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件事情校方是需要承擔壹點責任的,但肯定不會承擔全部責任。之所以會說校方要承擔壹點責任,那是因為傷人者原本就是校方的保安,而且這個人是因為在學校感覺受到了壹點點委屈,所以才會有了報復的心理,最終才釀成了這個慘劇。
這件事情實際上發生在廣州梧州蒼梧縣,被告人的名字叫做李小文,李小文原先是蒼梧縣壹學校的保安,但是李小文和自己的壹個同事起的真,至於是李小文就壹直懷恨在自己假期的問題,又痛恨上了該學校的副校長。在這之後,李小文每次想到這兩件事情,心裏就特別的不舒服,時間長以後便想著要報復這兩個人,於是事發當天李小文便用麻袋裹了4把菜刀帶進了學校。而導致從這開始這場悲劇就發生了,在砍傷了自己的同事之後,為了報復社會,李小文便又去追砍學校的師生,最終導致41名師生都受了傷,其中還有三名是重傷。
首先我覺得校方肯定是有壹定責任的,第1個責任就是用人不淑,雖然說學校只是簡簡單單的找壹個保安,但是妳要知道學校本身就是教人育人的地方,即便是在招保安的時候,也是要層層把關。很顯然像李小文這樣子的人心裏多多少少是有壹些問題的,但這樣子的人偏偏能夠進入學校來護衛這些學生,這本身就是壹個天大的笑話。
第2個責任就是校方並沒有有效的調節好上下級以及同事之間的關系,上面我們已經說過了,被告人李小文是因為自己感受到委屈,在工作當中遇到了很多難以解決的問題,所以才會想到報復社會。如果說校方能夠妥善地處理這些問題,那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