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西班牙的博爾哈鎮,壹位老太太看到名畫經風雨侵蝕後變得斑斑駁駁,感到十分痛心。於是她決定自己執筆來修復這幅畫。經過她手,畫中男子的形象徹底變樣,看起來更像壹只斜睨著眼看向看畫人、嘴巴歪掉的猴子。
老太太也因此被外國媒體稱為?歷史上最糟糕的文物修復師?。而看過修復前後對比圖的網友也是哭笑不得。有的說:?這修復太給力了,簡直是另壹幅作品出來了?,有的說:?沒有那個金剛鉆,就別攬那個瓷器活?,有的故作欣賞道:?很抽象,很有藝術感,妥妥的畢加索風格?。總之,都幽默地表達了對這位老太太的修復技術的否定。
而時隔八年,同在西班牙,又發生了壹起少女雕像?慘遭毒手?的事件。原來面容恬靜的少女形象經過修復後,竟然變得面目全非,絲毫認不出是之前那個少女。有網友戲謔道:?特朗普終於找到了他的新家?。當我剛開始看這座修復失敗的少女雕像時,只覺得眼斜臉歪。看到此網友的評論後,才發覺TA的確說得很準,感覺神似。
但有的網友就不客氣了,TA認為對歷史遺跡做這種蠢事的人就應該被強制性罰款,並用於支付第二次請專家修復的費用。如果修復的可能性不大,就該對其重罰,讓他們徹底明白不能沒有專業技能,就想當然地去做藝術品的修復工作以及藝術和非藝術之間有明顯的區別。我贊同這樣的看法。第壹,是因為藝術品是藝術家精心創作出來的作品,應當對其高度尊重,而不可僅憑好心或壹腔熱血就擅自對其進行改動。第二,當作品需要修復時,作品的擁有者或管理者也應雇請專業人士來完成,不可隨便找個人應付了事。否則,擁有者或管理者也應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