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從以下幾點著手解決中國的超低生育率問題:
第壹,國家政策要向“生育友好型”轉變。首先是盡快全面放開生育限制,並把鼓勵生育納入到各類制度和政策設計目標,如停止對未婚生育罰款,妥善處理未婚生育現象;給予生育現金補貼;在個稅方案設計時,對家庭根據孩子的數量進行壹定的稅收抵免;設計靈活的帶薪產假和陪產假制度,在避免過度影響企業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增加假期;對小孩數量較多的家庭在購房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和降低貸款利率等。
第二,大力發展嬰幼兒照護服務,降低家庭養育負擔。生育對女性帶來的不僅是貨幣成本,更重要的是時間成本。大量女性因為看護嬰兒而不得不放棄工作,或者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影響到職業發展,降低了生育的動力。
第三,從制度和社會文化方面消除對女性就業的歧視。需要對女性生育進行政府補償以實現社會最優生育水平。同時,嚴格執行《勞動法》,加大對各種顯性和隱性性別就業歧視的打擊力度,實現性別平等就業打消女性對生育的顧慮,釋放其真正的生育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