更多其他雜亂無章的規矩。

比如,男方去女方家接親的時候,需要在門縫裏塞紅包,壹直到裏面堵門的人滿意,才能開門接親。

有的地方還有上車費,下車費,等等各種其他的要錢習俗。更甚至,有些人還把結婚後改稱呼,也當成“換錢”的籌碼,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改口費”。

當然,這其中諸多的“習俗”中,能夠真正左右有情男女的,就數“彩禮”為先了。

對很多人來說,彩禮儼然已經成為了,有情男女步入婚姻最難跨越的壹道屏障,如果雙方能和諧地把彩禮的事情辦好,那麽將會是美滿姻緣。

然而,如今的彩禮總是讓婚姻充滿了金錢的味道,因為彩禮,攪黃了多少對有情人。達不到要求,就不結婚。

有的人,在訂婚時可能會遷就對方給的彩禮少,可到了結婚接親之前,卻又突然變卦,看著好事將成,就拿“臨門壹腳”作為要挾,繼續給步入婚姻增加負擔。

我見過太多這類的事情,本來婚事都商量好了,可最後都會因為壹些不知足的女方父母臨時變卦,導致壹樁本來可以很好的婚姻,直接終止作罷。

02

芬芬和男朋友是大學同學,兩個人畢業後,留在同壹城市,後來在壹次同鄉同學聚會上,兩個人見面互生好感,經過多次接觸後,就談起了戀愛來。

兩個人之前上大學的時候,只是認識,那時候各自都有屬於各自的戀情,他們最多也就是因為是同鄉的份上,互相問候壹下。

隨著畢業季的來臨,他們也就各自分手了。分手後,他們都沒有再繼續戀愛,而是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了工作上。

後來,相識相戀後,很快兩個人就同居到了壹起。兩個人做任何事情都還算是有分寸的,就這樣相處了6年,他們彼此都覺得應該談婚論嫁了。

於是,就帶著對方見了彼此的父母。

芬芬的男朋友張峰在她父母眼裏,有點不合格,原因是覺得他家裏沒多少錢,不算富裕,怕他拿不出彩禮錢來。

可芬芬在張峰父母的眼裏,卻是個非常好的姑娘。不僅對她百般好,還囑咐張峰,結婚以後不論遇到什麽事情,都要聽芬芬的話。

說實在的,很多女人在第壹次見準公婆的時候,都會被對方給下馬威,從而害怕將來處理婆媳關系。但是芬芬不同,她遇到的準公婆,卻把她當寶貝壹樣對待。

不管芬芬的父母怎麽看待張峰,芬芬都已經跟他在壹起生活了6年,他們彼此已經把各自的生活,融入了對方的生命裏。所以,不管他們是不是反對,芬芬是非張峰不嫁的。

就這樣,芬芬的父母就向芬芬妥協了。可是在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芬芬的父母卻提出了高額彩禮,尤其是芬芬的母親,她的態度更是強硬。

她說:“既然妳們這個婚必須要結,那麽就準備60萬的彩禮吧。壹分錢都不能少,不然就別結這個婚。”

60萬彩禮。聽到這個數字,芬芬都嚇了壹跳。

“媽,咱們這邊結婚,最多也就8萬8的彩禮,妳怎麽給張峰家要60萬彩禮?就算咱們這邊有錢的人家,頂多也就二三十萬彩禮啊。”

芬芬的母親既然開口了,也就做好了應對芬芬質問的準備。她毫不客氣地對芬芬說:“妳弟弟不是還沒結婚嗎?咱們家就這壹個寶貝疙瘩,他結婚不僅要置辦彩禮,還得買房子。所以,我打算把妳的彩禮,壹半給他當作彩禮,壹半首付買套房。”

芬芬和她弟弟是龍鳳胎,因為弟弟當初學業不怎麽好,現在上班掙錢也壹般,如今還沒有買房,更別說娶媳婦了。

芬芬的母親倒是什麽都敢說,當然這也符合她強勢的性格。

可是這60萬彩禮,對於張峰家來說,確實是個很龐大的數額。平常家裏也就十幾二十幾萬的存款,留著給兒子準備結婚用。壹下子掏60萬,不僅要掏空家裏不說,以後還要舉債過日子了。

03

芬芬知道,她是改變不了父母的意思的。並且張峰多少也了解壹些芬芬的父母,畢竟芬芬經常跟張峰說,自己小時候就感覺父母偏愛她弟弟。

其實,芬芬要比她弟弟出生晚了幾分鐘,可父母覺得芬芬如果當妹妹,就沒辦法代替他們照顧兒子了,所以在兩個孩子出生後,就讓芬芬做了姐姐。

所以,在父母見面商量彩禮的時候,芬芬和張峰壹直跟張峰的父母使眼色,讓他們不要著急。畢竟,這幾年工作,兩個人各自都攢下了壹些存款。再加上張峰他父母的積蓄,差不多也能湊夠60萬的彩禮。

