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場的另類分類
壹夜無話,第二天大臣們去金鑾殿上早朝,清世宗(即雍正)和大家談完公事後,忽然問道:廣東有沒有河泊所?大臣們說:有啊。清世宗道:可以內閣供事藍某補授河泊所官。大臣們磕頭領旨,退朝後都驚詫莫名,還從來沒聽說皇上欽點河泊所官的,何況那麽壹個小得不能再小的供事姓名,又怎麽會上達天聽呢?於是托壹位小太監仔細打聽:原來,昨天晚上那位去內閣查夜的人,就是清世宗!
壹會兒,皇上欽點藍某人為廣東河泊所所官的聖旨,被送到內閣。藍某領旨後喜得打跌,同事們也都羨慕不已。
這又是壹種未入流的小官,可是有甜頭可嘗,所以叫甜官。像這種均屬州縣長官統屬指導的甜官***有多少名目?我們以明代的州縣官署編制為例來看看
河泊所官,專門管征收漁稅;閘官、壩官,專門管水閘水壩的啟閉蓄淺。洪武十五年(1382)時,定天下河泊所凡二百五十二(《明史》卷75),壹年可征稅達糧5000石(折合計算)以上的河泊所,設官3人,1000石以上的設官2人,300石以上的設官1人。
稅課局大使,專管商賈、儈屠、雜市類常稅征收。
批驗所大使、副使,專管茶葉和食鹽專賣。
同河泊所官壹樣,這些小壩官、小稅官、小專賣管理官等,都沒有品秩。甜頭肥水有多少,就看各人的良心和本事了。
與甜官恰成對照的是苦官,那就是驛官,即掌管地方郵運和官辦招待所事務的官員。以明朝為例,綜合性的驛站至少每個州縣都有壹所,此外還普遍設置急遞鋪;若是地處交通幹線通衢大道,還有專門的水驛、馬驛、遞運所等。如黃州府所轄壹州七縣中,***有急遞鋪101處,每處均有廳房三間,東西廂房各三間,郵亭壹座,鋪門壹間,牌門壹座,墻垣壹圍,桌椅什物俱全(弘治時《黃州府誌》);水驛和馬驛的設置以裏程分段,以預備馬匹和船只的數量區別規模;遞運所是運送軍需物資和貢物的專線,弘治十年(1497)時,全國有遞運所324處。驛、遞、所三個系統,相對來講都是獨立的,各司其事,但三個系統之基層主管即驛丞、鋪司和遞運所大使、副使,卻都是官員中的起碼貨,並且全受州縣長官統轄。
驛官類的職掌,按明朝制度規定,是典郵傳迎送之事;凡舟車、夫馬、廩糗、庖饌、稠帳,視使客之品秩,仆夫之多寡,而謹供應之(《明史·職官誌》)。壹聽就知道是侍侯人的苦差使,所以當時人就有秩莫卑於驛官,事莫紛於郵務的說法(劉廣生主編《中國古代郵驛史》)。特別是那些王公貴族、達官顯宦輩,不僅不把驛官當官,甚至也不把他當人。還是以明代為例,曾發生過多起住驛官員打死驛丞的事。如正統五年(1440),陜西右參政郝敬乘傳過華清驛,驛丞張耕野剛巧不在驛館,郝敬大發雷霆,派隨從去他家裏將其捆綁來,毆打至死。
中國古代官場制度
中國古代官場制度
當然,話說回來,所謂苦官,也是指大體狀況而言。據《西園聞見錄》載,明朝時委派驛丞,有上、中、下三缺之分,上缺是指有油水可撈的肥缺,約占全國驛站的十分之壹二;中缺約占十分之三,指條件壹般的;下缺則是的的確確的苦差,要占到十分之六。明代著名的理學大師王陽明,就當過貴州龍場驛的驛丞,因為他得罪了權宦劉謹,所以把他貶到這苦缺上來嘗嘗滋味。史書或古代小說上,往往把降五級使用當成笑話,試想壹個七品芝麻官連降五級,不就是降到平民百姓中去了,還怎麽使用呢?其實,這至多只能說是吏部在議處時給當事人開的玩笑,因為九品十八級以外,還拖著這麽壹串未入流的尾巴,讓妳當個驛丞,不正是連降五級後依然留在官員的範圍內使用嗎?正德時,浙江道監察禦史周廣上疏,切諫明武宗,結果先被貶為懷遠驛丞,再被貶為竹寨驛丞,這也是壹種懲罰手段。
既然驛丞的差使如此卑微,何以照樣有人願幹,而不趕快辭掉呢?這其中當然有原因可尋:壹是任期滿了有可能升遷;二是這差使固然低賤,但也有討好的機會;第三,就是老百姓常說的,紗帽底下無窮漢。有意想生發的,哪怕是苦缺,也能賺它幾票。清人何剛德所著《春明夢錄》中,就談到這其間的壹些訣竅,原來凡有資格居住驛站的官員,都有兵部發給的勘合作憑證,每住壹站,都得印結,註明照例供應夫馬,並無額外多索,以後還要繳還。不額外多索是不可能的,這筆費用照例是地方財政負擔,而刁滑壹點的驛丞之本事,就是壹邊盡可能把額外多索的賬面報得高壹些,賺取報賬和實支之間的差額,另壹邊就是盡可能利用出結這道手續,對付住驛官員及其隨從的過分勒索。如此,人雖辛苦,油水也還有些。
比較起驛丞迎往送來、周旋奉承之卑微,巡檢可就威風多了,故名之辣官。
