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第壹天坐堂, 就有案子. 原告叫金止未, 被告叫郁卞丟, 證人叫於釜.
縣官先叫原告, 字讀半邊, 喊:"全上來!" 三人全上來了. 縣官納悶, 知道自己讀錯了, 那就叫被告吧 ,喊"都下去". 三人全下去了.
縣官更納悶了. 但是又不知道咋辦, 只好再喊:"全上來!" "都下去". 如此反復三次.
師爺在廁所出恭, 聽到前面上來下去不亦樂乎, 趕忙提起褲子出來, 壹看, 說"老爺妳念錯了, 這原告叫金止未, 被告叫郁卞丟."
縣官老爺長出了壹口氣,擦了擦滿頭的大汗, 說"師爺, 幸好妳來的及時, 妳再不來, 我就要傳證人,證人叫"幹爹". 我無論如何也不能當堂叫人幹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