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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閱讀訓練六年級《我的夢想》史鐵生的閱讀答案!加油!

我最初的夢想

介紹性歌曲(在彈詞(彈詞)和壹些地方戲曲)

可能是因為人更喜歡自己缺少的東西吧。雖然腿不能動,但我是個體育迷。我不僅喜歡看足球、籃球和各種球類比賽,還喜歡看田徑、遊泳、拳擊、滑冰、滑雪、自行車和汽車比賽。總之,我是壹個全方位的體育迷。當然都是電視裏的。體育場前面有很高的臺階,所以我爬不起來。如果這壹天電視上有精彩的體育節目,那麽,當我早上醒來的時候,我感覺像是在度假。白天無論做什麽都在心裏想著,每壹分鐘都過得很開心。有時候怕很多重大比賽集中在壹天或者幾天(比如剛剛結束的奧運會),所以會把其他重要的事情都耽誤了。

跟蹤和歸檔;田徑

其實我喜歡足球第二,文學第三,田徑第壹。我能說出所有田徑項目的世界紀錄,是誰保持的,保持的時間長還是短。比如男子跳遠紀錄是畢萌保持的,20年都沒人能打破,但這不公平。畢萌在地處高原的墨西哥城跳出了8.90米,而劉易斯在平原的8.72米其實大於前者,但並不是世界紀錄。我順便記得這些記錄。田徑的魅力不在記錄。反正人是做不到神的。但人的力量、意誌、風度都能從那壹次奔跑跳躍中充分展現出來,這就是它的魅力。它比任何舞蹈都美,任何舞蹈與它相比都顯得做作甚至神秘。可能是我看的舞太少了。當妳看到劉易斯或者摩西在奔跑的時候,妳會覺得他們是在從人類的原始本性奔向人類無盡的未來。像風和水壹樣翻滾的肌膚,是最自然的舞蹈,也是最自由的歌聲。

偶像

我最喜歡和敬佩的人是劉易斯。他身高1米88,肩寬腿長,像壹只黑色的獵豹。他可以在十秒鐘內隨機奔跑,也可以在八米外隨機跳躍。而且在最重要的比賽中,他的動作都是那麽舒展、敏捷、有節奏,不像流行明星的唱功,總讓人在最後好奇這是怎麽回事。我不怕讀者笑話。我經常偷偷向上帝祈禱。如果人真的能有來生,我不要別的,只要劉易斯那樣的身體。我也想象那時候的人會比現在普遍高,所以我至少要1.9米;那時候100米的速度壹般會比現在快,所以我不可能只跑九秒。大多數寫小說的人都是空想家。幸運的是,這個白日夢並沒有讓我沮喪。我想出這種方式來安慰和懷念史鐵生,是因為現實太令人沮喪了。我對劉易斯的愛和欽佩與日俱增。我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如果有什麽辦法能讓我變成他,我壹定會不擇手段;如果下輩子我也能有這麽健美的身材,我今天的殘疾也要得到充分的回報。

有抱負

奧運會上,約翰遜戰勝劉易斯的那個中午,我很難過。壹直到晚上都不舒服,晚上也沒睡好。目前,中午的場景總是在翻騰:所有的人都在為約翰遜歡呼,所有的旗幟和鮮花都在向約翰遜揮舞,壹波又壹波的記者正在將約翰遜擠出比賽,而劉易斯則被冷落。劉易斯當時失落的眼神就像壹個可憐的孩子,讓我心疼。我已經悶悶不樂好幾天了,總是在想劉易斯此刻會有多痛苦;不想在電視上看中午比賽的重播,不想聽別人議論,甚至還會為劉易斯羨慕約翰遜,找很多理由給自己解釋劉易斯是最棒的;當然,壹點幫助都沒有。我似乎失去了比劉易斯更多的東西,我深深地迷失了。這不奇怪嗎?這在外人看來不是心理疾病嗎?我慢慢思考原因。是因為壹個美麗的偶像被打破了嗎?如果只是這樣,我可以難過壹會兒再勃起約翰遜。約翰遜的雄姿絲毫不遜於劉易斯。是因為我骨子裏太懷舊太保守嗎?但我很清楚,後來者居上才是最值得慶祝的。還是說劉易斯跑的沒那麽好讓我後悔?但是9.92秒是他最好的成績。究竟為什麽?最後,我知道了:我看到了所謂“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劉易斯茫然的眼神動搖了我對“最幸福”的定義,然後粉碎了它。上帝從來不會把“最幸福”這個詞給任何人。他在每個人的欲望面前設定了壹個永恒的距離,給每個人壹個公平的界限。如果在超越自我限制的無盡道路上無法理解快樂,那麽史鐵生跑不動就和劉易斯跑不快壹模壹樣,是抑郁和痛苦的根源。如果劉易斯不能理解這些,我相信,在那個中午,他壹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100米決賽的第二天,劉易斯在跳遠中跳了8.72米。他是個好人。他似乎明白了,他知道奧林匹斯山上的眾神為什麽燃燒,不是為了壹個人打敗另壹個人,而是為了有機會向眾神炫耀人類的不屈。註定的局限可以永遠存在,但不屈的挑戰壹刻也不能錯過。我不敢說劉易斯是這樣的,但我希望劉易斯是這樣的。我全心全意地熱愛和欽佩這樣壹個劉易斯。

這樣,我的白日夢就需要重新設計了。至少我不再願意用我所學的這壹切,只為了換壹個強壯的身體,換壹個1.9米多的身高和9.79秒甚至9.69秒的速度。原因很簡單。我不想成為來世中午最不幸的人。即使人能跑9.59秒,也還是意味著有局限性。我希望既有健康的身體,又有懂得生命意義的靈魂。我希望兩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求上帝的恩賜,後者卻要靠自己在各種磨難中批判我的白日夢。我應該怎麽設計?千萬別說,如果兩個都沒有,妳要哪個?不要這麽說,因為人活著的時候壹定有最美的夢。

後來才知道,約翰遜跑了9.79秒是因為吃了興奮劑。對此我們該怎麽說?我在報紙上看到壹則新聞,他的家鄉牙買加的人們說:“無論約翰遜什麽時候想回來,我們都歡迎他。不管他做錯了什麽,他都是牙買加的兒子。”這些工作上的話深深打動了我。難道我們不應該給予靈魂上的殘疾人比肢體上的殘疾人更多的同情和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