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再起時(曲:張國榮 詞:陳少琪)
這是壹張顛倒眾生的臉。眉目英挺,細致溫文,優雅地側著頭,帶著壹絲若有若無的微笑。拍這張照片的時候他已經三十八歲,不算很年輕了,但是歲月似乎沒有在他的臉上留下任何痕跡,直到現在都是這樣。九年前,這張照片曾經作為《金枝玉葉》的海報發行得鋪天蓋地,誰也沒有想到這麽快就成為了他的遺照。現在這張照片擺在靈堂裏,圍繞在壹片白玫瑰、白百合、白馬蹄蓮中間。他生前說過自己最喜歡白百合,這種花也真的很象他,美麗,芬芳,優雅,卓而不群。靈堂外,世界各地獻來的白百合花束鋪滿了街道兩側,文華酒店周圍也早已成了壹片白色的花海。
香港的人們會永遠記住這段歷史:瘟疫正在襲來,戰火鋪天蓋地,生命遭受天災人禍的踐踏,每壹個人都惶惶不可終日,而陪著他們度過了二十多年的壹代名優,美麗、優雅和堅強的化身,突然跳樓身亡。數萬人不顧細菌,不顧大雨,排著長達五條街的隊伍為他送行,壹望無際的戴著口罩的悲傷面孔成為這段歷史的獨有存照。香港文化界精英傾巢出動,哀鴻遍野,媒體也顯示了少見的尊重與溫情,所有的報紙、雜誌、網頁都以他的照片為頭條,壹個個優美到極端的詞匯史無前例地用在壹個年近半百的男人身上:絕色,傾國傾城,風華絕代,風情萬種,化蝶飛去,天使,翩翩佳公子,傳奇,神話……
其實,在他生前,我們並沒有真正認識他。由於他為人的低調,我們只認識他的歌聲,他的舞姿,他在電影上千變萬化的面孔。許多人都象我壹樣,曾認為自己很理性,能夠只欣賞他的表演而忽略他的表現;曾認為自己很高尚,可以欣賞他的優點又寬容他的缺點。直到他離去,我們才發現:這個人根本沒有什麽缺點來讓我們寬容,這個人值得我們愛的理由,遠遠比我們能夠想象的還要多得多。原來天底下竟然真的存在這樣的人,可以在揮別的時刻問心無愧地說“我壹生人未做壞事”,可以對這個待他不公的世界保持著真誠的愛與敬意,可以使所有與他交往過的人眾口壹辭地稱贊他的善良、細心、豪爽與磊落,可以使那麽多想批評他的人出盡百寶也挖不到他壹點錯漏,可以在擁有天賦的同時保持著始終如壹的努力和創造,可以在不止壹個領域實現登峰造極的成就,可以在長達二十年的歲月裏始終屹立在天神壹般的地位,可以在娛樂圈的紛亂之中堅持纖塵不染的人格,可以同時擁有壹張天使的面容和壹顆天使的心。而如今再來了解他,其實已經晚了,他早已什麽都不在乎了,他留給我們的只是壹個驕傲而孤獨的背影,在影碟上,銀幕上,唱片上,磁帶上,唱著舞著演繹著,告訴我們什麽叫做“音容宛在”。
2、I MISS YOU MUCH(曲:James Harris III/Terry Lewis 詞:林振強)
香港人對失去他的感受與其他人是不同的。他們並不都愛他,但是都熟他,他們看著他長大,看著他成熟,看著他輸,看著他贏,看著他哭,看著他笑,看著他拿獎,看著他戀愛,看著他言談晏晏,活色生香。他的每壹段經歷他們都熟悉,二十六年來的每壹個舉動他們都見到,報紙上,電視上,電影上,經常有他,展現自己的壹個個側面給他們看,紅墈的舞臺上,他壹***開了壹百二十五場演唱會,跟每場壹萬四千名觀眾同歌***舞,水乳交融。舞臺之外,他們也會在各種場合遇到他,跟他打招呼,請他簽名。曾幾何時,他開的咖啡店就在他們身邊,去坐的時候,只要聽到店裏放的不是他的歌,多半就是他本人在。他自己不喜歡店裏老是放他自己的歌,但是去的人都喜歡,他的歌是香港幾代人成長的背景音樂,伴隨大家度過了多少快樂與悲傷的日子。
