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女兩歲時,俺聽說別人家同齡的孩子已經認識很多字,甚至可以讀報紙,而自家千金仍系文盲壹名甚為著急。於是買來壹大堆識字卡片突擊教授,期望有壹天她也能壹手拿個奶瓶、壹手抻張報紙在壹旁朗朗而讀,好讓她媽有資本向旁人吹噓。
開始教得還算順利,“口、耳、眼、鼻、手”等人體器官都能照著卡片張口就來;隨著“教學”的不斷深入,當教到較為抽象的“去”字時,當媽的手拿卡片、對照上面的圖畫循循善誘曰:“這是讓小狗‘去’把骨頭叼回來。”孩子聽話地重復了幾遍,說記住了。
第二天,俺又把這張卡片拿出來考她,小寶貝兒從容答道:“小狗,把骨頭給我叼回來!”
乖女三歲仍然對口語中代詞的用法頗為不解,常常轉不過彎兒來。壹日我加班後回家較晚,其父讓她到平房的門外守望,“看妳媽回來沒。”老遠地看見壹個小小的人影兒,聽見她撕心裂肺壹般大喊:“妳媽―――妳媽―――”
四歲的女兒語言已相當豐富,常常可以用較為貼切的形容詞甚至是成語給大人描述某壹件事物,只有量詞的掌握極為匱乏。
壹日她的奶奶千裏迢迢來看望孫女,小家夥從幼兒園歸來看見久別的奶奶激動地說:“奶奶,我今天看見兩只老太太從我們幼兒園窗外走過,有壹只特別像妳!”
愛女五歲常異想天開,過生日時為娘問她想要什麽禮物,人精答曰:“給壹塊唐僧肉嘗嘗。”在下很是為難,語重心長地和她講道理:“那麽多武功高強的妖精都沒有吃到唐僧肉,妳媽才能平庸,萬萬搞不到妳想要的那壹口。”吾女不屑地答道:“唐僧那麽笨,哪個妖精都能把他騙到手,只不過他們太磨蹭,不等下手就讓老孫給發現了。只要妳把他給騙來,我趕快割下壹塊肉吃掉,不就完了嗎。”我壹想也有道理,可我上哪兒去找唐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