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作為20世紀最知名的作家之壹,壹生著作頗豐的毛姆,創作出的經典小說豈會只有壹部?
《克拉多克夫人》,就是被月亮的風頭掩蓋住光輝的明珠。
01
我不知壹個人要有多大的勇氣,才能拋棄所有去追求夢和遠方,但我知壹個女孩定是拼盡了全力,才能抵抗世俗的門第觀念,嫁給壹無所有的窮小子。
伯莎是萊伊府高高在上的大小姐,雖然家族已走向沒落,但身體裏流淌著貴族的血液。愛德華·克拉多克卻只是個佃戶的兒子,是卑賤的平民。
但是愛情,從不因身份懸殊就放棄降臨。 伯莎回到久違的故鄉肯特郡,邂逅了以前曾有過數面之緣的愛德華,他如公牛般強壯的身材和強烈的男子氣息,把丘比特的金箭射進了她的心房。
她無可救藥地愛上了愛德華,甚至不顧大家閨秀的矜持,大膽示愛。
愛德華詢問伯莎是否真的喜歡他,並指明自己和她的差距時,她大聲喊道:
伯莎堅信,愛德華是她此生唯壹的愛。抱著矢誌不渝的信念,她不顧眾人的反對,終於成為了克拉多克夫人。
愛情是茫茫大海。她就這樣壹頭紮進去,不在乎會遊過去還是溺死。
02
伯莎對愛德華的愛幾近盲從,甘心匍匐在他的腳下,做他忠實的仆人。
在倫敦度蜜月時,因為無知,所以對任何事物都是壹派天真的欣賞模樣的愛德華,在伯莎眼中是沒被文明世界的邪惡元素汙染的孩子。
自己覺得饒有興味的情節劇,愛德華被感動得眼淚直流;自己瞧不上眼的民歌,愛德華百聽不厭;自己贊美的塑像,在愛德華的眼裏卻是垃圾。
換做現在,這種種的不對等足以摧毀壹段感情。可伯莎並沒有意識到愛德華的落後和封建,反而討厭自己在外國接受的教育,覺得知識沒有用,壹個女人只需要純潔和善良,掌握壹點烹飪技能就夠了。
對丈夫更多的了解,不但沒讓她的愛意消減,反而更加熱烈。
此時的伯莎,世界的中心只圍繞愛德華壹個人運轉。書裏這樣描述伯莎對丈夫的感情:
伯莎的愛情如夢似幻,美好得仿佛沒有終點。
03
愛情,永不可能沒有終點。
婚後的矛盾開始顯現,伯莎傾其所有地愛慕著丈夫,只想做壹條跟隨他左右的小狗。她放棄自己曾經的驕傲,只希望為愛德華而活,成為他的唯壹。
可伯莎對於愛德華而言,遠比不上農場裏的牛羊和莊稼來得重要。
伯莎懇求愛德華留在家裏陪她的時候,愛德華覺得去買羊比較重要;伯莎不像以往嘰嘰喳喳圍著他轉的時候,他以為那是身體不舒服而不是生氣;伯莎不主動在睡前親吻愛德華,他也沒覺得有什麽不對。
他們的矛盾壹點點積累,伯莎忘我傾註的感情,得不到丈夫熱情的回應。伯莎壹次次對丈夫發火,卻因丈夫的壹個吻、壹句話,輕而易舉便將不快壹筆勾銷。甚至有時,她覺得是自己太過無理取鬧。
愛情裏總有壹個是給予者,壹個是接受者,給予者總是過錯方。
高貴美麗,富有教養,獨立驕傲的伯莎,變成了壹個怨婦。導致她不快抑郁的理由,不過是丈夫不夠熱情的回應和偶爾的玩笑話。
她把自己,徹底變成了壹個男人的附庸。她對丈夫的愛是熱烈奔放的火焰,愛德華對她的愛卻只是夏威夷海邊平和的微風。
壹想到自己的愛得不到對等的回應,她就狂怒難平。
他們爭吵得不可開交,她直言指出愛德華的愚不可及,她用刻薄的話羞辱丈夫,下壹秒又害怕失去丈夫,趕緊道歉和懺悔。
就在伯莎對這場婚姻失望的時候,孩子的到來讓她重拾希望。
04
書裏描述伯莎的愛情是壹團火,壹團足以燃燒余生的烈焰。但愛德華的愛情像制度壹樣不需要激情,他冷靜的性格滿足不了伯莎燃燒的熱情。
伯莎意識到愛德華不愛她,也沒有愛過她,她覺得如果壹開始喜歡愛德華的是另壹個女孩,現在他的妻子也不會是她。
孩子挽救了他們岌岌可危的婚姻。伯莎懷孕後,愛德華變得溫情,伯莎因此感覺幸福和平靜。
愛德華卻在此時買下了壹匹烈馬,壹匹曾讓亞瑟摔斷腿的烈馬。伯莎為此擔驚受怕,極力勸阻丈夫別騎這匹馬,但愛德華無動於衷。
分娩日期愈加臨近,格洛弗小姐對伯莎提起死亡,伯莎開始恐懼,她不想離開丈夫,甚至開始想象自己死去後丈夫另娶的畫面,繼而胡思亂想如果是愛德華死了,那她該怎麽辦?
