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我脖頸子。
乙:我梗脖子。
甲:我肩膀頭。
乙:我偷肩膀。我上哪偷去?
甲:我有小肚子。
乙:我肚裏有小子。我懷孕了!
甲:我大腿。
乙:我腿大!
甲:我腳母丫子。
乙:我母鴨腳子。我又成鴨子了!妳有沒有好的詞啊!
相聲表演形式
相聲表演方式最初有兩種,在帷幕中表演的相聲稱“暗春”,公開表演的相聲稱“明春”。到了清宣統三年(1911年)後只有“明春”壹種在繼續發展。相聲的形式***分單口相聲、對口相聲、群口相聲三種。
壹段相聲壹般由“墊話兒”——即興的開場白;“瓢把兒”——轉入正文的過渡性引子;“正活兒”——正文;“底”——掀起高潮後的結尾四部分組成。中華人民***和國成立以後,新創作的相聲也常有省略“瓢把兒”的。
相聲用藝術手法組成“包袱兒”,表演當中通過說表而“抖響”使人們發笑。
其手法計有:三番(翻)四抖、先褒後貶、陰錯陽差、壹語雙關、自相矛盾、表裏不壹、歪講曲解、違反常規等數十種。每壹段相聲裏壹般含有四五個以上風趣幽默的“包袱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