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是因為真功夫餐飲覺得自己算是侵權了,他們認為自己做得十分正確合法。但是沒人覺得這是壹個笑話,真功夫餐飲商標侵權是大家有目***睹的,群眾的眼睛可都是雪亮的。
真功夫餐飲建立了十六年,但在16年的時候更改過壹次商標形象,說是為了品牌更加年輕化,但是我們能看到更改後的商標與李小龍相似程度降低了。而且李小龍女兒也明確地表示過,之前也他們交涉過,並且李小龍女兒買下李小龍全球商標的使用權是在14年,我們通過時間對比,怕是真功夫餐飲早就氣虛了。
而如今,更改過真功夫餐飲商標的掌權人,認為自己這個形象與李小龍的形象相似度降低了那麽多,根本不算侵權,自己完全可以勝訴,所以才會有恃無恐的說出純屬笑話這句話來吧。
但是根據商標法規定,有壹些特色的元素是可以被註冊商標的。李小龍作為國際巨星,經典的揮拳動作和壹身黃色緊身衣的形象就是他的標誌。是被商標法所保護的,因為如今社會對商標註冊和知識產權法關註不多,很多人自身對這方面知識匱乏。所以真功夫餐飲的公關覺得可以借此種回答來愚弄大眾。
如今很多侵權抄襲事件,無法明確定性導致的原作者敗訴,助長了真功夫餐飲的火焰,這才導致了真功夫餐飲覺得自己已經勝券在握了;毫不掩飾的說出純屬笑話這句話。群眾的眼睛和法律的嚴謹將會做出最公正的審判,那我們等到最後看看到最後誰才是笑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