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國有兩個自吹為勇敢的人,壹個住在城東,壹個住在城西,有壹天兩人在路上突然遇到。壹個說:“難得見面,我們姑且去喝酒吧。”喝了幾巡酒後,壹人說:“要吃肉嗎?”
另壹人說:“妳,是肉;我,也是肉。這樣的話還要另外找肉幹什麽?在這裏準備點豆豉醬就行了。”於是拔出刀匕相互割肉吃,直到都死了才停止。要是像這樣也算勇敢的話,那還不如不要勇敢。
原文:
齊之好勇者,其壹人居東郭,其壹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途,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壹人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而為?於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勇若此,不若無勇。
擴展資料:
割肉自啖哲理:
二個莽夫為了爭奪“勇敢”的名聲,竟然相互割對方身上的肉吃,直到最後,由於流血太多,兩個人都死了。他們兩個人相互自殘,實際上是誤解了勇敢的內涵。勇敢不是表面的魯莽,而是壹種理智的信念。人的勇敢有大小之分,不顧結果沖動行事,是毫無用處的。
而真正的勇敢的人為求得有道的結果去做常人不敢做的事。如果將勇敢的真正的含義誤解,而以壹種冒失的方式進行的時候,就會造成許多無意的行為,包括浪費生命。這兩個人錯在把殺人和被人殺,吃人和被人吃的野蠻殘忍行為當成了勇敢的表現。
割肉自啖啟發:
我們做人要做壹個有思想、有作為的人,不要盲目追求勇敢或做沒有意義的盲目崇拜,否則會鬧出笑話,嚴重的話還可能會受到傷害,後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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