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紀初的中國文壇,同時期的兩位大家魯迅和林語堂,卻在翻譯理論和實踐上南轅北轍、相去甚遠。林語堂指責“以佶屈聱牙之文以饗讀者”為不明譯者對讀者的責任,而魯迅也對“每月說出兩本幽默來”覺得十分可笑。那麽為什麽曾有過兩次“相得”,***同經歷過新文化運動,曾在語絲派與現代評論派的辯論中立場相同的兩個人,竟在譯學這壹領域針鋒相對呢?他們的不同在何處?應如何看待?其實對翻譯問題的爭論古已有之,在西方,翻譯理論經過了漫長的傳統階段後,學派林立,高潮叠起。尤其是20 世紀70 年代以來,隨著跨學科的蓬勃發展,層出不窮的新觀點、新理論更是從各方面突破重圍,令人耳目壹新。德國功能派學者Hans Vermere 為翻譯理論找到了壹個第壹準則:文本目的。在這壹理論下,“翻譯行為所要達到的目的決定整個翻譯行為過程”。[1] 目的被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進入90 年代,翻譯更是在各種思潮的推動下出現了文化轉向,像Lefevere和Bassnett 等學者開始“把翻譯放在政治文化的大背景下進行研究,強調歷史意識和文化觀點”。[2] 把翻譯與權力、思想意識、制度等聯系起來,觸動了翻譯的政治經濟基礎。與此同時,譯者的主體地位也隨著作者的死去開始彰顯,克服了其邊緣文化的地位,人們開始更多地關註譯者在創作過程中的抉擇與創作。
總之,這種百家爭鳴的狀況為我們提供了壹個更廣闊的視野,促使我們從各種角度重新審視翻譯現象。本文從這些新的觀點出發,對魯迅和林語堂的翻譯觀點做出大概考察與比較,並探尋促使他們走上不同道路的目的因素、文化因素及個人因素。
壹、魯迅、林語堂翻譯理論與實踐比較
1.文本的選擇。在文本選擇上,魯迅在前期並未超出梁啟超規定的範疇,仍是囿於科學小說、政治小說。從1909 年《域外小說集》開始,魯迅本著用文藝改造社會的希望,拋開壹般人所關註的強勢文化,更多地引進弱小國家,像俄國、波蘭、捷克等國家的作品。其後期作品更是通過托洛茨基、普列漢諾夫斯基、盧那察爾斯基等人接受了馬克思主義,翻譯了《毀滅》、《鐵流》、《靜靜的頓河》等革命文學作品。
而在比他略晚壹些的林語堂這裏,翻譯的樣式卻有壹張完全不同的面孔,林語堂致力於打造壹個通俗世界。壹方面,他將西方的幽默引入中國文化,在他所創辦的《論語》雜誌上,薈萃了莎士比亞的《人生七記》、尼采的《市場的蒼蠅》、法國民間故事《尼姑》等許多英、法、美式的諷刺。另壹方面,他又將深奧難懂的中國儒道經典文獻,以通俗化、大眾化的策略介紹給了西方。“他從譯文的預期功能出發,將原文結構拋開,采取他認為得體的必要的變通手段”[3] 並加上自己對孔子、老子、莊子的理解,把《論語》、《道德經》譯成了他的《孔子的智慧》、《老子的智慧》。如果說魯迅選擇的是文本的戰鬥精神,那麽林語堂選擇的便是文化和審美。
2.關於忠實。1909 年以前,魯迅的翻譯未能擺脫清末民初嚴復、林紓等人的影響,大刀闊斧地對原作進行刪節、改譯、添加。1909 年的《域外小說集·序言》裏,魯迅提出了“直譯”的觀點,並在以後的實踐中豐富與發展,形成了其特有的風格。
首先,最突出的就是“寧信而不順”,即使是文學翻譯,也應直譯,要保存原作的風姿。所以魯迅先生是主張異化,反對歸化的。“只求易懂,不如創作”[4] 他的譯本是要讀者費壹費心思,用牙來嚼壹嚼文字的。另外,不僅在內容上,在形式上原文的特點也要保留,即所謂的語法歐化和用詞歐化。魯迅旨在輸入新的表現法。比如,他自己舉例子:“山背後太陽落下去了”,雖不順,也決不改作“日落西山”,因為原意以山為主,改了就變成太陽為主了。[5]
林語堂在他的《論翻譯》裏也提出了“忠、順、美”三條標準。但忠實的程度在他這裏卻有不小的靈活性。他提出了忠實四義:(1)忠實不是字字對譯,是句譯,以該句的“總意象”為基準下筆,而非字義。(2)絕對忠實之不可能。(3)忠實不僅求達意,還須傳神,即忠實原文言外之意。(4)忠實非說不通中國話之謂,即講求歸化,按照中國人的行文心理翻譯。這也就是其“順”的含義。此外,林語堂還要追求美,風格與內容的美,要求譯文能引起讀者如臨其境的審美沖動。在這種原則下,林語堂允許了語言的遊離。換句話說,林語堂的“忠”在“順”與“美”的調節下,已經柔韌異常,張力很大了。他無論是在內容上還是形式上都給了譯者很大的自由。而魯迅則要求在兩方面均以“信”為最高準則。二人的觀點針尖對麥芒,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