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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中國人壽分紅險是騙人的嗎?有害嗎?

隨著社會各方面文明的進步,人們的保險意識日益增強,相關的保險法律規定也在不斷完善,人們的合法保險權益越來越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麽,即便如此,在某些險種的投保中,我們還是會陷入不可預知的陷阱或騙局。甚至有可能這些隱藏的陷阱和騙局,是那些推薦妳買保險的保險公司業務員不知道或者壹知半解的。下面,我就給大家詳細講述壹下我自己在中國人壽購買的壹款分紅險險種所蘊含的重大“玄機”。

隨著經濟和生活條件的改善,越來越多的父母會考慮為孩子出生後投資和儲備壹筆未來教育基金,或者作為未來生活的保障基金。這個投資儲備必然要從“投資和保值”雙重方向來考慮。這種投資既然是“儲備”,當然是低風險、有保障的,肯定不能像股票、證券那樣投資。這種想法當然是正確的。那麽如何才能既“投資”又“保值”呢?如果是妳,妳會怎麽做?

第壹種情況,在銀行預留壹筆現金給孩子?眾所周知,從理財的角度來說,把錢放在銀行是最無奈、最無奈的選擇,因為它的利率很少。那麽實際上是這樣嗎?看完我的敘述,我們來區分壹下。

第二,既然不選擇把錢存在銀行,作為父母,肯定是想把這筆錢留給孩子,至少比銀行的定期存款利率高壹點。即使高不了多少,我們也希望自己選擇的準備金方式至少能和銀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回報相媲美。嗯,經過以上考慮,很多父母會想到分紅型理財保險。

題外話,保險的種類很多,比如人身險、疾病險、意外險等。這裏就不說這幾類保險了。當然,我們不是說人身保險保險保險沒用。相反,我們也提醒保險意識不強的朋友,增加個人保險意識。先考慮人身險等險種,再考慮投資型保險。

言歸正傳,我們談到了給孩子“投資儲備”,所以在選擇保險時,我們會直接從“投資保值”的角度想到分紅險。現在所有的壽險公司都有各種分紅險。妳可以選擇。

2011年8月,在我的孩子不滿壹周歲之前,我所在的中國人壽惠州惠東支公司為我的孩子購買了壹份“養老保障(分紅型)”。據說是中國人民人壽保險公司賣的很火的保險。

我後來在中國人壽的網站上找到了這個保險的介紹。網址如下:/product/geren baoxian/licaibaoxian/fumanyisheng . html?link = fmys _ pos = 1o 1o 202 .想了解更多的朋友可以上去仔細看看。如果有耐心的朋友,我接下來會透露細節。

我當時給孩子投保的時候交了壹萬,選擇了十年交。那麽十年的繳費就是10萬元的保費。

我的保險合同寫明:保費:10000元,保險金額:17702.25元。

本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條款如下:

I .特別生存基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之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的相應日期,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繳納保險費的65,438+0%的比例給付特別生存金。

第二,關愛基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給付金開始領取之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的相應日期,本公司每年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10%。

三。福壽金

自本合同約定的給付保險金開始領取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74周歲之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給付保險金。(領取福壽金的年齡為55周歲和60周歲,投保時可根據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

四。過期保險費

被保險人生存至75周歲的當年生效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滿期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動詞 (verb的縮寫)死亡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滿18周歲當年生效之日對應的日期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支付的保險金給付身故保險金(不計利息),本合同終止。

自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之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之日止,本公司按以下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壹年內,本公司按本合同所給付的保險費(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若被保險人因上述情況以外的其他情況身故,本公司將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0%與本合同已支付的保險費之和(不計利息)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在本合同約定的人壽保險金開始領取之日身故,本公司將按照被保險人身故後尚未領取的人壽保險金(不包括被保險人身故前已產生但尚未領取的人壽保險金)與到期保險金之和壹次性支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六、意外傷害死亡保險

被保險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傷害,該意外傷害導致被保險人自事故發生當年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約定的福壽金開始領取之日止180日內年滿18周歲。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後,給付基本保險金額的800%,本合同終止。

針對以上各種“保險福利”,下面舉個例子來說明。

假設張三的孩子不滿壹周歲時,他也為孩子投保了這份保險,假設保費和保額相同。即每年交1萬,分十年交(交的時候合計* * * 10萬)。

假設張三的子女在55歲開始領取福壽金,那麽張三的子女可以有以下保障:

