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名人名言大全網 - 笑話故事 - 老人出錢買房兒子住,兒子立遺囑忘了媽,還被7歲孫子告上法庭,妳怎麽看?

老人出錢買房兒子住,兒子立遺囑忘了媽,還被7歲孫子告上法庭,妳怎麽看?

正所謂清官難判家務事,這件事其實很難說誰對誰錯,兩方各持壹詞均有壹定道理,旁觀者並非雙方肚子裏的蛔蟲,很難知道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否是真心實意。乍壹看標題好像這個媳婦和孫子著實問題很大,但在了解事件前因後果後會發現,這個媳婦和孫子這樣做也不過是無奈之下的選擇。

01、媳婦孫子掌握關鍵遺囑為證

在這個案件中,決定房子歸屬權的關鍵就是此前作為韓露丈夫、姜堯父親的姜曉輝生前所立下的壹份自書遺囑。在這個遺囑上,姜曉輝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自己這套房子將會留給兒子姜堯壹人繼承,不僅如此這份自書遺囑上還有其兩個同事的簽名為證。在凡事都講求證據的法庭,這份遺囑無疑會成為扭轉局勢的壹個關鍵點。

其實從作為遺囑公證人的同事所透露出的姜曉輝當時立遺囑的情況來看,中年得子的他對於姜堯的到來著實非常高興,高興到甚至稱要將這個房子全留給他,而在同事們的“推波助瀾”之下姜曉輝立下了這份沒有寫遺囑二字的遺囑。或許姜曉輝當時並沒有意識到這份字據能成為法院判決的關鍵,他也沒有料到為了個房子壹家人居然能夠鬧到法庭之上。但從法理上來說,即便這個遺囑看上去不那麽正規但依舊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從這壹點來說兒媳韓露與孫子姜堯確實是占理的壹方。?

02、婆婆主張房子自己出資理應有繼承的權利

而對於這份遺囑,姜曉輝的母親渠煜華卻並不認可,她表示購買這套房子時的大部頭資金都是從自己的拆遷款中獲得的,自己也理應擁有壹部分的歸屬權。對於年事已高的老太太來說,她想要的不過是有壹個安身之處,但卻沒想到被自家孫子告上了法庭,不得不說對簿公堂的確是會對親情造成不可磨滅的傷害。

不過按照法律誰主張誰舉證的規定,聲稱自己曾經出資的老太太理應按照法律規定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此事。但實際上壹個母親在為孩子購買房產時哪裏會考慮那麽多,即便拿錢出來給孩子買房也不會刻意強調自己將享有壹部分房子的歸屬權。

正因為此,這位老太太無法提供相關證據,即便她的確是拿出了大部頭的錢那麽如今也只能按照兒子的遺囑眼看著孫子獨享這個房子。而從這壹點來看,從情理上老太太的確是有點慘,自己拿出積蓄給兒子買房卻落得如此結果,所幸這位老太太有著豐厚的養老金可供生活,否則到時候錢也沒了房子也沒了那著實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