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給孕婦檢查確認艾滋病陽性HIV抗體良性就意味著是艾滋病,這個病不需要多說了嗎?怎麽得的大家應該都有壹些最基本的了解,也不是什麽近幾年出現的病癥了,很早就有了。但是後來把孩子引產了再去檢查,發現沒有得這個病,醫院當然應該為這個負責任。
醫院能為這個事情負責任嗎?自己絕對做不到,因為醫院能做的無非就是賠妳錢,其他的他做不了什麽,畢竟孩子都已經引產了,也不可能再把孩子給妳送回來了。對於夫妻雙方來說是又喜又悲,好處就是有驚無險不是艾滋病,因為這個疾病怎麽得的大家心裏都有數,如果真的得了,那就意味著夫妻生活可能不是那麽和諧,可能是有大草原之類的,但是現在沒事了意味著兩個人的感情是沒問題的,婚姻是沒問題的,但遺憾的是孩子已經消失了,因為引產過後已經不再具備短期內懷孕的可能性了。
正常引產過後,孕婦是要休息半個月到壹個月的,而且半年之內不適宜要孩子,身體需要休息,人的身體不是機器。這個事情造成這樣的結果,無論說人家夫妻感情如何,那是人家的事情,醫院因為自己的診斷失誤導致孩子被引產,那這就是壹條生命,醫院應該為此負責任,但醫院也沒有辦法為此負什麽責任啊,因為他是醫療機構啊,誤人了,那確實是影響他的名聲了,他也能賠妳點錢,但賠妳點錢又怎麽樣,孩子又回不來了。
這件事情也提醒人們,如果被醫院確診什麽大病,壹定註意,不要慌不要亂,先去上級醫院復查,找壹個更加權威的醫院,寧可多花壹點錢壹定要確診壹下病情。別到時候妳在這醫院已經看了好幾天了,該做的手術,該做的藥物治療都做了,發現不是這個病,這不是鬧了個天大的笑話嗎?醫院不應該發生誤診,但是真的發生了我們不得不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