I .特別生存基金

壹年可以拿到100(首付1萬的1%),可以拿到54年,也就是妳會到54歲。

第二,關愛基金

每年獲得1770.2元(10%的基本保險金額17702.25元),可獲得54年,即至54歲。

註:上述兩項“特別生存基金”及“關懷基金”加在壹起,54年的總額如下─

(每年100元+1770.2元)X 54年= 100990.8元(54年收回保險10萬元本金)。

三。福壽金

55-74歲,每年領取3540.4元(基本保額的20%),領取20年,3540.4元X 20年= 70808元。

四。過期保險費

75歲,獲得17702.25元(基本保險金額的100%),合同終止。

註:只要張三的孩子能活到75歲,以上四項壹定會收到,總金額189501.05元。

動詞 (verb的縮寫)死亡保險金

如果1和張三的子女在達到18周歲之前死亡,將獲得與張三支付的死亡賠償金壹樣多的死亡賠償金。如果張三交了65438+萬元的保險金,子女在17歲死亡,只還65438+萬元。

2.如果張三的孩子在年滿18周歲後至年滿55周歲前身故,最高身故保險金為277022.5元。

這裏有壹個令人不快的笑話。張三按期繳納65438+萬元保費後,張三的子女需在年滿18周歲後至年滿55周歲前因意外傷害身故(也須在意外傷害發生之日起180日內身故),才能領取最高身故保險金277022.5元。看來這種死法需要註意了。

好了,我們來說說這份保險的“投資”收益,也就是分紅。根據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這款保險即使附帶了“身故保障”,也是基於被保險人繳納了多少保險金來限制身故賠償,並沒有高額的身故保障。而且這類保險沒有可以返還的保險本金。即使解除合同,654.38+萬的保險本金實際上也沒有返還。由於這種保險不承擔高額人身保障,所以不返還本金。那麽它的分紅是不是應該比較高,即使不高,也應該有壹個“合理的價值”吧?

妳猜,我去年保了壹萬塊。壹年後獎金是多少?是40.24元。看到這裏,有網友是不是很驚訝?壹萬元壹年獎金40元?試想壹下,去年壹萬塊錢存銀行壹年,今年能拿到多少利息?

可能有的朋友看到這裏會罵人,說,妳是誰?可以這樣比較保險的價值嗎?!是的,我不能。不過,下面的分析,我只是想給妳揭示壹下,這個保險有多“貓膩”。

說實話,如果這個令人驚訝的數字沒有寫在保險公司的獎金清單上,我不會關註更多的“瑣事”,正是因為這“40元”太...

帶著疑問,我簡單了解壹下。去年中國人壽a股每股收益為0.65元,折算成去年的股票價值。那麽1萬元投資的收益和400元差不多(註:這只是壹個大概的想法。如果有專業的朋友,可以根據中國人壽年報披露仔細算壹算)。可以看出,中國人壽給的獎金大概是十分之壹。

保險,我們都知道,在妳投資的時候,強迫妳遵守它的“規章制度”。按照規定,這種“終身壽險(分紅型)的養老保障”是交保費的,所以不能像銀行存款壹樣自由使用本金,甚至連保險本金都不能返還,也不存在人身保障高的保險。它的紅利能達到如此“可觀”的程度!多麽“奢侈”!

根據上面張三保險的例子,我對銀行定期存款收益和這款“終身年金保障(分紅型)”的收益做如下對比分析:

如上所述,銀行存款是我們最無奈的選擇,那麽現在假設張三每年為子女在銀行存款65,438+00,000元,依次存十年,* * * 65,438+00,000元(選擇定期和自動存款)。那麽,結果會怎樣呢?我們按照現階段銀行的浮動利率來計算這筆存款的收益:

在1和10,本金加利息約為125000元。

2.18年,本金加利息約為180000元。

3.第20年本金加利息約為195000元。

4.第40年,本金加利息約42萬~ 458989元。

5.第60年,本金加利息約為980000~1076329元。

6.第75年,本金加利息約為65,438+0,870,000 ~ 2,039,797元。

註:如果妳對以上計算數字有疑問,可以請妳在銀行的朋友計算是否如此。或者從事會計或數學工作的朋友可以算出以上大概數字。即使用原來的計算方法也可以計算出來。

以下(根據中國人壽出示的宣傳單上標註的實際情況)用於計算本保險的價值:

在1和10,生存基金+假設分紅= 35666.3元(累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的現金價值為25353元。(“保單現金價值”是指此時退保可以拿回的錢)。

2.18年度,生存紅利+假設分紅= 85270438+0元(累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現金價值為25353元。

3.第20年生存紅利+假設紅利= 99613.2元(累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現金價值為26239元。

