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王安石變法中的方田均稅法要求官府對已經耕種的土地進行丈量,核定土地好壞分為五等,定出稅額高低,結果壹批官僚大地主隱瞞的田產被清查出來,被迫納稅。單從技術層面上看,王安石的這些政策設計是合理的。但它是壹種利益關系的大調整,其推行遭遇到了來自大地主和官僚的重重阻力。由於反對呼聲太高,方田均稅法最終未能在全國推行。而輸均法,嚴重的抑制了大商人投機獲取暴利的機會,因此遭到了來自商人的強烈反對。王安石雖然強調了國家政權在改革中的領導作用,但他並不贊成國家過多地幹預社會生產和經濟生活,提出和堅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張和做法。這種限制國家權力的做法,自然遭到了來自官僚集團的反對。王安石作為宰相,由於宋初統治者對政治體制的改革(如前所述),實際權力比前朝已大為減少。而他面對的改革阻力,是小農經濟基礎上養成的“求穩懼變”的社會文化和強大的既得利益。熙寧九年(公元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辭去相位之後,宋神宗為了緩和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將抑制官僚、地主、商人的措施內容加以削弱,更多地重視增加賦役收入和加強軍備的措施。並且,王安石作為地主統治階級的壹員,變法的根本目的是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不會從根本上觸動地主統治制度和階級秩序,因此變法從根本上來講不會徹底改變當時的生產關系,況且農民階級的實際收益有限,這就決定了變法無法得到人民的廣泛支持。
第三,王安石變法所面對的保守派勢力十分可怕。當時包括兩宮太後(仁宗曹後、英宗高後和神宗向後)都反對變法,而且英宗、神宗壹系實非仁宗嫡嗣,只是由於仁宗無子,才把英宗選為皇儲最後繼承皇位,所以仁宗的曹後和神宗之母高後對神宗有較大的威懾力量。古代中國的保守派壹直是站在改革的對立面。對新法,他們不是進行合理的質疑而使它臻於完善,而只是壹味反對,必欲徹底清除而後快,不容許任何異己的存在。在王安石推行新政的時候,當本來也反對新法的蘇軾在看到保守派要把新法中他認為還算合理的壹些政策壹概廢除時,替王安石說了幾句公道話,結果卻叠遭迫害。保守派理論家司馬光開頭還能心平氣和、就事論事地規勸王安石。後來卻在《奏彈王安石表》中感情沖動地斥王安石為“亂臣賊子”,必欲除之而後快,說“臣與安石猶冰炭之不可***器,若寒暑之不可同時。”王安石對保守勢力估計不足,進行的變法太過激進,沒有采取漸進式的改革,改變祖宗制度太甚(“以富國強兵之術,啟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舊學”),讓保守派難以接受。其直接後果就是當保守派當權時,新政全部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