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彼得·S·畢格是魔法文學領域的暢銷作家,其代表作《最後的獨角獸》是20世紀最偉大的魔法經典之壹。這本書壹出,就被評為當年《紐約時報》的暢銷書,還獲得了盧卡斯獎。幾十年來,這本書被翻譯成幾十種語言,暢銷全球,銷量達數千萬冊。別格不僅是壹個優秀的小說家,還是壹個優秀的編劇。他根據托爾金的同名小說改編了好萊塢魔幻大片《《指環王》》。1982《最後的獨角獸》被改編成動畫,成為史上最經典的漫畫之壹。2003年8月,《最後的獨角獸》開始拍電影,投資近1億美元。從5438年6月到2004年2月,最後壹只獨角獸計劃在全球同時發行,試圖與《指環王》競爭。
壹只孤獨的獨角獸壹直安靜地生活在美麗的森林裏。當她得知自己可能是世界上最後壹只獨角獸時,毅然離開了熟悉的森林,踏上了尋找同類的漫漫征途。壹路上,她和她的人類朋友——壹個半生不熟的魔法師和壹個暖心的女賊——歷盡艱難險阻,壹頭紮進女巫俱樂部,夜晚被困在黑暗的森林裏,探索充滿危險和生死的女魔城...這是壹段危險的旅程,壹個美麗的傳說,成就了20世紀最偉大的魔法經典——最後的獨角獸。
第壹章踏上征途,第二章誤入險境,第三章遇到魔法師,第四章結伴同行,第五章是魔法師被搶,第六章有加盟商,第七章是被詛咒的女魔城,第八章是紅牛,第九章是憔悴的城堡,第十章是李爾王子,第十壹章是愛情的種子,第十二章是秘道,第十三章是原形畢露,第十四章是愛情的致敬。
媒體報道
自《最後的獨角獸》出版以來,它已被翻譯成40多種語言,發行了數千萬冊。它早已和托爾金的《《指環王》》齊名,在西方奇幻小說史上相得益彰。即使在影視行業,最後的獨角獸也毫不示弱。當由《指環王》改編的電影《《指環王》》風靡全球的時候,舉世聞名的洲際電影公司立刻投入近1億美元將最後壹只獨角獸搬上銀幕,他們的口號是:獨角獸與魔戒壹決雌雄。如果說《哈利·波特》的魅力是神秘而奇特的,那麽《《指環王》》的生命力就在於它的復雜和厚重,而《最後的獨角獸》的可愛之處就在於它的驚險和美麗。作者彼得·s·別格(Peter S. Bigger)向我們展示了壹個危險而浪漫的魔幻故事,壹個關於青春與成長的童話。正如《紐約時報》評論的那樣:“活色生香,搖曳生輝,富有想象力,光彩奪目。”和《指環王》壹樣,《最後的獨角獸》從頭到尾都充滿了神秘和懸念。那些已經消失的獨角獸,遠處傳說中的危險城堡,還有女魔城末日的咒語...壹系列的懸念,就像《指環王》的魔戒,壹直懸在讀者的心弦上。它驅使我們壹口氣把書讀完,它讓我們緊緊跟隨獨角獸的命運,踏上危險的旅程。然而,懸念並不是閱讀樂趣的全部原因。事實上,如果壹本書僅僅靠懸念吸引人,閱讀可能會成為壹種沈重的負擔。看小說就像壹次長途旅行,旅行的樂趣當然不僅僅在最終目的地。要想讓旅行充滿樂趣,至少要具備兩個條件:壹是沿途令人眼花繚亂的風景,二是有趣好玩的旅伴。這兩個條件正是這部小說所具備的。其實這本書本身就是壹個冒險之旅,壹個探索之旅。壹次次遇險,壹次次獲救,讀者仿佛跟隨獨角獸踏上了壹段“山重水復疑無路,柳暗花明又壹村”的旅程。