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的時候戀愛最容易了,圖書館能產生緣分,自習室能產生緣分,食堂可以,校園草坪可以,校門口的小吃街也可以,大家年輕又騷氣,配對起來容易,日子過得也慢。
不像工作後,22歲到26歲,嘶啦壹下就度過了,覺得自己運氣差,日復壹日,想遇到合適的人很難,想遇到喜歡的人也難。
在我看來,不是年紀越大越難遇到喜歡的人,而是人的心態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變得不再純粹和簡單,無法像年輕時那般天真無邪掏心掏肺對壹個人好。
年紀越大,我們越懂得先愛自己。能夠遇到合適的人是天際之外的運氣,壹把鎖和壹把鑰匙沒有天生就是壹對。
遇到合適的人很難,就像黑夜裏失眠等天亮,本該暖暖睡去的夜,竟然變得好長。
02
青春年少的時候,我們把感情看得很簡單,那時候總覺得來日方長,好像足以撐到後來結婚生子,柴米油鹽。
妳看婚禮上的新人們,戴上戒指,彼此宣誓。大家都只是討論這對新人好合適,男的工作穩定家境好,女的善解人意顏值高,卻不去討論他們是否相愛。
他們因為門當戶對走到壹起,卻又因為三觀不壹致撕破臉皮,藏在婚姻裏的絕望和痛苦,也多過溫馨和幸福。
怪不得朱芳雨的前妻會說:“以前覺得,找男朋友不能找帥的,因為花心不安全。現在已經是過來人了,想法就成熟多了,找男朋友不能找醜的,因為不僅花心,還醜。”
學生時代的愛情,哪怕有壹點點回應妳就能滿足。那時候妳覺得如果自己不那麽害羞,能坦然壹點該多好。而到了隨口都能說出“愛妳”的年紀,卻分不清那句話是真是假。
當妳過了只考慮喜不喜歡的年紀之後,迎來了更多愛情以外的問題。就算妳再遇到壹個覺得對的人,也未必還願意花很長的時間去磨合性格。
那些妳用盡了全力去愛的人,最後沒有走到壹起,後來再遇到其他人,就沒有耐心再去從頭到尾愛壹遍。
那些口口聲聲說著壹定要跟愛情結婚的人,最後也只剩下壹句,找個合適的就得了。
找個合適的人很簡單,簡單到走在大街上就能碰到;找壹個合適的人很困難,困難到我已形單影只走過千萬條大街了。
03
2008年9月,大學第壹次班幹競選,有個姑娘力薦我當宣傳委員,自那以後,我便決定這輩子都要對她好。
我暗戀她4年,她斷斷續續交了幾個男朋友,才發現身邊還有我這號人物的存在。我和她真正意義上的單獨約會,是2012年6月1日,唯壹的壹次。
那時候我們約定,如果走不到最後,就不要選擇開始。所以這壹輩子,她註定成了心口上的那壹顆朱砂痣。
她不知道的是,有壹次文藝匯演,她跳完舞後冷得直哆嗦,我隨手丟給她壹件白色外套,那件外套我至今還留著,舍不得穿,也舍不得洗。
畢業離校那天,我送她去火車站。本來以為送她踏上列車,愛情就到站了,但是當她要進站的那壹刻,我完全失去理智,不顧壹切插隊買票,又送了她壹程。
綠皮火車,八個小時的站票,我看著她熟睡的樣子,想著這輩子就沒法這樣看著她了,不禁悲從中來。
不管之前說得多坦然,斷得多徹底,當離別的擁抱撒不開手的那壹刻,我才真正明白,愛情之所以為愛情,是因為不甘心。
她走之後,給我發來壹條短信:“謝謝妳送我回來,不好意思沒能帶妳去玩。路上小心,趕緊找壹個對妳很好的女孩吧!”
我的眼淚止不住往外湧,沒想到夏天的春城也會下起秋雨,我的感情如同在冬天被封存,壹生都不得解凍。
04
後來,我消沈了很長壹段時間,心裏反復安慰自己還會遇到壹個好姑娘,然後戀愛,還會笑得沒心沒肺。
單身的日子裏,我每遇到壹部好看的電影都存著,每聽到壹首好聽的歌都留著,定期更新說說狀態,寫自己的生活軌跡。
只想有壹天還遇到壹個姑娘,當她想了解我過去的點點滴滴時,我可以挺著胸脯不打折扣也不添油加醋,告訴她說,看吧,這壹路的艱辛都是為了遇見妳。
只是,我的電影越存越多,硬盤裏的東西刪來刪去。遇到的每個女生,還是沒產生想戀愛結婚的沖動。
徘徊過壹些櫥窗,住過壹些旅館,我單身的時間越長,心裏不自然地越來越挑剔,寧願單著,也不願將就。
人的壹生有太多可望不可及的東西,唯獨感情讓人淅淅瀝瀝。妳可以繼續堅守孤島,也可以整理行囊湊合上路。人不過生老病死,情不過愛恨嗔癡,反正結果壹樣。
可妳還是更希望能在冰天雪地裏,堅守內心的壹絲溫潤,哪怕凍到血涕淋漓,也會緊緊護在懷裏。
生活已經有太多的無可奈何,但妳更想趁著還年輕,趁著還有野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把控壹些所謂的命運。
妳只想把自己變得更好,才能配得上那份不妥協的勇氣。
05
太宰治在《人間失格》裏說,膽小鬼連幸福都會害怕,碰到棉花都會受傷,有時還會被幸福所傷。
在我看來,他說的膽小鬼,不是指那些青春正好的少男少女,反而是看起來可以獨擋壹面,但是缺乏安全感的成年人。
如果妳也是這樣的人,那麽只有自己能給自己安全感,保護自己的能力越來越強,卻又略顯孤單。
當別人突然向妳示好的時候,妳的第壹反應不是去擁抱,而且先低頭看看自己,再去衡量這份好是不是會有盡頭。
妳不敢依賴別人,總給人堅強獨立的錯覺,如果對方對妳並沒有全心全意,妳寧願選擇與自己為伴。
妳希望有個人可以牽著妳的手走下去,但那個人壹直沒有出現,然後妳等啊等,終於等到他出現了,卻又不敢完全把手交給他了。妳害怕他壹松手,妳就萬劫不復。
妳清楚自己所有的糾結,但還是會不由自主地自我保護。妳害怕被人拋棄,不相信自己值得被愛,在別人放棄之前,先放棄對方。
06
馮提莫的《再見前任》唱出了很多女孩子的心聲,“從壹開始的寶貝,早點睡,喝熱水,到後來變成開會,在忙,無所謂”。
從愛情到婚姻,最怕從壹開始的心甘情願,為愛奉獻,變成後面的相互嫌棄,終日爭吵。兩個人日日相對,夜夜同衾,熬上幾年,天仙也成了昨天買的紅菜苔,白子畫也會長出肥肚腩。
愛本身只是壹些平凡而細碎的小事,如果妳聲嘶力竭地吼過,大風大浪地吹過,就很難再和壹個人在柴米油鹽當中看到生活的美好。
關於相遇,我還聽過壹個更悲傷的故事。
他喜歡講冷笑話,她喜歡聽冷笑話;他喜歡日本文學,她喜歡村上春樹;他喜歡看香港老電影,她喜歡張國榮;他喜歡朝聖,她剛從西藏旅行回來。
他們的三觀完全壹致,是天生壹對,完美愛人。這壹天,終於在便利店相遇。
只是,他們各自付了錢,走出便利店,然後就沒有然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