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INE和STAN是人的意思,斯坦是音譯。
有人說“斯坦”是伊斯蘭國家的意思,事實上,是先有波斯語中的-stan,然後才是中亞地區的突厥化和伊斯蘭化。雖然絕大多數叫“斯坦”的地方都信仰伊斯蘭教,但並非全都如此,比如“吐火羅斯坦”(那時候還沒有伊斯蘭教)。此外,還有“印度斯坦”(Hindustan,波斯語的寫法是Hindostan)。而“斯坦”也絕非政治上的“國家”,它很多情況下指的只是壹個大概的地理區域。比如“印度斯坦”,有時指的是印度北部說印地語的地方,有時又指整個印度次大陸,或者指印度這個國家(印度有個報就叫《印度斯坦時報》)。
巴勒斯坦的“斯坦”來自古閃語。它的原名為PALESTINE,但是這個地名的最後音節TINE,本來不是壹個後綴,其種的字母T為詞幹的壹部分,更無地區,國家的含義。這個地名歷史淵源甚為古老,演變成今天的模樣,曾幾經滄桑,並牽涉到古今好多種語言。壹般認為,它最初出於希伯來語。今天的巴勒斯坦,公元前3000年前為伽南人的住地。公元前12。13世紀,從地中海方面和埃及方面,各來了壹批外來人,他們都不是本地人。但從埃及方面入境的,使用希伯來語的外來者,卻把從海上入境的外來者稱為FILISHTIM,FALASHTIM或PALASTIM,實際就是外來者的意思。由此可見,它原系指\"人\",而非指地。這個地名後來經過希臘人引用,有兩種轉寫形式,之後古羅馬人又根據拉丁語轉寫為PHILISTIN和PALESTINE,英語為PHILISTINE, PALESTINE,漢語分別譯為腓力斯丁和巴勒斯坦。上述兩種轉寫形式,原以第壹種比較通用,公元2世紀初,羅馬人占領地中海東岸後,根據希臘人對這個地區的專門稱呼:PHILISTIA腓力斯齊亞。
腓力斯丁人是壹個非閃族的民族,因與周圍閃族民族的混合而日漸消亡。隨著民族的消亡, PHILISTIA這個真正的地名也不大通用了,但是腓力斯丁人的名稱的另壹個希臘拉丁語轉寫形式PALESTINE卻逐漸得勢,而且轉而壹變,成為地名,代替PHILISTIA沿用下來,直到今天。
在西南亞、南亞和中亞,有不少帶“斯坦”字樣的地名,其中有的是國名,如巴基斯坦以及塔吉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土加曼斯坦、哈薩克斯坦等;有的是地區名,如興都斯坦(又可徑譯為印度斯坦)、雷吉斯坦、洛雷斯坦、錫斯坦、胡齊斯坦、庫爾德斯坦等。“斯坦”型地其至“滲入”歐洲,比如裏海西岸,北高加索東部,有達格斯坦。甚至近期還有這壹類型的地名在產生,如俄羅斯聯邦內的韃靼斯坦和巴什
科爾托斯坦等,少數地名漢譯不帶“斯坦”,原名卻有這個構詞成分,如阿富汗俾路支都屬此類。
“斯坦”原詞出自波斯語,“-stan”是它的羅馬字母轉寫形式。本義原很簡單,即“地方”、“地區”,壹般指面積比較大的地區而言。後隨古波斯政治影響的擴展,波斯文化的傳播、伊朗語各族的繁衍和與其他民族的密切交往,這個詞又進入其他語言如印地語、烏爾都語以及突厥語族諸語言中,詞義有所擴大,內容逐漸豐富,衍生出多個彼此相類又有所區別的引申義,比如近代,有些國家的省區,建置在以“……斯坦”為名的地方,因勢乘借用其為省區名,這就有“省(區)”的含義了。從而出現傳統地名、歷史地名和政區名詞形完全相同而指稱範圍不壹致的情況。如俾路支(斯坦)原為地區名,但政治上分屬巴基斯坦和伊朗,兩國均建有以此為名或包含此名的省份。再如庫爾德斯坦,作為傳統地名,指稱範圍包括土耳其、伊朗、伊拉克、敘利亞以及亞美尼亞等5國的部分領土在內,但伊朗在本國壹側建有庫爾德斯坦省。此種情況發生在壹國之內問題不大,出現在兩三個國家間,就需註意區別(包括其拼寫形式),切忌混為壹談。既然有的國名中含有“斯坦”壹詞,如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於是它又獲得“國家”這個引申義。到了20世紀90年代,隨著中亞5個全部以“……斯坦”作為國名構詞成分的國家的出現,這個引申義更為突出,也更為引人註意。有人甚至以為所謂“斯坦”就是“國家”壹個意思了。
總而言之,“斯坦”的含義,大抵不外“地區”、“省(區)”、“國家”幾種,過去通常壹概都是指大的地理實體說的,很少他用。但情況總是在發展變化著的,久而久之,城市名中也有含這個成分的了,如薩哈克斯坦中南部有個城市叫突厥斯坦(在南哈薩克斯坦州);此外,伊朗、哈薩克斯坦和巴基斯坦,各有壹個叫古利斯坦的城鎮,但這樣的實例甚少。
含“斯坦”構詞成分的地名,壹般都有悠久的歷史,古波斯典籍曾頻頻出現這類地名,甚至在我國史冊中也叠有反映。不過,個別是新近產生的,如“巴基斯坦”壹名,1947年方隨著新國家的誕生而誕生,迄今不過半個世紀,其余的也不能壹概說是古老地名,如裏海西岸。俄羅斯聯邦歐洲部分的達格斯坦,17世紀才有這個名字,在這之前,它卻從不見輕傳。
“斯坦”作為地名通名,多半與民族名稱相結合,這樣構成的地名,含義非常明顯,俾路支(斯坦)意為“博路支人地區”,庫爾德斯坦意為“庫爾德人地區”,其他類推。但不能絕對化,不能把這種情況變成公式往所有含“斯坦”的地名上套,否則就會鬧出笑話。比如巴基斯坦壹名與民族名便毫無關系,它是根據伊斯蘭教義,取“巴克”壹詞(意為“清凈無染”、“至清至真”,原來是伊斯蘭教對真主安拉的尊崇、贊頌語)附加“斯坦”構成國名,意為“清真潔凈之國”,也就是“真主之國”的意思。又如達格斯坦,是突厥語詞“達格”(意“山嶽”)與波斯語詞“斯坦”的結合,全名的含義是“山嶽之國”、“山嶽地區”,反映了當地地理環境的突出特征,與居民的民族名卻沒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