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約會的餐費應該控制在自己能承受的範圍之內,和自己平日消費得差不多就可以。不能盲目地去選擇高消費的場所,對男方或者是女方來說都是壹種壓力。其實選擇好吃的,環境優雅的地方就餐就可以,高消費的地方也不壹定就好吃。近日,壹女子和壹男子初次約會,吃火鍋,消費了2萬多,最後把紅酒退了,菜品費用還高達六千多。男子看消費太高,不想承擔,竟然逃跑了。為此惹得女子不高興,曝光了此事。男子的行為的確不妥,女子也有不對的地方。畢竟這樣的高消費的場所,是女子定的。以前在網上流行這樣的段子?看壹個男人愛不愛妳,就看他舍不舍得為妳花錢。?這次事件中的女子,估計也是這樣想的。若是想真心和我交往,就應該舍得為我還錢。其次,也想試探壹下男子到底有沒有錢。結果悲催了,這位男子跑路了。女子竹籃打水壹場空,還得自己掏腰包付壹半的餐費。初次約會就定在了這樣的高消費場所,顯然有些不妥。若是男女雙方都是有錢人,能消費得起,這無可厚非。而這件事情中男子和女子,很明顯都不是有錢人。其實,初次約會,目的是互相了解對方,和對方交談壹下,吃個飯而已,沒必要為了試探,或者是為了面子,選擇高消費的地方。因此初次約會,應該在自己能消費得起飯店吃飯就可以,男生買單,不會覺得太虧。若是女方買單,也是能承受得起。兩個人AA制,都在對方消費水平範圍內,這樣最好。不要像這件事情中的女子這樣,選擇超出雙方消費範圍內的飯店吃飯,結果變成了壹場鬧劇,讓人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