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樂的概念
壹直以來的懸念
究竟什麽是搖滾樂呢?
長頭發、皮夾克、破了洞的牛仔褲……也是,也不是;
吉他、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
年輕的自由、荷爾蒙的沖動、離經叛道……也是,也不是;
節奏、歌詞、旋律、夢想、真實、感覺、狂野、信仰、力量、憤怒……也是,也不是;
……
這些都不是搖滾樂,也可以說都是,那麽究竟形而上的具體的搖滾樂定義是什麽呢?在我現在看來,提出這個問題就好像是給自己下了個套,就像有人傻到壹定要問什麽是真正的愛情,這世上有沒有真正的愛情壹樣。因為永遠不可能有標準答案。壹直以來都沒有!每當妳發現好像只差壹步之遙就要接觸到真理的邊緣了,卻不知道從什麽地方又冒出來了壹個岔路,妳只要往前在邁壹步,就是真理,可這岔路卻把妳引回到了最初的起點,於是妳的思考又要從頭開始了。
歷史如是說
歷史上第壹首被打上搖滾烙印的作品是美國的白人音樂家Bill Haley在20世紀50年代中期錄制的《整日搖滾》(Rock Around the Clock)。那個時候的Bill Haley穿著筆挺的西裝,而且還打著領帶,頭發梳得油光發亮,如果這樣的壹個人走在大街上,或者站在現在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壹定沒有人會認為他是在唱搖滾,可偏偏歷史把它定義成第壹首搖滾作品。這也沒什麽奇怪,原來人們還覺得天是圓的地是方的,原來人們還覺得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呢!我們可以把它當作是時代和我們開的壹個玩笑。這樣說來,其實任何具體的定義似乎也都是相對的,因為時代在變,人們的認識領域也在不斷地隨之拓展、改變。
世界上最難的就是為某種事物下壹個定義,因為這需要描述的準確、精練。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也可以說是為某種事物下壹個定義,因為妳完全可以以自己的理解方式和認識程度給出壹個概念。所以很早以前,在國人的傳統意識中,壹頭長發加上皮夾克就是搖滾。然後有人認為,搖滾就是吉他上的SOLO,貝司上的低音,架子鼓上的節奏。現在有人說搖滾是壹種精神,可是,也有人說這些都不對。於是帶著越來越多的疑惑,我開始翻看有關著作和資料,找到了下面壹些所謂的搖滾專家們所給出的定義:
格雷爾·馬庫斯是聞名遐邇的搖滾名著《神秘列車》的作者,他認為搖滾無非是“壹種美國文化”,比如埃爾維斯·普萊斯利無非是“把作為美國人的感受戲劇化,把這種感受的含義、價值和美國生活的利弊作形象的表達”。
卡爾·貝爾茲則在他那本《搖滾故事》中視搖滾為“民間藝術”,壹種下意識的俚語表達方式。
查理·勒特稱搖滾為“城市之聲”,認為它是都市少年們創造的新音樂吶喊。
喬納森·艾森則在《搖滾時代》中稱搖滾為“對西方文化之偽善的反叛……是壹種深刻的顛覆形式”。
戴夫·哈克《物有所值》中用馬克思主義的階級鬥爭學說分析搖滾,認為它是“工人階級文化”;而保爾·約翰遜則在《新政治家》重視搖滾為資產階級的陰謀,其目的是招安潛在的革命者,使他們“沈溺於其中而麻木不仁,懶散不堪並脫離實際”。
理查德·戈爾德斯坦在《搖滾之詩》中則認為,搖滾最重要的特點仍是對青春活力的肆無忌憚的揮霍……
說到這兒,我想起了美國黑人音樂家Chuck Berry用他的作品給搖滾樂下的定義,這同樣是壹首50年代搖滾樂誕生初期的作品Johnny B,Good。它講述了壹個彈吉他的年輕人走向成功的故事,它以敘事的手法給搖滾樂加上了壹個十分誘人的光環,搖滾樂可以讓壹個普通人走向成功與輝煌。這個普通人可以沒有任何的樂理知識,不懂音樂,只要他有理想,只要他勇敢地把自己心裏想的唱出來,只要他願意。另外還特別值得壹提的是,在美國發射給外星生物的壹艘飛船上,這首歌還作為人類文明的精華被刻錄在壹張光盤上,用以表達地球人的文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