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和TA的曖昧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的?
多久了?
最後怎麽樣了?
張愛玲曾說:
不愛的愛情,永遠不會變壞。
所以,我們調情,我們曖昧,卻永遠不要相愛。
曖昧過後,只剩滑稽。
曖昧到最後,妳們怎麽樣了?
有人說:
“當初的曖昧現在看來只剩滑稽。”
別說“卑微的暗戀似是而非的暖昧、友情以上戀人未滿”這種話。
真正的喜歡,捂住嘴巴,也會從眼睛裏跑出來。
大抵表達不出來的那都是不夠喜歡不夠愛。
妳說為什麽要曖昧?
因為曖昧就是曖昧,不是喜歡也不是愛。
是他不讓妳走,卻也從沒讓妳留下。
從早安聊到晚安,每天如此,我們的曖昧持續了三年。
對於我所有的消息,他都會秒回;朋友圈會第壹個點贊;
他去做什麽會向我報備;幾點回來會事先說明;
他會在半夜兩點打電話叫我陪他看球賽,是他最喜歡的球隊。
後來他要去別的城市,告訴了所有身邊的人,唯獨沒有告訴我。
從朋友那裏聽到他要走的消息,覺得自己又傻又蠢。
我不知道該怎麽結束這段不知道叫什麽的感情。
打給他的電話裏,只能壹遍壹遍質問他為什麽唯獨不告訴我?
甚至不敢問壹句:我算什麽?
因為我自己也沒有答案。
後來從他的朋友那裏得知,他有壹個喜歡的女生,只是沒追到。
但是這件事他從未告訴過我。
他不告訴我,我也沒有立場責怪他。
其實我也並不責怪他,既然選擇了不對對方負責,就不能要求對方什麽。
我們故事的結尾是,我不再發微信給他,他發來的微信我也不再回復。
經歷了他之後,我知道,
我想要壹段真實存在的感情,壹段我有資格質問對方的感情。
壹段不被辜負,可以理直氣壯的感情。
而絕非曖昧。
妳沒堅持,我也沒當真。
其實很多個瞬間,妳應該也是喜歡過我的,只不過這些瞬間稍縱即逝,
妳沒堅持,我也沒當真。
沒說出口的喜歡,最後變成了晚安。
認識了八年,做了朋友八年。
從小到大,或許妳從來都沒當我是個女孩子。
妳喜歡的那個女生穿什麽尺碼的衣服,我知道;
妳喜歡的麻辣香鍋從不放香菜,我知道;
妳喜歡的恐怖電影卻只敢閉著眼睛看,我知道;
因為那個女生的衣服是我陪妳去挑的,麻辣香鍋壹直是我去選的菜,恐怖電影都是我和妳壹起看的......
陪妳聊到深夜的是我,壹直守著妳不睡的是我,
最終和妳曖昧不清的人也是我。
妳問我給妳的備註是什麽?
我說 “沒有備註”。
其實是: “我喜歡妳呀”。
妳太聰明了,接著問我:
“難道我就沒有什麽特別嗎?”
妳看,有時候壹個謊言就需要很多個謊來彌補。
接著我問妳“那我的備註呢?是不是全名?”
妳說:“當然不是,誰像妳這樣沒良心。”
就在我欣喜若狂,不知所措的時候,妳說:
“咱倆可是這麽多年的朋友了,妳當然和別人不壹樣。”
......
時間壹晃,轉眼畢業多年。
畢業之後的各奔東西,我們也跟著斷了聯系,緊跟著連曖昧也沒有了。
起初的相互寒暄,到最後的漸行漸遠,只用了半年的時間。
八年的相識,近乎情侶間的曖昧,也都壹文不值。
妳看,我連質問妳為什麽不聯系我的資格都沒有。
因為妳已經有了新的女朋友。
再後來,聽說妳們分手了。
那天妳又主動聯系了我, 問我是不是喜歡妳。
我說: 是,喜歡。
妳說, 其實我也挺喜歡妳的。
我想了想,還是說:咱倆做朋友挺好的。
妳也趕緊說:是啊是啊,我也這麽覺得。
......
妳看, 妳說的是“挺喜歡”,卻不是“喜歡”。
再再後來,從妳朋友那裏得知,那些年裏妳也喜歡過我。
只是,現在我也有了男朋友,妳也不再是壹個人。
就這樣,當時妳沒堅持的,我也沒當真。
3. 不是“妳以為”,而是“妳確定”
妳覺得兩個人怎麽樣才算是正式在壹起了?
是已經明白對方心意的時候;
還是到了可以相互牽手、擁抱的程度?
其實都不是。
兩個人真正在壹起的開始應該有這樣壹段對話:
" 我喜歡妳,可以做我女朋友嗎? "
" 好,我願意。"
這句話說完才算正式開始戀愛關系,壹字壹句,肯定篤定。
承認妳的“身份”,宣示他的“主權”。
這就是為什麽相愛之前先得有個告白和壓馬路的過程,
因為稀裏糊塗地開始,最後只會不明不白地結束。
感情的承載體從來不是“妳以為”,而是“妳確定”。
當妳決定結束壹場曖昧的關系時,妳問他:
“我們到底算是什麽關系?
我是妳的什麽人?”
他開心地說: “我喜歡妳,可以做我的女朋友嗎?”
這樣,才算真正的在壹起。
沒說出口的喜歡,不過都是個笑話。
其實單身並不可怕,只是壹個人罷了。
可怕的是談了壹場可有可無的曖昧,成為了壹個可有可無的人。
所以,做好妳自己。
自欺欺人的“喜歡”不要也罷。
從小缺乏安全感的女生是什麽樣子?
— END —
也許妳可以認識壹下我,我是@禾子Taya
公眾@禾子的九點鐘
只賣故事,不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