考諸中國古代官制史,巡檢這個官職最早出現在宋朝,主要置於沿邊或關隘要地,多數都是武職,有管轄幾個州縣交接處治安的,也有僅以壹個州縣為範圍的,但都屬州縣主官統領。到了金元時期,巡檢的治管範圍壹律限於壹縣之境,壹般都是在偏離縣城的鄉津、集鎮、要沖、關隘等處設巡檢司,職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偽、警備不虞。明清依舊保存了這個制度,惟品秩益加下降,元代時巡檢是秩九品,明朝時無論是巡檢還是副巡檢,都為從九品,這以後還有以未入流充巡檢的。
何以這個總在秩末流外之間徘徊的區區巡檢,會有超越壹般同僚小官的威風呢?這裏面主要有兩層原因:
其壹,習慣上,巡檢司具有縣衙門派出機關的性質,可以經管處理本管區的次要事件,很有點小正堂的威勢,尤其是在鄉下人面前抖起來,更是了不得。比如宋代《名公書判清明集》裏,收有好幾篇申飭巡檢騷擾農民的移文,文中提到壹個日來妄作漸著的周巡檢,催科的事他也去伸手,訴訟的事他也去插腳,乃至差人,便至親出,遂致壹家之四人無辜而被執,壹鄉之內,四鄰望風而潛遁。氣得上司罵他說,今觀此訟之興,特田野小(民)唇舌細故,此等訟州縣無日無之。若事有大於此者,則兇聲氣焰又當如何?這還是宋朝時的情況。明清時更了不得,據《明史·職官誌》載,洪武十三年(1380)二月,朱元璋曾對天下巡檢特賜敕諭之,有了這樣壹把尚方寶劍在手,恐怕連他的上司也不能隨意責怪了。
其二,巡檢司還有壹個置在要津的地利之便,可以名正言順地借盤詰奸偽、驗查路引以行把持,許多巡檢還兼有收稅的差使。實際生活中,巡檢司之壹夫當關,萬夫莫開的 *** 不僅要在普通行旅客商跟前耍耍,有時連過往公差也要被他敲幾竹杠。以壹個赴任的官員為例,隨從中常免不了順路做壹點捎帶走私生意的,沿途逢驛打尖,驛丞只有服侍的份兒;可碰到巡檢司就不同了,他的責任是檢查,尋點兒麻煩出來並不費事。《名公書判清明集》中收有壹篇《追請具析巡檢》,起因便是雁?ND037?鎮巡檢趙忠翊搔癢兒搔到本路上司的頭上,上司移文州縣主官痛罵:雁?ND037?壹鎮,最為橫逆。近日采石解頭子錢赴本司,亦為所奪拘下。以壹路監司之錢,猶恐如此,則其劫奪民財,肆無忌憚,江面之被其害可知矣!今乃敢有所挾,以淩侮本司,其無狀益甚。最後要州縣馬上讓趙忠翊親自到自己這兒來解釋清楚,並請別差請強官權(代理)巡檢及監務。其實仔細琢磨,不難嗅出這筆被趙巡檢扣下的頭子錢中必有隱私味兒,而那位本司壹方面不得不用壹級壓壹級的辦法,讓該巡檢所在地方州縣長官出面以施加壓力,另壹方面,追請趙巡檢本人赴司具析的要求,也蘊含了當面交易的暗示。
巡檢之辣,當然又是和他可以隨時采取捕盜、警奸等軍警性質之手段相聯系的,只要查明確實是在盡其宦家鷹犬的責任,做得再毒辣些也不要緊。比如清人陳康祺《郎潛紀聞》中,就記過這樣壹件史實:乾隆皇帝巡行熱河,有個叫張若瀛的巡檢,負責本地段的警備。某太監自恃是天子扈從,沿途滋擾,張若瀛勸了他幾句,做老公的哪裏會把個小小巡檢放在眼裏,遂咆哮痛罵。張若瀛盛怒之下,馬上讓手下人將其捆起,痛加大杖。直隸總督方某聽說後差點沒昏倒,驚呼張某瘋矣!馬上具章彈劾。可是乾隆皇帝不這樣看,反而認為張若瀛是個忠誠守職的人,下旨越級提拔為知縣。
所謂鹹官,實際上是壹個淡字轉化而來。州縣衙門裏還有專管宗教事務的僧會司、道會司,有專管醫藥事務的醫典科(州)、醫訓科(縣),有專管天文氣象測定預報的陰陽訓術等。按制度規定,這些機構全都設官不給祿,故謂之曰淡(《明史·職官四》)。怎樣才能做得有點兒滋味呢?便要學猴兒偷鹽,所以又叫鹹,辦法就是利用職權拿好處。比如古時國家為了保證勞役征發和賦稅征收,對於出家為僧尼為道冠的數字,都有限額,按比例分配到各個縣裏,這度牒名額便在僧官道官的手裏攥著,申請出家者能不行賄通融?出家之後,寺廟道觀雜祠中的種種事務,以及和俗人的糾紛交道,也歸僧官道官們過問,他可以拿世俗法律壓僧道,也可以拿宗教政策去壓俗人,這壹把天平往哪兒傾斜,砝碼就是他的祿了。要想開溜去遊方掛單嗎?對不起,也得先到縣衙門僧會司道會司裏來開介紹信,否則跑到哪裏都得給逮起來。再比如醫官,本書前述《衙前自古好景觀》裏,對於其憑借公立醫院身份出診賺錢收禮,已有介紹,其實他們還有代表 *** 行使醫藥行政權力的壹面。植杏辦診所也罷,懸壺開藥鋪也罷,出門去當遊方郎中也罷,審批的權力全歸這醫官掌握,總也有嘗點鹹味兒的機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