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們愛談論,談論去吧!愛當笑話說,說去吧!於金昌煥何有哉!金昌煥已經在重慶找好了事,過兩天就要離開西南聯大,上任去了。
如果行文至此,我也不覺得這個金昌煥可惡,畢竟生活嘛,百樣米養白樣人。
但是,讀完完整的壹篇《雞毛》,才發現情節安排巧妙,金昌煥最後床底的壹地雞毛其實壹切皆有跡可循。
文嫂是西南聯大搬遷戶,靠養雞換取生活必需品,以給學生們漿洗衣物,被套為營生。而金昌煥是西南聯大學生,常常借用文嫂的鼎罐煮肉,但從來不洗就歸還。
說起金昌煥吃肉的癖好,就不得不提他的綽號“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這就是說,除了吃肉,他還有諸多怪癖:
1.怪:所有東西都掛著,包括領帶.襪子.針線包等;
2.怪:從不買紙,剪聯大壁報,借用空白處寫字,做題;
3.怪:“務實”只學對求職有用的學科,其他學科魂學分;
4.怪:每天提黑布陽傘出入;
5.怪:穿兩件襯衫,打兩條領帶;
6.怪:寫情書附金戎指且標重(壹錢五);
……
若是單獨看這些,我會覺得金昌煥這個人窮,摳,現實,算不得德行有虧。
只是,就是這樣壹個人,西南聯大的高材生,竟然會偷文嫂的雞,偷就偷了吧,竟然把雞毛留在床底等著被發現,做人做到這個地步,他不就不僅僅是人品有虧了,不但蠢且壞,壞透了。
西南聯大有不成文的壹個習慣,學生們畢業之後都會讓文嫂來打掃下衛生,不用的東西也就送了文嫂。這個金昌煥不僅所有東西收拾得壹幹二凈,且故意留壹地雞毛在床底,這就表明了他不以偷為恥,且有心給人添堵。
這樣壹個人,留了壹低雞毛給文嫂,文嫂哭生活艱難,女婿早逝,生活早就壹地雞毛。但是,從長遠看,金昌煥這樣的品格,生活中應該不止是壹地雞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