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家長和老師是平等的。雖然老師肩負著教育孩子的責任,但家長無權要求老師免費給孩子補課。
因為教師是壹個特殊的職業,和警察、醫生壹樣,他們的工作時間其實是不規律的。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說,老師完成了當天的教學目標,就可以下班了。下班後的時間屬於私人時間,家長無權要求老師利用自己的私人時間做無償工作。
其次,也是對老師的壹種保護。壹旦明確規定家長可以要求老師免費給孩子補課,那麽教育體系就失靈了。
每個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變得更好,哪怕孩子已經很優秀了。而且每個人都有占便宜又不讓別人占便宜的心理。壹旦家長可以要求老師免費補課,那麽家長就會抓住這個規律,強迫老師給孩子補課。眾所周知,學生多,家長少,如果能免費補課,老師簡直忙不過來。情況嚴重的時候,家長甚至會大打出手讓老師給孩子補課。
最後,教育部明確規定了教師免費補課的條件。
教育部規定,教師只能給本班學生補課,壹次不超過15人,要優先考慮困難學生。然後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寒暑假也不能補課。最後,只有公立教育機構才能提供補課名額。而且老師要向學校申請,學校需要審批公示,老師才能免費補課。
正是因為教育部的這些規定,老師很難給學生補課。禁止有償補課,但是無償補課的程序很麻煩。其實這些規定也是對老師和學生的壹種保護。既保護老師不無故加班,也保護學生不無故交錢。
當然,因為我們國家很大,很多地方還是有老師補課的,但是改變需要慢慢來。只有當我們的教育能夠提高到壹個更高的水平,我們能夠重視培養多樣化的人才,這種現象才會改變。
目前家長不能要求老師有償或無償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