新世紀來臨的時候,香港評選“世紀十大金曲”,《MONICA》高踞榜首。壹百年後的人們不知道會不會置疑香港人的眼光,因為《MONICA》這首歌聽起來實在太壹般了,無論是詞和曲都缺乏冠軍相。其實,這首歌的真正意義在於開創了壹個歌壇神話,從這首歌開始,他壹舉暴紅,作品年年都入選十大中文金曲和十大勁歌金曲,到後來更是連金曲金獎和最受歡迎男歌手獎壹起拿。如果沒有這首歌,大家還不知道會不會註意到他,那個雖然在歌唱比賽上拿了亞軍,出起專輯來卻連連爛市的年輕人。他自己也說,起先唱起歌來全都是“雞仔聲,咵咵聲”,從《MONICA》之後才開了嗓。他的嗓子與他的纖秀相貌非常不般配,是壹種滄桑醇厚,略帶沙啞,質地如純金壹般的音色,雖然高音也唱得很好,但是總體上以低音見長,能夠低得無可仿效,尤其在聲線的轉折起伏上,那種處理技巧是很少有人能及的。他的另壹個過人之處是感情的充分投入。其實歌壇上比他聲音條件好的人也不是沒有,但是沒有誰能夠象他那樣,在歌裏灌註那麽深那麽濃的感情,唱起快歌來瀟灑強勁,唱起慢歌來婉轉低徊,勵誌歌曲神采飛揚,愛情歌曲柔情似水,每壹首歌都象是他從心底傾訴給大家的話。他去世之後,香港電臺壹再警告聽眾不要獨自聽他的歌,說他的歌曲感染力太強,獨自壹個人聽容易失控。
至於他最好的唱片,在告別之前那壹階段的,公推是八七年的《SUMMER ROMANCE》,但是不知道是不是聽得太熟,我個人更加喜歡《SALUTE》。這張唱片收錄的並不是他自己的歌,而是翻唱別人的歌曲。這個主意也是他自己想的,起先遭到工作夥伴的壹致反對,認為這樣壹張翻唱碟不可能發市,但他堅持,他說別人有那麽多好歌,自己很喜歡,要向那些同道中人表達自己的欣賞和敬意。他認真地錄制了歌曲,設計了歌紙,在每壹首歌詞下寫上自己的心聲:“作曲與填詞天衣無縫,LO LO與書琛,本來就是天作之合!……填詞、作曲、主唱集於壹身的阿SAM,SUPER ARTIST,SUPER FRIEND,SUPER-MAN!......香港非常難找的‘LOW PROFILE'藝人,DEANNIE,我崇拜妳!另外,黃沾,WHAT CAN I SAY!……每次在有嚴冬的國家看到白雪,便會想起這首歌,盧國沾,謝謝妳的詞!……”在每壹則後面都細細簽上自己的名字:LESLIE。這張唱片裏,且不說他在立意上的真誠淳樸,單說他的演繹,實在可以用出神入化來形容。他的聲音在這個時期已經完全成熟,《滴汗》的性感,《但願人長久》的醇厚,《明星》的深情,讓我們真正了解什麽叫做好歌,什麽叫做好的歌者。