此時,照顧她的護士對她講述生孩子的可怕事件。伯莎害怕、恐慌,不斷去想象即將到來的痛苦,分娩時陷入難產,最終誕下死胎。
書裏最讓我震撼的壹個場景是,壹開始伯莎不知道孩子是死胎,當她剛經歷壹場煎熬,筋疲力盡,但看見丈夫時仍然拼命想擠出壹絲微笑。
壹個女人定是愛慘了壹個男人,才會拼盡全力為他生孩子,才會想在他面前呈現自己最好的壹面。
得知孩子是死胎的伯莎,陷入了極度的悲痛,開始纏綿病榻。但她最終鼓起勇氣決定振作,她不允許自己的愛情被推翻。
05
然而他們的相處模式還是和以前壹模壹樣,不斷地吵鬧和祈求丈夫原諒的伯莎,最後決定暫時離開愛德華。
三年裏,她壹次又壹次地寫信給愛德華訴說自己的思念,她懇求丈夫前往倫敦去看望她,但愛德華沒有。
她忍不住回家了,愛德華沒有來接她,依然和從前壹樣,忙著赴朋友的邀約。
當伯莎看見三年後的愛德華身材走形,穿著隨便時,她覺得他令人作嘔,當初讓自己迷醉的男子氣息,如今她嫌惡得微顫。
哪怕丈夫把農場經營得有聲有色,甚至成為了郡議員,她仍然覺得丈夫精神貧瘠,愚昧壹望無際。她忍受不了這樣淺鄙無知的愛德華,找了個借口到處遊歷,最後返回了姑姑定居的倫敦。
她邂逅了自己的表弟傑拉爾德,兩人墜入愛河,險些在情欲的驅使下沖破道德的藩籬。她最後差點就拋下壹切和傑拉爾德私奔了,卻再也沒有當初不顧壹切追求愛情的勇氣了。
她回了萊伊府,愛德華破天荒去車站接她,甚至在她忙著和傑拉爾德熱戀,不再寫信給丈夫時,愛德華還前往倫敦去看她。
可現在這壹切都不重要了,愛德華體貼入微地對她,再也不會令她感動。 伯莎檢視自己的內心,絲毫沒有情感的痕跡。
愛德華最後死在壹匹難以順服的烈馬手裏,伯莎卻不再感覺難過,反而覺得自己自由了。
他認為愛德華這輩子唯壹的過錯是:她愛他,卻又不再愛他。 愛德華死去了,她居然可以心平氣和地品茶看書,曾以為無堅不摧的愛情,脆弱得不堪壹擊。毛姆在小說的開頭說“本書也可命名為《愛情的勝利》”,把愛情諷刺得壹文不值。
付出所有去追逐愛情的時候,反而不得所願;等到對壹切無欲無求之際,相反找回了曾經的自己。
愛情的勝利,愛了就敗了,不愛了,就勝利了。 真真諷刺。
06
網上的書評大都是感慨婚姻壹定要門當戶對,我卻覺得伯莎壹生的悲劇,並非來自於階級本身的差距。也許外人施加的壓力和丈夫不夠熱烈的感情對悲劇,有那麽輕微的壹點影響。
但歸根結底,是她壹手促成了自己悲慘的壹生。
她把愛情看做人生的全部,在愛情裏活得卑微。她高估了自己對愛德華的愛,以為離開他就會活不下去。 太愛壹個人,最後失去了自己。
可她對愛德華的愛,是最膚淺的,始於顏值的愛戀。她通過觀察愛德華而總結出來的諸多優秀品質,都是在外貌的基礎上形成的。
皮相的誘惑,讓她徹底沈淪。她無可救藥陷進了愛情的泥沼,或者那根本就不是真正的愛情,而是她自我迷醉的夢境。
愛德華不再英俊,暫時的分開沖淡了激情,她發現自己不愛他了,也可以愛上另壹個人。於是曾經為愛卑微到塵埃裏的自己,無端讓她覺得厭惡。
傑拉爾德遠走他鄉,愛德華意外離世,兩段愛情都沒有結局,她終於找回了曾經的自己。
不愛壹個人,其實很容易,曾追求的深愛,到頭來全是泡影。
所謂愛情,不過就是深愛時的迷失,不愛時的清醒。
伯莎悲劇的壹生,都源於太相信愛情,而愛情,本身就不值得相信。無堅不摧的唯壹?最後還不是以愛上別人結尾。
而妳以為的最愛,最後都會變成不愛。那曾經的付出,更加顯得毫無價值可言。
別太愛、別深愛,不迷失,便不會飽受痛和淚。愛情會用實際行動證明,它不是值得信賴的唯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