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在小飯館“切兩斤肉”下酒菜,究竟切“什麽肉”的難題,武松還差點兒跟壹個“小二”打起來,在《水滸傳》三十八回裏邊,武松和宋江、戴宗去飲酒,就鬧有過那麽壹個笑話。三人在江州琵琶亭張大嘴飲酒,大口吃魚,話說這武松最著急,也最盡情,把魚骨都壹同嚼爛吞掉,可僅是“軟肉”(魚類)自始至終是不足就酒的,怎樣都需要上面大菜,因此魚吃得壹樣的情況下,宋江喊來小二:宋朝時期,流行上喜愛吃牛肉,次之便是牛羊肉,而現如今十分廣泛的生豬肉,在宋朝的境況是較為特殊的,盡管宋人看不起生豬肉,但吃豬肉得人也並很多。
現如今得人只要有錢,如果人體容許,想吃什麽就如何吃葷,壹般便是生豬肉也有牛肉,別的好像大魚大肉也十分普遍,根本就並不是啥稀奇的事。可古代人針對吃葷這擋子事,各種各樣規定也有標準管束是特別多的是。先秦時期,周禮要求不壹樣真實身份得人吃不壹樣的肉,君王哪些肉都可以吃,列侯吃羊肉,卿吃牛肉醫生吃豬肉,士吃魚肉,千家萬戶不吃肉,只有吃菜。
直至春秋戰國時期,由於禮崩樂壞,針對吃肉的禮教束縛消退,大家只需有標準,想吃什麽肉就吃什麽肉,那時因爭霸必須,諸侯王都是有很多水牛,吃羊肉是很常見的。從三國到西漢初期,吃羊肉、牛肉以及生豬肉的都那麽普遍,並很多見。有壹點必須表明,牛在那時候遭受管教維護,水牛角、羊筋、皮革制品等都需要上交,但牛羊肉做為副產物是可以隨意服用與買賣的,並不比牛肉、羊肉等肉類食品價格昂貴難能可貴。
實際上,假如對比宋朝歷史時間得話,這種情景,也的確有生活素材。相比唐朝來,宋朝的肉制品交易,範疇顯而易見更高。以蘇軾得話說,就連日常生活在宋朝鄉村的“上牌”,每天的生活都是有酒有肉。而放到宋朝的城市裏,餐飲消費也是火爆。北宋都城汴京裏,僅著名大中型酒店就會有七十二座,稱為“七十二正店”,大多數有百丈長的主廊,這其中較大的樊樓高三層,能容顧客過千。中小型的“腳店”更有上萬家和,各種各樣特色小吃應有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