此外,壹路上,還有悲傷的魔術師史·曼德裏克和亡命女子莫莉小姐陪伴著獨角獸和讀者們。那個魔術師是個業余愛好者。雖然法力深厚,但不善學習。越到緊急關頭,他越磕磕絆絆,壹路上鬧出不少笑話和麻煩。那個茉莉小姐是個半老的徐娘,但她還是充滿了少女的夢想,天生熱心腸。就這樣,兩個活寶偶然相遇,沒有對錯也會有壹些對錯,把壹場冒險變成了浪漫。讀書的樂趣在於,這本書所講述的壹切都讓人感到熟悉和新奇。比起旅行,妳不會去壹個妳去過壹百次的地方旅行,因為那只會給妳帶來疲憊,沒有樂趣;妳不敢輕易去壹個完全陌生的地方,因為也許妳會在那裏迷失自我,再也回不來了;只有那些熟悉又陌生的地方,既能讓妳重溫舊夢,又能給妳新的感覺。這是最吸引人的旅行。《最後的獨角獸》呈現了這樣壹個世界,這裏的壹切似乎都是妳熟悉的:獨角獸、女巫、男巫、城堡、魔法、咒語、民謠、潛伏的怪物、會說話的野獸、邪惡的國王、英俊善良的王子、美麗多情的公主;王子救了陷入困境的公主,從此公主和王子在城堡裏過著幸福的生活...這些東西其實在荷馬史詩、格林童話、安徒生童話中都很常見,在妳童年的夢裏壹定不止壹次出現過。然而,作者不想讓我們重溫舊夢。他不想編造壹個傳統意義上的幼稚童話,喚回消逝的中世紀。事實上,作者將這些經典童話的原始元素加以調和,精心編造了壹個全新的故事,壹個兒童故事,壹個成人故事,壹個關於青春與成長的童話。作者是編劇,經常隨劇團在美國各州巡回演出。大多數劇作家都善於調侃。天生貪玩,幽默,嬉笑怒罵,逢場作戲,都是文章;刻板印象和陳詞濫調都是為我所用,化腐朽為神奇,賦予老故事新的意義。在這本書裏,作者取笑那些婦孺皆知的偉大童話;我也拿大家的童年開了個好玩笑。乍看之下,作者似乎在很有尊嚴地講述壹個故事,用跌宕起伏的情節講述獨角獸的冒險,讓讀者仿佛身臨其境,為獨角獸的命運吉兇擔憂。然而,就在妳順著他的敘述走下去的時候,作者會突然跳出自己的故事,悄悄地和故事中的人物開壹個玩笑(其實是和讀者)。比如他讓壹只蝴蝶引經據典,滿口詩詞,甚至把莎士比亞的詩和美國印第安民歌混為壹談;壹個亡命之徒不是劫富濟貧,替天行道,而是整天沈迷於自己的英雄史詩,夢想著有壹天這些蹩腳的歌曲會被著名的民間藝人公子收藏,他自己也會像古代的英雄羅賓漢壹樣名垂青史。在壹片洋溢著中世紀田園風情的小溪草地上,壹位中世紀的王子正在給即將嫁給他的公主讀壹本雜誌。我猜它可能是壹本巴黎時尚雜誌。英俊的王子穿著盔甲,但他是由廢金屬、馬口鐵和罐頭制成的。也許作者想到的是可口可樂...諸如此類,賦予整部作品強烈的諷刺意味。劇作家出身的作者夠調皮的。他為妳編織了壹個中世紀的夢。就在妳錯過《隨機收獲》的時候,他時不時溫柔地把妳從夢中喚醒,告訴妳,少女只是壹只不存在的獨角獸。他讓妳遊走在夢與醒之間,童年記憶與成長煩惱之間。就像兩千多年前的那個早晨,壹個叫莊周的中國人,睡眼惺忪,分不清自己是莊周還是蝴蝶。他迷茫又意味深長,尋找著,想說出來。這是最後壹只獨角獸比《指環王》高壹英尺的地方,屬於魔幻文學。也許這就是這本書讓全世界年輕人著迷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