4.第40年生存紅利+假設紅利= 300025.7元(累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現金價值為28459元。

5.第60年,生存紅利+假設分紅= 665,856.1元(累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的現金價值為2,665,438+092元。

6.第75年生存紅利+假設分紅= 1146394.3元(應計利息)。註:此時保單的現金價值為10000元。

註:以上收益是根據中國人壽宣傳單上的“假設分紅”計算的,但據說該險種的最高收益是上圖。後來在我的投訴中,得到了中國人壽對宣傳單中“假設分紅”的解釋:是根據2007年的盈利情況進行論證的。這是什麽意思?換句話說,這種“假設分紅”只是在忽悠投保人。分紅不公開,妳就不知道了。事實上,妳得到的獎金是這個假設獎金的四分之壹。好了,現在妳可以根據上面的數字,將這個最高的“假設分紅”與銀行的定期存款收益進行對比了。差距在哪裏?!

接下來我們就按照每年每萬元分紅40.24元來計算這份65438+萬元保險的“真實”分紅收益:

1,10年,生存金+獎金≈ 25284元(累計利息)。

2.18年生存紅利+獎金≈ 54748元(累計利息)。

3.第20年生存獎金+獎金≈63268元(利潤)。

4.第40年生存紅利+獎金≈ 182662元(累計利息)。

5.第60年生存獎金+獎金≈406027元(利潤)。

6.第75年生存獎金+獎金≈705721元(賴利)。

從以上各組分析的最後壹個數字來看,比較結果如下:

銀行定期存款:75年後約1870000~2039797元。

分紅險“假設分紅”:75年後約165438+萬。

這份分紅險的實際收益:75年後70萬左右。

讓我們來看看。假設投保人張三用654.38+萬元為其子女購買了該保險。就算他75年什麽都沒拿,75年後也可能拿到70萬。即使中國人壽呈現的“假設分紅”為654.38+065.438+萬元。無奈銀行定期存款可以接近200萬。

從以上對比分析中,發現以下問題:

第壹,相對於這種所謂的分紅險,銀行裏的654.38+萬元可以隨時自由使用,更不用說收益了。無論選擇哪種存款方式,無論利率高低,除去利息,65438萬元本金都不會少。但是這個保險呢?即使過了75年,我也沒說要還妳654.38+萬的本金。

第二,這個保險比銀行多了壹個保障:身故保障。這個保證不用說,之前已經說過了。我們回過頭來看看這個保險條例。在這裏,我們來講壹個關於張三孩子的不吉利的笑話。假設張三的孩子死於17歲。保險身故金除了生存基金和壹點點紅利,就是拿回65438+萬的保費。但仍有654.38+萬本息(* *約654.38+07 ~ 654.38+08萬)。如果非要拿這份保險和銀行更高的收益比較,那麽張三的孩子應該在18歲到30歲之間,應該是因其意而掛。這時候可能比銀行存款還“值錢”。但是這個“死亡方式”和“死亡期間”也要符合上面列舉的“保險條例”中提到的條件。幾率有多大?誰願意生個孩子,讓他十幾二十歲就死了?看到顏還在乎多出來的幾萬塊錢嗎?另外,換個角度說,在人身保障方面,我們可以選擇其他保費低、保額高的人身保障品種,對嗎?妳花65438+萬買這點小保障?

第三,結合上述情況,張三購買了這款“終身壽險(分紅型)”的養老保障,投入65438+萬元。然後中國人壽支付的是75年的分紅(這75年的分紅低於銀行的存款利率),然後合同終止。說得好聽點,中國人壽拿這65438+萬存銀行,然後按照最高的“假設分紅”發放,同樣賺錢。哪怕是交750年,7500年甚至是永遠,都比銀行利率低,永遠賺錢!

也就是說,如果妳能過得好,可以從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獲得75年的低利息,合同終止。妳從頭到尾對這65438+萬元沒有任何控制權(除非妳死了),相當於把65438+萬元借給中國人壽75年,它就給妳這75年超低利息。之後,本金歸它,妳就可以過了。

以上是沒下過壹歲的人做的分析。如果他們已經在其他年齡段投保,結果可能更“可怕”。妳可以去網上看看。

接下來可能有網友要罵我了,說妳既然算的這麽清楚,當初為什麽要上這個保險?這正是我想解釋的。我不是壹個在乎的人。我壹開始也沒把這個保險分析的那麽清楚。雖然對保險略知壹二,但根據宣傳單上的“假設分紅”,沒想到會這麽多。如果不是今年8月份收到分紅通知,看到那個低得離譜的數字,我也不會從這麽多角度去琢磨。正是因為想多了,所以想呼籲廣大投保朋友擦亮眼睛,不要被這種保險上了當。