他第壹次踏足紅墈舉行演唱會是在八五年,連開十場,媒體大贊精彩,“極盡視聽之娛”。而如今我們的口味已經被他自己吊高太多太多,回頭看那場錄像時就變成了“極盡搞笑之娛”。他的服裝啊!那個年代的時尚原來是這樣子的!粉色的襯衣配黑條褲,綠色西裝配黃格褲……還有壹件前後都非常累贅的白色長襯衣,跳起舞來象圍裙壹樣在身前飄動。不過歌迷對他的瘋狂已經跟今天有得拼,尖叫聲壹浪高過壹浪,有的跳上臺去將他追得滿臺逃竄,有的猛力跟他握手,弄得他忍不住大叫:“好痛!”……不過他的表演是非常好的,媒體特別贊揚他沒有走音或者不夠氣的情形出現,殊不知這兩種情形在他壹輩子的演唱會中都從來沒有出現過。
第二年,他再接再厲,在紅墈連開十二場演唱會。僅壹年之隔,這壹場就令今天的我們都有了“極盡視聽之娛”的驚喜。那年他正滿三十歲,整個人處於壹種昂揚向上的狀態,不僅在精神上是意氣風發,在氣色上也豐潤異常,給人以流光溢彩的感覺。他的歌藝更加純熟,舞姿更加勁爆,而且形象徹底地脫胎換骨,挺拔的黑色軍裝、各種顏色的修身西裝配立領襯衫,完整地凸現出他的氣質裏剛勁硬朗的壹面。他在這個時期的好歌還不是很多,但是演繹的深情已如今日,與梅艷芳合唱的那壹曲《將冰山劈開》,更是初具《芳華絕代》的風采。
八八年,他紅透歌壇,橫掃各大頒獎禮,聲、色、藝都達到了壹個歌手的極致。這壹年他在紅墈的個人演唱會開到二十三場,《愛慕》、《無需要太多》、《***同渡過》、《奔向未來日子》等好歌層出不窮,《客途秋恨》和《胭脂扣》更是意外的驚喜。整場演出,他揮灑自如,儀態萬千,優雅的風采逼人而來,完全是壹位濁世翩翩公子,難怪別的明星都被稱為“華仔”“發哥”“秋官”“星爺”,只有他是“榮少”。他套上白色長衫,背壹只竹箱,扮作寧采臣,唱著《倩女幽魂》和《訪英臺》——這首民間小調被他唱得那麽動人,連那故意搞笑的秧歌舞都令人歡喜贊嘆。他換上壹身勁裝表演快歌聯唱,在臺上狂野地飛奔,舞動,汗流在臉上,夾克甩在地上,舉起壹瓶水從頭頂澆將下去,隨著強勁的節奏甩動頭發,水花飛濺,壹張精致的面孔晶光閃亮……這個人不當歌星,誰能當歌星?這個人不當歌星,誰敢當歌星?他是天生屬於舞臺的,他太有資本來利用這個舞臺,太有資本讓觀眾們愛他,並且得意地,珍惜地,毫不掩飾地享受著這份愛。
而誰也沒有想到,八九年的演唱會來臨之際,就是他告別歌壇之時了。這個時候正是他在歌壇的全盛時期,做出這個決定實在是令人瞠目結舌,但他去意已決,只是立定了心思要獻給愛他的人壹場至為精彩的告別儀式。這壹次的演唱會結構完整,舞美豪華,陣容強大,構思巧妙,尤其是他本人的表演,幾乎可以用完美來形容,使得演唱會連開三十三場而觀眾意猶未盡。我們後來看到的版本都是最後壹場,也是最動人的壹場。整整三個小時,他唱了四十首歌,從開幕的《為妳鐘情》到結尾的《風再起時》,把每壹個音符都演繹得蕩氣回腸,無懈可擊。不能忘記《儂本多情》、《無需要太多》的情深款款,不能忘記《側面》、《放蕩》的熱辣火爆,不能忘記演唱《想妳》時,他那肆無忌憚的誘惑與挑逗,不能忘記那首《千千闋歌》,他將這翻唱的歌曲填滿了他自己的真誠。所有的這些歌曲,所有的版本,都不如“告別”裏的版本動人心弦,連他所有的舞蹈,也都比從前更強更勁,就象是將全部的精氣神都註入其中。舞臺上的他,風華正茂,英俊迫人,幹凈的面孔在燈光映射下如宋瓷壹樣閃動著光澤,眉眼之間全都是莫名的眷戀。他不斷地說“謝謝”,不斷地深深鞠躬,收存觀眾的禮物,為觀眾拋灑玫瑰花,認真地走到每壹角落,同盡可能多的觀眾握手,直到最後把手握得“豬蹄壹樣”瘀腫,壹笑了之,毫無怨言。
