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服 ,是日本的民族服飾。
1937年至1945年,日本在中國犯下了滔天罪行,大量無辜中國婦女被日本鬼子強奸、蹂躪、殺害,中國人的深層意識中對日本又著不***戴天的仇恨。
2022年4月17日,壹個中國女人,穿著“和服”在遼河濕地公園內的樹下拍照,周圍的路人看了感到不舒服。
其實對於這件事情,雙方的行為都能理解,壹方面是對日本當年對我們國家的傷害表示壹種憤恨,壹方面是對人本身自由穿衣打扮的壹種表現,只要不是在特定的日子和特定的場合,其實穿和服並不是什麽失禮的事情,而且現在我們國家和日本也有很多經濟和科技上面的來往,國家層面都在交往,老百姓就更要沈住氣了。
在勿忘國恥的同時,我們也要以史為鑒,開創未來。現代社會人們更關註個體的種種需求,穿衣自由也是近年來的熱點話題,關於自由如何界定,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在國家公祭日等有特殊意義的日子穿和服當然不對,但是如果單純表達對—種文化的興趣,是完全可以穿的。
隨著經濟文化的穩健發展,各種各樣的服飾文化相繼映入眼簾,潮流不再只是單壹的壹種時尚趨勢,而是更多地融匯了當代年輕人們天馬行空、不拘壹格的對於服飾風格的獨特想法和理念。然而,包容和矛盾往往是並存的,面對如此多元化的市場環境,是否還有規則可循?是否還有底線可言?這都是我們需要去探尋的問題。穿衣自由言論的出現也正是矛盾激化的產物,究竟什麽是“穿衣自由”?是年輕壹代對抗腐朽孤軍奮戰的口號?還是時代洪流中暗自湧動的必然趨勢?其中所謂的自由是否具有相對性?我們又該如何進行界定?借由此次機會,和大家壹起探討壹下究竟何為“穿衣自由”?
其實,在什麽場合選擇穿什麽樣的衣服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我們無法控制的是別人對於妳著裝的看法。
如果所謂的穿衣自由是自己想穿什麽穿什麽,還要求別人不審判自己,那顯然是不可能的。
我們現在穿衣,除了禦寒保暖,還有遮羞,彰顯個性、地位、性格、情感的功能。
隨著社會的分工,文明的進步,各個行業就有了不同的穿衣規則。如學生要穿校服,職業人員穿職業裝,醫生要穿白馬褂,軍人要穿軍裝。
自由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自由應該建立在不傷害他人,不破壞或消極影響社會,不損害國家及民族前提之下。
我們穿衣有三個方面的情況。第壹個,想怎麽穿,就怎麽穿。冬天穿著短衣短褲,夏天穿著厚襖,男性穿著女性服裝,體現個性和自由。第二個,穿適合自己的衣服。展現自己的性格、愛好、職業、地位等 。第三個,根據場合著裝。如上班穿職業裝。根據這三個層次排列組合。我們應然,先是第三個,再是第二個,再是第壹個的順序才非常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