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什麽原因出現的離婚,結局都不會是完美的,男人和女人最好是這壹輩子都不再相見,既然做不成夫妻,那麽最好就是路人。如果在兩個人離婚以後,女人再次遇到前夫,通常就壹句話不說,扭頭就走,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可能會打壹聲招呼,這樣的情況特別少見。
別人說離婚可以和平分手,我覺得這話說得很不負責任,除非不愛,否則根本就不可能和平分手,因此,女人再次遇到前夫,多半是會特別恨,又勾起了往事,壹定是壹次不愉快的經歷。我有壹個朋友說的好,既然不愛了,那就是仇人,仇人相見,分外眼紅。前夫讓妳成了糟糠之妻,下堂之妻,妳怎麽還能不恨他呢?因此,女人再見到前夫,仇人相見分外眼紅也是很正常的事,因為對方給了我們很大的刺激和傷害。
離婚以後,壹對男女再次相遇,能夠壹聲不吭扭頭就走,這樣已經做到了很有涵養。我的鄰居,他們因為感情不和,所以鬧了離婚,現在同壹個樓裏居住,每天都會在樓下相遇。這樣的情況在我們外人看來很尷尬,可是他們兩個卻絲毫沒有覺得,兩人相遇,壹聲不吭,扭頭就走。
兩個人離婚,如果余情未了,那麽很有可能兩個人還有聯系,因為彼此還有孩子,所以再次遇到前夫的時候,也可能會打招呼。萬事都有因緣,這壹刻做出的任何舉動都有各自的目的。作為外人,我們是看不懂這壹切,因為不管我們的事情,所以也沒有必要去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