在這裏我想澄清壹下,幫我辦理這個保險的業務經理服務態度挺好的,所以後續的情況他也不知道。這是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內部深度運作,不是壹個保險銷售人員可以預測的。後來發生的事,是我自己分析後才知道的。所以我在撥打95519的時候已經說明了,我投訴的不是保險銷售人員的服務問題,而是公司保險產品的設計陷阱和售後問題嚴重。

接下來還有壹些以小見大的實際情況和“內幕”問題,要和眾多網友、眾多投保人詳細披露:

我在今年8月份收到並咨詢了今年的分紅通知後,感到異常驚訝。我多次撥打中國人壽的電話95519對該險種提出質疑和投訴,也提出今年不續交保費,但後來因為銀行賬戶有資金,被扣了今年的保費10000元。還好後來審計才知道。起初,中國人壽不同意返還1萬元保費,只同意我退保。後來經過幾次交涉,包括和95519專家的交涉,對方同意返還今年的保費,然後讓我辦理退保。

9月10前到中國人壽營業廳退保,9月14前收到第壹筆退保金額(3815.8元)。

9月23日,我詢問95519我的退保是否已經完成,被告知還有40.24元獎金沒有到賬。

因為國慶前又收到壹封“分紅通知”的郵件,所以國慶後才查看。於是,6月10,10,我問95519為什麽退保後還收到這封郵件。我沒有完成投降程序嗎?得到的回復是不用理會郵件,剩下的幾十塊錢會退回賬戶。

雖然是幾十塊錢,但是我就納悶了,都壹個月了,還需要那麽長時間處理嗎?我心裏更疑惑的是,其他保險用戶有沒有類似的情況?當然,我不能知道有誰。難道這幾十塊錢中國人壽就不給了?他們都這樣對待退保客戶嗎?如果有,意味著什麽?

我很快又忘記了這件事。又過了壹個月,是6月11,離我要退保已經兩個月了。因為賬戶裏有壹些資金項目,每個月都要查看賬戶裏的現金流記錄,所以不小心想起了這個關於退保的事件。仔細查了壹下,發現並沒有所謂的40元獎金的記錄。

說實話,投保壹年後,我才意識到這個保險陷阱,寧願吃虧。壹萬塊錢我還了三千。相比之下,這40塊錢算什麽?壹般家庭可能連壹頓飯的錢都不夠。但從更多投保人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是因為規模小。有這種情況的投保人多嗎?這也不是不可能,壹般誰會註意這麽小的問題。如果更多人有這種情況而自己不知道呢?那麽這個問題就嚴重了。

帶著以上的疑問,我骨子裏不安分的正義感在膨脹。

165438+10月8日咨詢中國人壽95519,了解辦理壹個退保,完成所有手續需要多長時間,最長5個工作日回復完畢。諷刺的是,在這五個工作日裏,完成這項工作花了兩個月的時間。原因是什麽?後來才知道,我的保險合同是13年9月份終止的,也就是說終止了兩個月,沒有“處理”。

165438+10月15中午,我再次致電中國人壽95519,我直接指出他們公司這種黑暗惡劣的操作手法,會向有關部門反映,並通過媒體曝光,捍衛更多投保人的合法權益,引起廣大保險用戶的警惕。然後,下午他們馬上回電(回電號碼0752-2280097)告訴我,幾十塊錢的獎金已經打到我的賬戶上了;還跟我道歉說是因為他們的工作,那又怎麽樣...

唉,面對這樣的待遇真是太丟人了!

全國有多少參保戶被這樣忽悠過?有多少人上當了?有多少被收錄在《傻瓜》裏?還有多少人被騙了?

希望有更多的朋友看到我的帖子,避免掉入這個被忽悠的巨大“陷阱”!在此也呼籲更多的朋友互相傳達,提高自己的保障意識,選擇購買這樣的分紅險壹定要擦亮眼睛!如果有其他朋友也深受其害,來回不了,建議收集相關證據或與其他人共同收集相關信息,通過相關正當途徑和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考慮到更多人的合法權益,壹大早就想發這個帖子了,但是最近很忙,就推遲了壹段時間。然後昨天中午突然在手機上看到壹個未接來電(65438+2月11),號碼是中國仁壽(020-95519)。我不知道那是什麽。但又讓我想起了各種保險,所以趕著整理上面的材料。希望還有時間給很多朋友做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