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問題出在:有16小時不在工作,去掉174天。
下班的時間憑什麽就要用來扣除我正常上班的時間?
就像用花的錢扣除掙得錢壹樣,比如妳壹年工資10萬,消費了99999,年底只剩下1塊錢,能說明妳壹年的工資就1塊錢嗎? 妳和妳老板說,1年工資才1塊,上壹天班已經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