演唱間隙,他講了好長的壹段話,細訴他壹路走來的人生歷程和告別的前因後果:“……當我看回以往的記錄,好多光輝燦爛,亦是閃閃生輝的明星,都在最光芒的時候告別,到現在我們都還記得他們。所以我知道我這個抉擇,不會錯到那裏去的。……如果壹個藝人,知道在什麽時候應該告別的話,他和他的歌迷或者影迷都會難過。但是如果走得太晚,當我離開的時候,就只得我自己壹個人難過了。所以我要做壹個聰明人,我壹定要走先壹步。……我知道今晚是最多掌聲的舞臺。我好感謝大家來送我。這舞臺上,我有過困苦,有過眼淚,但是我要說:我得到始終比失去為多。……在娛樂圈十三年,我所做的壹切,都問心無愧。來得安去也得意,今次可以說是瀟灑告別。今晚看到大家,其實我也有點不忍,但是,請妳們給我機會去闖好嗎?就算焦頭爛額,我也壹定要闖個名堂出來!……”
觀眾們痛不欲生,哭喊著他的名字,他壹直微笑,鞠躬,強忍著眼淚,直到唱出那曲《風繼續吹》。這是他的成名之作,幾乎在每壹場演唱會上都要唱的,沒有壹次,象這壹次這樣傾情用心。“……讓風繼續吹,不忍遠離,心裏極渴望,渴望留下伴著妳……”觀眾從大屏幕上發現了他眼中的淚光,全場尖叫聲如潮水壹般轟然而起,他終於忍不住以手掩面,泣不成聲。
他這壹生人,唱的訣別歌曲特別多。其實這倒不是什麽神奇的宿命,很大程度上因為他確實訣別過壹次,在八九歲末的紅墈,數萬人為他的離去而死了壹回。十四年過去,這些人中應該有大半尚在人間,而如今,又隨著他,更徹底地死了壹回。
3、FOREVER愛妳(曲:Bruce Springsteen 詞:林振強)
他告別之後的那段時間裏,香港歌壇出現了無法彌補的空白。各方都在談論到底誰能取代他的位置,沒有壹個人能得到這個殊榮,不得不批發了壹個“四大天王”來告慰歌迷。九零年的十大金曲頒獎禮之前,最受歡迎男歌手壹項長時間拿不出有說服力的人選,許多人都建議這個獎項幹脆空缺算了。
幸虧他還在拍電影,愛他的人們還可以時常看到他的身影,但是,要想聽他的歌聲,卻是千難萬難。告別之初他極嚴格地遵守著自己的封咪諾言,唯壹壹次開口是為許冠傑的告別演出作嘉賓,與他合唱《沈默是金》。主辦方原本提議他朗誦歌詞,他不以為然,說太做作了,為了老朋友,願意破這個例。除此之外,他壹字壹句都不肯唱,結果《倩女幽魂之人間道》裏不得不找了壹個人來為寧采臣配唱,成了他唯壹的壹次“假唱”。1994年的《花田喜事》公映時,轟動全港。不僅僅是由於內容的精彩,不僅僅是由於大明星的集體加盟,壹個重要的原因是做主演的他終於在劇中開腔唱了壹曲小調,這僅有數句歌詞、近乎清唱的小調吸引了無數觀眾湧入電影院。隨後的《金枝玉葉》裏,他唱了三首歌,由於聲明不會另行出碟,出現了大批歌迷帶著錄音機進影院錄音的奇觀。
這個時候的他,定居在加拿大,進了大學修讀電影專業,但是學習內容他早已駕輕就熟,朋友說:“妳去當教授還差不多。”平日裏,這個工作狂“閑得整天都聽到自己的心跳聲”,乃至於央求朋友給他個不會賠本的生意做做。偶爾回香港來,歌迷壹如既往地狂熱追蹤,壹家家唱片公司更是不惜血本邀他回來。終於,1995年,他加盟滾石,正式復出,成為當年轟動娛樂界的頭條新聞。