張峰對芬芬也真愛,所以才會答應了芬芬她母親過分的要求。

他覺得,只要兩個人能順順利利地結婚,將來只要兩個人的心是往壹塊使勁的,那麽日子總會過好的。

所以,在雙方父母見完面之後,芬芬就瞞著父母把自己的積蓄全都拿了出來,並且又從閨蜜那借了幾萬,湊夠二十萬,給了張峰。

張峰的父母看到芬芬的真心,心裏更是喜歡的不得了,所以也就心甘情願地把他們老兩口的二十萬積蓄壹分不剩地拿了出來。

就這樣,婚禮的日子定了下來。芬芬期待著做美美的新娘,能和自己愛的人,也愛自己的人在壹起,想想都幸福。

然而,在結婚的前壹晚,芬芬的母親突然又變卦了。

原來,芬芬她母親是聽了親戚的攛掇,說是在接親的時候,要再追加20萬的開門費,上車費等等。

親戚們說:“60萬都拿了,還差這20萬?再說了,這些開門費,上車費,還有婚禮上的改口費,都是必要要給的。追加的20萬,全當是壹口氣把所有的費用全給了。更何況,這本來就是咱們本地的習俗。”

芬芬的母親壹想到又能多拿到20萬,為了自己的兒子以後能少辛苦點,就改變了原先的主意,就偷偷給男方說,要再給20萬的開門費。

說實話,對於大部分普通的家庭,當下結個婚,最多也就十多萬的彩禮,高於十多萬的,要麽就是土豪,要麽就是要賣女兒。

像芬芬媽媽這樣,漫天要彩禮的,不就是把女兒當商品“賣”了嗎?

所以,男方家接到芬芬她母親的電話時,就考慮要不要退婚了。張峰的父母跟張峰說,這結壹次婚,相當於前後花了100多萬。他們家就是個普通家庭,光結婚彩禮就80萬,還要首付買套房,除非就是賣掉現在住的老房子。

張峰看著蹲在門口抽煙的父親,再看看壹臉滄桑的母親,心裏難受極了。壹邊是心愛的姑娘,壹邊是因為自己結婚都已經丟了半條命的父母。

張峰忍不住,就給芬芬發了壹條信息,把芬芬的母親打電話的事情,告訴了芬芬。芬芬聽到自己的母親又要追加20萬的彩禮時,特別震驚。

她知道,張峰家已經盡了努力,再繼續追加20萬彩禮,那簡直就相當於要命了。她覺得自己的母親特別過分,簡直就把自己當成了壹件商品“賣”了。

04

最後,芬芬做出了壹個決定,她得為自己的幸福考慮,她愛張峰,不能因為彩禮這個擋著婚姻的門檻,毀了自己未來的幸福。

所以,她決定去找張峰,然後跟他“私奔”,到他們上學的城市,過屬於他們自己的生活。

其實,芬芬的性格跟她母親的類似,她母親性格強勢,而她性格也略帶倔強。既然有了決定,那麽就實行行動。

芬芬悄悄地偷走了自己的戶口頁,趁著父母半夜睡著,提著自己的行李直奔張峰家。

當時,張峰是不敢帶著芬芬走的。因為他考慮到了後果,芬芬的父母肯定會在之後的日子裏來鬧騰自己的父母。

可就如芬芬所想的那樣,如果妥協了,那麽他們將來的幸福很可能就毀於壹旦了。經過多次思量後,當晚張峰和芬芬就離開了家鄉,去了他們上大學的城市。

當然,芬芬也不是那種特別決絕的孩子,她給她父母留了壹張字條。說自己不是他們養來“換錢”的商品,母親的做法讓她看到了親情的冰冷。

她還說,那60萬的彩禮錢,她壹分沒動,就當是還了父母的養育之恩,自己今後要過屬於自己的小幸福了。除非他們將來能想得通,不然她再也不會主動聯系家裏人。

正如張峰擔心的壹樣,芬芬的父母確實去張峰家裏鬧了,可再怎麽鬧,60萬彩禮張峰家沒有要回去,他們自然也就不占理。

其實,有些丟臉的是,婚禮沒能如期舉行,芬芬的父母在所有親朋好友面前顏面盡丟,讓人笑話了好壹陣子。

可細想壹下,這何嘗不是芬芬的母親,自己壹手作出來的呢?

這就是婚前亂要彩禮,所付出的代價,何必呢?

芬芬的父母嫁女兒,要彩禮,將彩禮錢拿來幫襯自己的兒子,這也無可厚非,錯的是,不該胡亂要錢,“賣女兒”的做法,也是自私自利的表現。

雖然,現在結婚前,女方要壹定的彩禮錢,是合適的。通過要彩禮,可以提高女兒以後在婆家的地位,也能考驗男方是否重視這份感情。

但是,不能太過,胡亂開價,如果不改變這個觀念,即使男方按照要求,給了彩禮,結婚後,小夫妻也會矛盾不斷,雙方的家庭也會心生怨氣。

所以,在談婚論嫁時,雙方壹定要協商好。畢竟地方不同,習俗也有可能不同。

有錢人有有錢人的彩禮,普通人有普通人的彩禮,雙方家庭應該考慮,對方的經濟實力條件,再進行定奪。

結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也是兩個家庭的事情。結婚對於雙方來說,也是人生中的壹件大事,就不要因為彩禮的事情,而棒打鴛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