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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樂的標準是什麽?

什麽是古典音樂的標準?

什麽是古典音樂的標準?“古典(派)的”這壹詞匯本身包含平衡、節制、簡潔和精致的概念。這些概念例如可用於“古典”建築,但用以表達古典風格還不夠貼切,古典風格音樂可以具有暴風雨般的氣勢和復雜的內容和形式。簡而言之,古典風格是指那些可以從18世紀最偉大和最著名的作曲家海頓、莫劄特和貝多芬的音樂中聽到的風格。那麽,他們的音樂區別於前承的巴洛克音樂和後繼的浪漫主義音樂的基本要素又是什麽呢?

形成古典風格空前絕後特徵的部分原因是歷史性的。有壹點可以確認,如果古典風格中出現民族化的傾向,就會使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們驚訝不已,因為那是到19和20世紀才出現的。雖然他們認識到他們的作品與巴洛克晚期的作品形成強烈的反差,但其漸變過程都比歷史的動因更為緩慢。

也許采用奏鳴曲曲式是古典音樂最典型的特徵,這種曲式是許多18世紀末期作品,***同采用組織音樂素材的基本方法,但它作為整整壹代的主要曲式,壹直使用到古典樂派衰亡之後,並為浪漫主義時期的許多作曲家提供了靈感。

古典作曲家對奏鳴曲形式的描述,從未像我們現在這樣徹底。更重要的是,18世紀中葉的作曲家喜歡運用表達的概念。莫紮特在寫給父親的信中,為他的創作意圖提供了壹條重要的線索,他當時這樣談到了他的鋼琴協奏曲的創作:“極難與極易之間的愉快媒介,它們都是非常輝煌和悅耳的,而且十分的自然流暢。樂曲中不時伸入壹些過門,鑒賞家可以從中得到滿足;但是這些過門都寫得不深奧以免曲高和寡。”通俗易懂正是莫劄特音樂生命力所在。

簡單易懂的音樂語言發展是與18世紀啟蒙運動的思想密切聯系。它為了解下列現象必然會發生的原因提供壹個線索:即1740年前後,滋生了壹種對老學派假定的晦澀傳統方法不耐煩的情緒。這種傳統方法講究作曲的對位法技巧,當時的作曲家希望寫出壹些具有開放和聲(和弦中各音位置排列為分散的和聱)的簡單樂曲。但是最要緊的是不要混淆古典風格的主流發展。因為到海頓、莫紮特和貝多芬時代,這些革命性的變化已經被音樂語言所吸收:人們可以從海頓早期的交響曲看到這種演變過程,亦可(以完全不同的角度)從莫劄特的交響曲中看到。而且成熟古典風格還有壹個重要特點(顯然正是它使我們感到糊塗),就是回歸到巴洛克鼎盛時期的對位原理(contrapuntal principles)。

在古典風格音樂中,對比的思想是本質特徵,就像在奏鳴曲形式中的描述壹樣,“強烈”的第壹主題與通常有節制的第二主題形成對比。盡避在巴洛克晚期音樂中已有許多著名的例子,其中強烈的對比概念是極重要的。例如像韓德爾的清唱劇和歌劇中的戲劇性合奏那樣。另壹方面,在古典風格的範疇中也可以找到這樣的作品,即在某壹樂章中幾乎放棄了對比的概念,以追求壹致性的表達:韓德爾的交響曲和弦樂四重奏中的許多樂章,被認為是單壹主題的,或建立在壹個主題的基礎之上。有時它們可能表現出動態的對比性,但實際上保持音樂素材的統壹性,與我們對古典風格的簡單認識相矛盾。另外壹些例子可在莫紮特早期壹些鋼琴協奏曲裏,流暢和優美旋律的樂章中找到。

如果有壹個區分古典與巴洛克音樂結構的標準的話,那麽肯定就是調高或調性的運用,這是作品中的戲劇性要素。古典樂派作曲家建立了壹套運用不同主調之間,對文與平衡的全新表現技巧。例如:海頓四重奏樂章中的大多數新奇感,來自於當聽眾的註意力被導向希望聽到某壹確定的調性時,而聽到的卻是另壹調性。還有節奏上的新奇感和旋律上的新奇感,但是表現這類新奇感的重要方法則是透過調性之間的對比來實現。

我們不必像19世紀的評論家那樣產生過分理性化的傾向,但只要我們抓住這種調性構成的實質,對古典風格的基本推動力就壹目了然了。我們可立即看出它的範圍是多麽寬廣,因為調性配合的可能性範圍是非常大的;但它又是有限的,因為豐富的半音和聲(chromaticharmony)尚未被開發,半音和聲後來速漸發展成主導浪漫主義音樂的壹種技巧。

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古典風格雖然是壹種富於表現力的風格,既可以表現強烈和熱情的情感,又能表現抒情和豐富的情感,但它始終受到常規的限制。18世紀末期,大作曲家的音樂處於這些常規的制組之下,但又始終遵循這些常規,在這種意義下來理解古典風格比任何形式上的描述都更為重要。

何為“輕音樂”?

“輕音樂”是音樂範疇裏的壹個品種。形象地說,它是音樂中的輕武器,和文學裏的小品文、笑話、抒情詩等大致相同。它具有輕便、通俗、小巧玲瓏、易懂和易被人接受的特點。它和交響樂、協奏曲、大合唱、管弦樂等大型藝術形式形成鮮明的對照。在人民群眾中間,輕音樂十分普及,具有廣泛的社會意義和精神作用。但是,在輕音樂形式的作品中,也有很多作品是低級黃色的,因此,輕音樂就其政治內容來講,有好的也有壞的,有進步的也有落後的。

輕音樂的種類較多,它包括壹般的生活歌曲、抒情歌曲、詼諧歌曲、諷刺歌曲,還包括壹些輕歌劇、圓舞曲、小型管弦樂序曲、小夜曲,以及部分管弦樂曲小品、電影歌曲、舞蹈音樂等。

輕音樂的風格和特色,較之其他音樂形式更為輕快活潑,富有風趣,特別是它的曲調格外動聽。壹些交響樂、管弦樂、大合唱等作品,在手法上往往要借用和聲、配器、復調等技術手段的幫助,而輕音樂除此以外,更重要的還要靠旋律的優美來完成。因此,輕音樂對於曲調優美輕快的要求,比其他音樂形式更為嚴格。壹首抒情歌曲應該是優美委婉的;壹個圓舞曲必須節奏鮮明,音調悠揚,壹個詼諧的歌曲要給人們以歡樂愉快的感染,壹首諷刺歌曲,應該是辛辣犀利的。這些輕音樂獨具的表現特色,也就形成了它自身的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