依據他和公司的合約,復出的熱身大碟《寵愛》並沒有上電臺宣傳,大家連碟裏有什麽歌都不清楚,但憋了六年之久的歌迷還是不顧壹切地搶購,首銷狂賣,氣勢駭人,被譽為唱片業慘淡時期的救市之作。但是就我個人來講,這張碟我不是特別喜歡的,因為是壹個電影插曲合輯,大都已經聽得爛熟,而且有好多是國語歌——他的國語歌給我的感覺始終發飄,不象粵語歌那麽深情款款,也許是因為國語對他來說到底是外語的關系。聽著他輕柔婉轉,但是不再為我所熟悉的聲音,我感慨地想著人總是會老的,這樣壹個成就非凡的天才歌手也總有光芒黯淡的壹天。
這個感慨持續了壹年,在下壹張專輯《紅》的面前轟然消散,潰不成軍。《紅》是他自己組隊制作的大碟,集中了梁榮鈞和林夕等樂壇高手,全部歌曲都是度身定做,氣氛上妖魅迷離,風情萬種;在歌曲的演繹上,第壹曲《The boulevard of broken dreams》就先聲奪人,比八九年更加醇厚和滄桑的歌喉驚得我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隨後,《偷情》的慵懶,《不想擁抱我的人》的寂廖,《怪妳過分美麗》的纏綿,無壹不在他充滿磁性的聲線中神韻畢現,最後那壹首他自己作曲的《紅》更是銷魂蝕骨,壹聲聲低沈的“紅”,“紅”……使聽者的心中似乎有大朵大朵的薔薇隨著節奏囂張地綻放。據說這首歌是他第壹次命題作文,告訴林夕就要寫“紅”,作為大碟的主題歌。整張大碟落力體現了這個字的精髓,在香港出版的《紅》,封套上幹脆是大紅壹片,了無只字,在專輯的整體設計上下足了工夫,與他的超人唱功相得益彰,使這張大碟在歌壇排行榜上的風頭之勁,壹時無倆。多年以後我聽到了《紅》的作曲完成後送到唱片公司的小樣,沒有歌詞,他壹路“啦啦”到底,最後還隨口說了句“就到這”,但是聲音低徊漫惓,感染力絲毫不亞於填詞版。我深信,以他的聲線和演繹技巧,就算是拿菜譜來當歌詞也會讓聽者心醉神迷的,他應該出壹張完全自己作曲,但是不必請人填詞的大碟,就這樣哼唱著無字之歌,讓我們知道什麽叫做天籟。
繼《紅》之後,他先後出品了六張大碟細碟,張張精彩,又各具特色,品質層層提高,歌藝不但不隨著年齡的增長退步,反而越來越純熟。《這些年來》的封套設計是我至愛的,和碟中四首歌曲壹樣,很好地體現了他走過風雨之後的滄桑心情。《PRINTEMPS》壹碟頗受非議,主要是因為風格太臺灣化了,不適合他,但是精美的制作還是值得尊重,其中《取暖》、《真相》等歌曲也非常撼動人心。《陪妳倒數》應該說是曲曲動聽,但是整體性要較《紅》差些,世紀末情緒和鴻蒙之初的喜悅糾纏在壹起,風格上有點撲朔迷離。《UNTITLED》這張細碟,讓我怎麽說呢,太好了,太好了,太好了,無論是橫掃排行榜的《路過蜻蜓》,被人誤會得體無完膚的《左右手》,還是性感的《枕頭》,輕淡的《妳這樣恨我》,情深似海的《I HONESTLY LOVE YOU》,都是我的心愛。《大熱》壹碟質素壹流,推出之後在各大排行榜上全線飆紅,壹首首精良的快歌慢曲被他演繹得爐火純青,《我》這壹曲自述之作更是吸引了所有人的註意。他的最後壹張專輯就是與黃耀明合作的《CROSSOVER》了,這張碟我不願多說,因為是在他離開之後才聽的,混雜著太多的紛亂心情。至於即將出版的那張遺作,更是令我期待著而又抗拒著,我不知道當聽到他的嗓音在隔世之後悠然響起,有誰能控制住自己的眼淚。
