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是無脊椎動物,昆蟲綱,直翅目,蟋蟀總科。亦稱促織,俗名蛐蛐、夜鳴蟲(因為它在夜晚鳴叫)、將軍蟲、秋蟲、鬥雞、促織、趨織、地喇叭、竈雞子、孫旺,土蜇,“和尚”則是對蟋蟀生出雙翅前的叫法。據研究,蟋蟀是壹種古老的昆蟲,至少已有1.4億年的歷史。
鬥蟋蟀,亦稱“秋興”、“鬥促織”,即用蟋蟀相鬥取樂的娛樂活動,在民間已有八九百年的歷史。早在唐宋年間,就有鬥蟋蟀的文獻記載。顧文薦《負曝雜錄》中說:唐天寶間,長安人鬥蟋成風,“鏤象牙為籠而畜之,以萬金之資付之壹喙”。南宋之際,“蟋蟀宰相”賈似道編著的《促織經》是世界上第壹部關乎蟋蟀研究的著作,後來鬥蟋蟀文化壹直流傳到現代社會。在二十世紀五六十年代,鬥蟋蟀曾被貼上過“舊文化”的標簽。改革開放後,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鬥蟋蟀又被人們重拾發揚,在壹些地方變得火熱起來。
蟋蟀的分布地域極廣,幾乎全國各地都有,所以很多地方也都有鬥蛐蛐的習俗。山東泰安寧陽縣泗店鎮是全國出了名的鬥蟋主產地,當地的蟋蟀具有個頭足、牙齒大、性格兇猛好鬥的特點,在喜愛這項活動人們的眼中,這裏的蟋蟀壹直是他們的最愛,壹條高級別蟋蟀在眾人追捧中,甚至可以賣到十幾萬元,價格堪比黃金貴。壹位來自天津的商戶在山東寧陽買下了壹只蛐蛐,花了11萬。但是這種價格也明顯不符合市場規律。那我們能不能這麽猜測,壹只原本沒有什麽成本、也不存在什麽收藏價值的蛐蛐,俗稱“百日蟲”嘛,能活到冬天就算賺了,突然被炒到這種程度,背後會不會藏著什麽圈外人不知道的故事?
鬥蟋蟀的這種“妳死我活”的勝負存在,讓這項活動經常會與賭博扯上關系,天價蟋蟀背後也往往是賭徒的投機心態。花了大價錢的買主,沒有壹個只是為了靜靜地聽個蛐蛐叫,甚至沒有壹個只會自娛自樂鬥著玩。沒有人花大價錢是為了虧錢,花錢的,都想讓錢生錢。更多的人是抱著壹種賭徒的心理來買賣蛐蛐,就像賭玉,誰也不知道幾千幾萬買下的蛐蛐,是否會被別的蛐蛐壹口幹掉,只有“贏”才是蛐蛐存在的價值。
蟋蟀經濟中的人分為四類:第壹類是抓蟋蟀的人,他們多為當地農民,到野地裏抓了蟋蟀再拿去賣;第二類是倒買倒賣的商人,他們對蟋蟀了解更深厚壹些,壹兩百買只蟋蟀,可以轉手高價賣出去;第三類是蟋蟀養師,他們能把蟋蟀調教的很好,通常會被人請去養蟋蟀,受人尊重;第四類就是鬥蟋蟀的人,有些是閑暇娛樂,有些則是賭徒心態,可以壹擲千金。並且每年壹到“蟲季”,蟋蟀主產地的男女老少都會紛紛放下手頭的工作,奔赴田間地頭抓起蟋蟀來。對他們來說,把握好這兩個月的時間就能賺個四五萬塊錢,這可能比辛苦壹年換來的報酬還要可觀。作者認為蟋蟀的生意之所以這麽火熱,如此高的利潤,壹只十幾塊錢的蟋蟀轉手就可以賣十幾萬,都是因為鬥蛐蛐賭博的帶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