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因為小痞子在新郎新娘結婚那天在洞房裏大吵大鬧,惹得新郎生氣,和小痞子打了起來,卻因為拳法不佳,被小痞子打得鼻青臉腫。於是,人生四大喜事之壹的“洞房花燭夜”就成了“療傷之夜”。新郎神仙怎麽咽下這種邪氣?他起訴了衙門。小痞子:“結婚三天,沒有大小。”知府聽了新郎官的陳述,認定小痞子實在過分,準備把他關幾天,讓新郎冷靜壹下。可是,小痞子振振有詞地說:“結婚三天沒關系!”“這話已經說了很久了,縣長壹聽覺得有道理,也鬧了壹陣子。
《點石齋畫報》沒有說明此案的最終結果。按照當時的習俗,小痞子是不應該受罰的,新郎神仙也要吃啞巴虧。
新房出問題的情況並不少見。“吳畫了個寶?《風俗誌的故事》壹書記錄了寧波的壹場洞房悲劇――寧波壹男子潛伏在洞房裏,聽到新郎脫衣、新娘脫鞋的聲音,不禁內心暗笑。新人發現後,新郎用剪刀將聽者刺得鮮血直流。
《漢書》中的班固?《史記》記載了嚴的風俗:“結婚之夜,男女相象,但以此為榮。”也就是說,在漢朝,有新房至少不是什麽新鮮事。洞房,新婚夫婦的初夜,何苦呢?人們有自己的說法,比如“不打架,不吵鬧,不激動”,“人不鬧鬼”,“越好玩,越長壽”。結果,誰運氣不好,誰就鬧事。
經過朝代的演變,鬼屋的形式隨著各地風俗的不同而不斷變化。無論如何變化,都與性啟蒙有關,以至於“啟蒙”或“開導”並不重要,反而與性有關。
明代某地婚俗:明代某地有個婚俗:洞房床上有個花席,新娘需要翻過來。有人問“翻了嗎?”新娘自然羞於回答,但搗亂者壹定會窮追不舍,直到新娘紅著臉說:“翻了!”“這大概是最文明版的洞房臟話了。在這樣的場合,黃色笑話自然可以大行其道,色情燈謎更是屢見不鮮。所以很多害羞的女生壹夜之間就長成了兇狠的* * *了,大概是因為那些有性生活的人的性啟蒙吧。李漁在他的情色代表作《肉蒲團》中,把“看春色(情色圖片)、看* * *、聽騷音”稱為閨閣三大樂事。關於“騷生”的說法有點太開了。但畢竟只是“聽”,生怕當事人發現有些地區居然鬧到了“調情”的程度:明代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之歌》,真是這方面的傑作——“看新娘的手,看新娘的腳,看新娘的腰。如果新娘自己不送,我們就伸手出錢...“可惜這首歌沒有完全流傳下來,但也沒有完全流傳下來。更何況已經發展到了感動的地步,感動的人自然是新娘,而新郎和仙人只是生氣不敢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