他在歌壇事業上的精華之作,還不是這壹張張專輯,而是他的個人演唱會。香港歌星的演唱會在全中國是無可比擬的,他的演唱會更是公認的壹流制作,大陸某知名歌星去觀賞之後由衷地慨嘆:“我要是能開這樣的壹場演唱會,死也甘心!”他從前的四次演唱會已經被歌迷重溫得爛熟,當宣布將於九六年底舉行復出後的首場演唱會時,全港轟動,售票爆滿,供不應求。這場演唱會我沒有機緣去觀看,只能抓耳撓腮地等著媒體的消息,幾天後,報紙上的照片把我駭得魂飛魄散。他,四十歲的男人,居然半披著睡袍,在萬眾矚目之下裸露大腿?他,居然穿著紅色高跟鞋,和男伴相擁大跳熱舞?這個人受了什麽刺激變得這麽妖異了?……很久以後我才弄到了演唱會的影碟來看,壹看之下,不由得對自己的管中窺豹充滿慚愧。
這場演唱會上,名設計師張叔平為他設計的前衛造型和舞美令人目眩神迷,整場氣氛妖嬈而華麗,但是,最應該受人矚目的,還是他的精湛表演。這時候的他,剛剛在阿根廷大病壹場,身體狀況很差,緊急增重十二磅仍顯得臉頰消瘦,但是在舞臺上卻是風采不減當年,歌喉依舊無懈可擊,舞姿依舊活力四射,在歌曲的整體演繹上,更是比從前有過之而無不及。大受關註的《偷情》開始了,半明半暗的燈光裏,他身披黑色絲質睡袍亮相,慵懶漫步,微微抖動衣襟,坦露出胸前的玫瑰紋身……他瞟壹眼觀眾,姿態惑人地擡手,輕呵指上的鉆戒,抿唇壹笑……“或者,偷歡算不上偷情,亦比,寂寞人值得高興,難***處,仍有權去憧憬,信不過感情,從未謀面才像愛情……”高潮叠起的副歌中,他踏上風口,讓衣裾似翅膀壹般飛起,裸露的肌膚時隱時現,如暗夜裏壹朵妖花盛放……還有什麽能比這更加貼切地詮釋這首歌呢?還有誰能把壹個現場表演做得如MTV般完美呢?他不是簡單地把歌唱了就算,他是音樂當作電影壹樣來表演的,主題的把握,角色的變化,情緒的轉換,氣氛的調動,全都在計算之中。這樣的作品,如果不是親自觀看,只看報紙上別有用心的靜態照片,是會不明白的。其實這場演唱會也有許多陽剛形象,比如《追》,比如《愛慕》,但是媒體只盯著《偷情》與《紅》。《紅》裏,他果然以閃亮黑裝配紅色高跟鞋造型出場,在壹群男舞伴之中跳起了貼身探戈。阿根廷舞蹈大師親授的舞姿固然曼妙,更難得的是以他的歌手身份,竟然能與專業舞者朱永龍配襯到無可挑剔。“紅,像薔薇任性的結局,紅,像唇上滴血般怨毒,在晦暗裏漆黑中那個美夢,從鏡裏看不到的壹份陣痛,妳像紅塵掠過壹樣沈重……”唱著舞著的他,已經完全入戲,鏡頭特寫中他的眼神冷傲,挑逗,妖媚,飄渺,明知道臺下觀眾看不清,仍然壹絲不茍。而觀眾們也早已經陷入他營造的這種性感詭異的氣氛之中了,掌聲在屏聲靜氣之後喧湧如潮。
