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閥韓復榘在治魯期間,自訂法律,不乏草菅人命之舉。韓復榘喜歡升堂斷案,自詡為“韓青天”,經常以山東省主席和第三路軍總指揮的名義幹預司法,親自坐堂審案,隨心所欲地判決。有時他又微服私訪,遇有訟獄即升堂審斷,如同兒戲,致使怨聲載道。韓復榘之所以被壹些人稱為“青天草包”,也正是源自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