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是對初稿進行審查,予以推敲、調整、核實、刪改、增補,直至定稿的壹種思維活動和行為過程。
初稿,大致可分:雛形式初稿和定局式初稿。
所謂“雛形式初稿”,就是根據提綱,把自己的構思草創成文,通常稱之為“草稿”,它存在著較多較大的“病癥”,需要進行修改的“大手術”,有時甚至需要全部推倒重來。其原因不是自己的認識水平與領導意圖不符,就是寫作水平與自己的願望有著較大的距離。
所謂“定局式初稿”,就是文章材料的處理、安排和對寫作竭力的表述已基本定局,毋需進行“大手術”,只需對存在的疏漏、表述不周等進行推敲、修正和增補。
修改程度,因文而宜,因人而宜。壹切根據寫作的難度和寫作水平而決定。文章修改,實際反映作者思維領域的認識深化和完善。凡寫作高手,都非常重視修改。清代文學家、書畫家鄭燮《詞鈔自序》雲:“為文須千斟萬酌,以求壹是”,講的就是這個道理。“千斟萬酌”,指修改階段的思維活動,“以求壹是”,指的是寫作思維力求達到的完善境地。2.
修改的重點
修改公文主要從主題、觀點、材料、結構、語言五個方面認真推敲。
觀點是否正確:修改文章要註意文稿的基本觀點是否符合客觀規律。如有片面的、絕對化的,務必要糾正。
主題是否明確:壹篇公文在制寫前就必須有十分明確的目的,要說明和解決什麽問題,務必表述清楚。要想檢驗是否明確主題,首先看文稿是否抓住了重點問題,並對針對重點問題做出了明確的回答,全文是否句句段段都圍繞這壹重點問題展開。這是大問題,如果文稿中這方面有問題,壹定要全面認真改稿。其次要註意壹篇公文只能有壹個中心,不能什麽都寫,並列壹起,什麽問題都想壹起解決,這樣會貽誤主要問題的解決。因此,發現這樣的問題要刪去多余的,堅持只在主要問題上下功夫。第三要註意考慮所選材料是否能說明問題,如果材料與主題不符將會鬧笑話,會大大減弱文章的說服力,因此所選材料要典型,否則就必須更換。有了重點問題,有了充分的能說明問題的材料,還要有充分的科學的分析論證,使觀點與材料融為壹體,使材料、事例緊扣觀點,充分論證,觀點鮮明有論有據。
材料是否可靠:公文中的材料必須確鑿,公文不是小說,材料與實際情況必須完全吻合。因為公文中的材料是觀點賴以生存的關鍵,材料不實,觀點站不住腳,文稿也就全軍覆沒了。因此,文稿寫前就必須審查材料的真實、確切程度,寫完後還必須再三審核,否則文筆再精彩,公文也無法產生說服力和權威性。
結構是否清晰:修改公文要註意公文格式是否正確、完整。各文種的不同特點是否抓準確,並在文中體現出來了。除此外還要檢查公文層次是否清楚。是否符合大多數人的思維習慣;段與段的聯系是否緊密;首尾是否照應;過渡是否自然;有沒有重復或與全文中心脫節之處,如有以上結構上問題,必須逐壹改正。
語言是否準確、簡練、流暢:公文語言首先要準確,模棱兩可的公文讓人看了不知所從。因此,在修改時發現有概念含混不清,容易產生歧意的必須修改。比如“免職”不含貶寫成含貶意等。再比如公文中的數量詞要準確,如果把樹的粗細寫成“碗口粗”或“兩抱粗”都不行,必須寫成幾年生的樹,按年輪科學計算。在語言運用上限制要明確,比如“學生會必須支持學生的要求,”對“要求”不加限制這不行,應限制為“合理要求”。其次公文用語要得體,如修改時發現在各文種中出現與該文種口氣、提法、感***彩不適宜,不得體的必須修改,公文語言要樸實,不趕時髦,不濫用修飾語,註意正文。在使用專用名詞、時間、地點、人名、數字時要註意規範,不可以亂用簡稱,比如公文中用“法大”、“民大”都不行,要用“中國政法大學”、“中央民族大學”。“市人大”、“市政協”也應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北京市政治協商會議”。用到時間的表述務必用“×年×月×日”、“上午×點×分”、“下午×點×分”或以每日24小時計寫作“×日×點”的形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