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普遍存在“二八定律”.商家80%的銷售額來自20%的商品,80%的業務收入是由20%的客戶創造的;在銷售公司裏,20%的推銷員帶回80%的新生意,等等;“二八現象” 我們通常用80%的精力,去做那些只會取得20%成效的事,目前國內企業管理工作中的“管”與“理”普遍按照8:2的比例,而世界經濟發達國家的企業管理工作中的“管”與“理”卻遵照2:8的比例.在保險公司經營中,企業的員工80%的人員在後勤,而20%的人員在壹線;而政策的制定、措施的出臺往往考慮占80%的大多數人的意見及利益,而非市場的規律;用80%的時間處理日常事務性工作,而用20%的時間做工作中重要的80%的事;團隊管理中考慮處於中間80%的大多數人,而忽視了最突出的及最落後的人群,其實這20%的人群,最好是花80%的精力管理;對於代理人隊伍中人員流動性大這壹特點,各家公司在探討如何將20%的留存率提升至80%,至今為止也未見哪家公司成功;在業務推動案中,屢見不鮮的是如何提高80%的人的業績,提高整體水平,消除業務壹邊倒、靠明星挑大梁的現象,往往忽視了20%的最有效率的人群,如此這般的反“二八定律”的現象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