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堅持"對事不對人”原則,壹視同仁
? 人和事本身就不是兩個獨立的元素,事在人先,制定了規則後,壹視同仁。對人不對事是本能,但對事不對人卻是本事,不偏袒,不歧視。辮論中黃執中說:“對事不對人,恰恰是最溫柔的。”我們面對錯了事不代表就是壹個失敗的人;我們做了壹件自私的事,不代表我們就是壹個自私的人;我們在壹個地方跌倒了,難道就是壹個徹頭徹尾的loser了嗎?在工作中,作為壹名管理者的我,堅持在制定規則後壹定是對所有的同事都壹視同仁的,按規章制度辦事,就事論事,不能帶太多的感情色彩去對待同事,這樣就不會出現偏心,偏袒的情況。這樣的氛圍同事們就不會花費很多心思和時間在勾心鬥角上面,相互爭搶利益,相反每個人都會特別努力的付出,都特別認真的工作,盡自己最大的可能把事情做好。就好比辯論中交通案例:壹個堅持規則的交警,面對違章的各種案例,他在意,但他更在意規則後面保護的千千萬萬陌生人。
二.堅持"對事不對人"原則,場合很重要。
1.作為壹名管理者,經常會因為某項工作沒做好,大會上批評點評某個同事,壹開口就解釋"對事不對人",然後就開始批了,從內心想我的出發點是說事,不是批評人,是非常理性的,但人是感性的,或許在這種場合下當時很難接受事實,就會有辭職,不想幹的想法。雖然大家能將對事情的評判和對人的評價區分,但依然很難接受。"對事不對人″如果註意場合,不公開姓名說事,或者提前溝通,取得他的同意後再公開說,大家就更能很好區分對事和對人的評價。猶如羅振宇教授說:妳這周遲到了三次,我們壹起想辦法解決。這也是領導者的溝通藝術,這樣的語氣,同事肯定能接受,同樣是說事,不對人。如果同事們都了解了領導做事是認真的,不喜歡針對某些人做壹些特殊的事情,所有都是壹視同仁的,不管做什麽都是根據事情來判斷,相信同事們都會認真工作,整個團隊的整體水平也會提升快。
? 2.作為壹名老師,很多時候"對事不對人″,不經意間傷害了某個學生,不是"對事不對人"有錯,而是沒註意場合,或沒把握角色定位。辯論中正方談到:壹次演講,孩子因為上臺結巴,被觀眾笑話了。觀眾笑話是出於針對這件事,換成誰上臺,有這現象,都會笑。但上臺演講的孩子在這種場合下會傷心,不願接受事實。如果觀眾考慮了場合,考慮了觀眾的角色是學習者,或者主持人在演講前提要求了,不允許笑話任何壹名參賽者,要尊重他人,就不會出現笑話了。如果出現了此現象,那應該對笑話的觀眾進行批評,"對事不對人",有言在先。同時無形就肯定了演講者。真正做到事在人先,先定規則。我們在管理班級,只是事先與孩子們壹起定好班規,那麽在執行中出現問題了,就事論事,壹視同仁。記得我帶班時,要求學生不帶零食到教室,事先規定好。結果有同學舉報朱同學帶零食了,經查實,該生確實違反了,帶零食至教學區,而且是女生,是班級的學霸。學生會舉報就是看老師對學霸偏心,不批評呢?我當然會批評,召開班會課,就帶零食這件事展開分析,討論,再來談違背原則,就事論事,孩子也能接受,理解。這也就是我們作為壹名老師在管理學生需要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