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上了遠房表妹,怎麽辦?
文/遠山狼聲 我和我的遠房表妹(她的爺爺和我的外公是兄弟)可以算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我非常喜歡她,她也喜歡我。11年前,她才19歲,我曾經向她表白過,她說誰叫我們是兄妹呢?我也以為象我們這種關系婚姻法是不允許的,因此我也放棄了。隨後我們各自成家,她現在已經有了壹個五歲的兒子。但這11年來,我們壹直有聯系,我無時不刻不在想念她,我知道她也想念我。 我很痛苦!其實,我有很多機會與她見面,但我都盡量避免了,我不想去傷害她和她的家庭,而且我真的以為我們這種表親關系是不能結婚的,也沒有去咨詢律師。直到昨天,我才特意從網絡上查詢,知道這種關系完全是合法的,而且有很多例子。今天,我出差到她所在的城市,我們陰差陽錯見面了,結果還鬼差神使地上床了。我感覺更痛苦了!很舍不得她,而且我的父母壹直都以她為好兒媳的榜樣,但他們以前也沒有鼓勵我去追求她,我想他們可能更不知道這種關系算不算近親。我常常在想,如果我們以前能走到壹起,不知道有多幸福。我從小壹直很寵愛她,我的父母也很喜歡她,如果我們能結合壹起父母壹定非常高興,因為我找的老婆和我父母關系壹直不好,我跟她純粹是湊合過日子。 不知道我們能不能放棄現在的壹切,走到壹起生活?我最耽心的是給她造成很大的傷害,因為她的父親很傳統,而且她現在的老公對她、她的父親和兒子都很好。我不知道怎麽辦?我的心情亂麻壹團,希望大家能給我出出主意! 以上是網友在某論壇發的貼子,以下是我的意見: 讀過妳的貼子,深表同情和理解,因為不能與自己心愛的人走到壹起,確實是非常痛苦的事情,算是人生最大的憾事吧!同時,對妳通情達理待人,冷靜理智面對現實,表示贊賞。看得出妳是知書達理的人,我想對妳說幾句話,相信妳會妥善處理此事。 1、既成事實,不要輕易改變。錯過的機會已經錯過,再怎麽努力也無法挽回,由於年齡婚姻等原因,當初的那種感覺不可能重來。既然妳們都有了各自的家庭,要想走到壹起,必然拆散現在的家庭。這就牽連到兩個家庭,傷害到妳們各自的配偶、子女以及女方父母等眾多無辜。作為壹個男人,追求婚姻幸福無可厚非,但也不能忘記作為丈夫、父親應承擔的社會責任,不能泯滅做人的良知,不能因為貪圖自己的快樂,給別人增加莫名的痛苦。特別是雙方小孩身心均未成熟,容易受婚姻變故打擊,給幼小的心靈造成創傷。有時身體的傷痛容易愈合,心理的陰影壹輩子揮之不去。因此,離婚需謹慎,三思而後行! 2、愛壹個人,不壹定非得擁有。從妳的貼子可以看出,妳是十分愛她的。因此,怕離婚對她的父親、老公和兒子造成太大的傷害。既然如此,妳何不放手,讓她保持原來平靜的運行軌跡,快樂地生活。我想,她日子過得舒心,妳壹定高興。她和妳結合,也不見得比她原來生活更幸福更美滿。當然,作出這種選擇,需要妳的勇氣,需要妳個人的犧牲。妳仔細想想,是不是這個道理? 3、***同生活,難免磕磕碰碰。經常在壹起,牙齒舌頭也會打架,不用說有頭腦有個性的兩個人。天長日久,夫妻矛盾、家庭磨擦都是正常的,不要壹旦有了矛盾就拿老婆與表妹比,人比人氣死人,人都有優點和缺點,要以寬容心看待老婆。都從自己身上找原因,試問妳自己什麽都好麽?妳老婆如果也拿妳與別人比,難道找不出妳的劣勢和問題嗎?再說,表妹與妳異城而居,距離產生美,壹旦表妹天天與妳在壹起,妳還能覺得她什麽都好麽?能不產生矛盾和磨擦嗎? 4、雖然法律許可,但妳們依然是近親。中國婚姻法第六條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依照我國婚姻法規定,妳們是充許結婚的,因為妳們屬於四代旁系血親。必須指出的是,即便如此,妳們仍然屬於近親範疇,存在壹定的生育後患。近親(是指 3-4 代以內有***同的祖先。如果他們之間通婚,就稱為近親婚配。近親結婚,後代的死亡率高,並常出現癡呆、畸形兒和遺傳病患者。這是由於近親結婚的夫婦,從***同祖先獲得了較多的相同基因,容易使隱性有害基因在後代中相遇(即純合),容易出生素質低劣的孩子。 以上意見,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本文在《真情天下》論壇點擊過8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