有了這次的經驗,2000年他的“熱情”演唱會“扮女人”壹說炒得鋪天蓋地的時候,我就不是很信了,事實也再壹次證明了“耳聽為虛,眼見為實”這句話。“熱情”演唱會他在全世界巡回演出壹百多場,僅在日本就開了十場,創下中國歌手的記錄,我是在2001年於名古屋看的。這也是我第壹次有機會看他的現場演出,我這才真正知道觀眾們為什麽總是愛他,才知道什麽叫做SUPER STAR,什麽叫做ARTIST。這場演唱會的造型是法國服裝大師Jean-Paul Gaultier親自為他設計的,是唯壹壹次為亞洲藝人設計的造型,也只有他才能演繹出這批服裝的神髓。形象設計的意念是"從天使到魔鬼",由開場純白色羽毛裝象征天使的化身,到天使幻化成穿著古董貝殼半邊裙的人間美少年,到穿著金色西裝的拉丁情人,到披著壹襲玫瑰紅絲絨OPERA COAT的魔鬼化身……我們壹直知道他是美麗的,但不知道他可以美麗至此!我們也壹直知道他的聲音是燦爛的,也不知道他可以二十年如壹日地燦爛至此!第壹首歌《夢死醉生》開腔的效果只能用爆炸來形容,那是壹種從音到色從內到外從臺上到臺下無可比擬的震撼,整首歌完全給人身在夢中的感覺。他的聲音在現場聽來是不可置信地動人,他是我知道的唯壹壹個在演唱會現場比在錄音棚裏唱歌還要好的歌手,也許是因為感情更加充沛的緣故;他也是我知道的唯壹壹個四十多歲跳舞比二十多歲還要好的歌手,RAVE PARTY中連唱八首快歌,在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裏又跑又跳壹步都沒有停過。這時候的他已經不用當年那種生硬造作的舞姿了,他輕輕壹擡手指就引來壹陣尖叫,隨意壹扭腰肢,就足以顛倒眾生。象《無心睡眠》那樣幾乎是亙古不變的壹套舞步,在他的腿上跳出來,仍然讓人百看不厭。每壹場演唱會開到這時候,全場觀眾都會立起身來,在他的熱力籠罩下快活地載歌載舞。
唱《愛慕》之前,他背向觀眾,緩緩拔下發髻上的簪,貼近唇邊壹吻,丟在地上,壹頭長發悄然滑落。這就是扮女人嗎?雄壯身材,強健肌肉,蓄著須,粗獷奔放的女人?哪點象女人?要是看過演唱會現場就會知道,他的造型實在是比男人還男人,尤其是在換出古埃及式貼身裝和中世紀絲絨長袍的時候,襯托著壹頭狂野的長發,陽剛而高貴的氣息撲面而來,不愧是世界級造型大師的傑作。日本歌迷瘋狂地擁擠在臺前,跟著他跳著舞著,大唱繁復的粵語歌詞,甚至跟著他壹起模仿***產黨員靳的臺詞:“……他們就是:紅軍!……”他用英語、粵語、國語和半生不熟的日語對觀眾說著笑話,道著謝,介紹工作人員給大家,在打了燈光的白幕後公然換裝,引來全場震耳欲聾的尖叫。全中國從來沒有壹個歌星,能夠贏得外國人如此的崇敬與膜拜,今後,也不知道會不會再有了。
與從前的場次壹樣,在結尾時,他又將《我》這首心愛的歌唱了第二遍,還在臺上打出日語字幕來方便觀眾們了解歌詞。“I AM WHAT I AM,我永遠都愛這樣的我……”孤獨的壹束燈光下,他的神情寂寞而堅決,唱到激情之處雙膝跪地,幾乎是壹下子跪在了我們的心上。周圍的日本觀眾哽咽著吶喊:“LESLIE! THANK YOU! WE LOVE YOU FOR EVER……”我想起榮門客棧在上海演唱會上打出的橫幅:“我們永遠都愛這樣的妳”——“這樣的妳”到底是什麽樣的?實在是很難說清楚。舞臺上的他,瞬息千變:高貴而風騷,端莊而性感,優雅而囂張,天真而放蕩……我開始相信這個人真的象他的造型壹樣不是天使就是魔鬼,否則沒可能在塵世間魅惑了這許多人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