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第壹個問題妳已經報警走司法途徑,就算不能找到肇事者,也可以保險賠償,不管妳如何確定是物業搞得鬼,沒有證據就無法證明。
至於小區物業問題,目前新的商品房小區的物業管理費用和停車費用定價普遍較高,但是這個收費標準開發商在的購房協議裏面,基本上肯定已經寫明,或者以附件等形式告知過妳。
至於為什麽現在的物業管理費用和停車費用這麽高,主要是由於現在的各項成本上升的很厲害,尤其是人力成本。我們不應該把保安等還視作低收入人群,雖然他們的收入普遍還不是很高,但是人力成本的上升是必然的。
至於停車費用,目前來講,妳們屬於前期物業,物業雖然收了停車費,但並不等於這個錢就是物業公司的,停車費分為兩種,壹種是車位已經買給業主的地下停車位,那個費用稱為管理費,是物業管理費用的壹種;另外壹種是地面上的,不管有沒有畫線,這個才是真正的停車費,這筆費用是屬於小區全體業主的,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之後,可以要求物業公司返還到業主大會賬上的。今後的使用用途還是要用在小區個各項開支上面。
至於停車費,其實是有必要收取的,但關鍵還是在於收之於業主,用之於小區。所以,妳可以要求居委或相關房辦盡快幫助妳們小區成立業委會,之後將停車費收回小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