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坤鵬論:他人就是地獄

實話說,想啃下《存在與虛無》實非易事。

該書本就晦澀難懂,又隔著東西方的文化差異,再疊加如今這個訊息泛濫的時代,除了專門搞研究,真沒有幾個人能夠挑戰成功。

坤鵬論認為,普通人學習哲學,起初不要拘泥非原著不讀,先挑壹本最薄的或是最入門級的看起。

誰不是從牙牙學語、蹣跚學步、懵懂無知開始的。

正如《從存在的此岸到虛無的彼岸》所分享的——沒有這些虛無,人又如何存在!

所以,就算是看漫畫學,也不丟人。

這些都是工具,都是過程,條條大路通羅馬,我們要的是虛無被填充,學會學到才是目的。

不拘泥的人生,才是真誠的。

而好的人生唯有真誠可得。

壹、我與他人

人,總是處於和他人的相互關系中。

他人,是薩特哲學思想中的主要概念之壹。

薩特認為,人的自由必須在與他人的關系中得到實現。

完全與世隔絕的個體根本無法生存,更談不上什麽自由了。

而人本身就是壹個相對他人的概念。

就如主體與客體的同生***死關系壹樣。

沒有了他人,人也就不再成其為人。

所以人需要他人,離不開他人。

明白了上面這點,我們再看薩特的相關思想,就會更加明白些了。

薩特的存在主義講的就是人如何存在,人存在於 社會 ,存在於他人,那麽,他人就是存在主義繞不過的重要主題。

薩特在《存在與虛無》中描寫了這樣壹個場景:

壹個男子正通過鎖眼偷窺壹位女子,突然,這個偷窺狂感覺有人走到了他的背後,他頓時羞愧不已,覺得自己從觀察的主體變成了觀察的客體。

通過上面場景的詳細描述,薩特證實了“同他的存在”和“為他的存在”,是意識不可分割的部分。

當男子偷窺時,他完全沈湎於所看到的事物之中。

在這種意識模式下,他沒有意識到他是壹個“自我”,而是他所看到的女子。

他的思想就完全像是門後的那間房子。

薩特認為,人總是把他人看成壹個客體。

這是粗暴地剝奪了他人的主觀性、主體性,把活生生的人變成了“物”。

我,在他人的眼裏,只是壹個自在的存在。

也就是說,是壹個物的存在,就像壹把椅子、壹塊石頭那樣。

從這個意義上說,他人是對壹個人自主的限制甚至否定。

因此,薩特說,“壹個人的自由被他人的自由加上枷鎖。”

他人的目光不僅把我這個自由的主體變成了僵化的客體。

而且還迫使我多少要按他們的看法來判定自己、偽裝自己,專心修改自己對自己的意識。

當然,我對別人也如此。

於是,“我努力把我從他人的支配中解放出來,反過來力圖控制他人,而他人也同時力圖控制我。”

人,最害怕的是,被他人當成“物”來註視,這種物化是他人以他的意識作用否定了我的主體性。

人有主體性,最不能忍受的便是被當成客體(物)。

這種情況發生後,人不是羞愧,就是憤怒。

比如:我們很討厭在自己專註做事時,旁邊有人壹直註視著我們,我們往往會憤怒,會采取壹種報復行為,也就是反註視,以眼還眼,看回去。

這種事情發生的很多。

比如:公***場合經常發生的陌生人的口角和爭鬥,起初可能都是小事,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有眼神的瞪視,接著就是沖突升級。

再比如:兩個年輕人在大街上可能碰了壹下,但在互相瞪壹眼後,就很可能大打出手。

薩特對此的解釋是,意識的否定性作用。

尤其當壹個人缺乏對自我的了解、對人性的認識時,就只能在當下那壹剎那謀求“我的註視比妳兇悍,比妳更有力”這種方式,來壓制別人。

自古以來,註視這個眼神絕對比我們認為的復雜得多。

主人和仆人,上位者與下位者,長輩與晚輩,最忌諱的就是後者直接註視前者的眼睛,必須低頭承受。

由此可知,註視是可以用來表達壹個人意識的肯定和否定。

總的來說,薩特的哲學思想在人類自由方面可能過於樂觀,但是,對人類關系的描述又是極度悲觀的。

在他眼裏,我們不斷地在兩種做法之間徘徊:

壹是,把其他人變成壹個客體,壹個自在的存在;

或者,

二是,努力把自己變成他或她的客體。

二、他人就是地獄

他人就是地獄。

存在主義火到人人腋下壹本薩特的那些年,這句名言引得全世界無數青年可以徹夜不眠地討論。

但是,薩特卻說,我的意思妳們全都猜錯——“人們認為,我們與他人的關系時刻都是壞透的,而且這永遠是難以溝通的關系。”

為此,薩特專門寫了壹篇名為《他人就是地獄》的文章進行解釋。

從這篇短文中, 我們知道了這句話的出處是劇本《緊閉》,開始它叫《其他人》。

薩特寫該劇有三個用意:

第壹,《存在與虛無》的四分之壹的篇幅被“他人”的概念所占有。

完成此書後,薩特仍然在思考著“與他人的具體關系”這壹哲學問題,思考的結果是他在幾天內寫成了這個劇本。

第二,該劇的靈感很大源於他在德國戰俘集中營中的感受。

那時的他時刻都整個地處於他人的註視之下,自然這就形成了地獄。

第三,偶然的原因是,他想讓三個朋友演壹出他寫的戲,還要壹視同仁——時刻都留在舞臺上,不希望有誰離開舞臺,因為,離開者會想,在他不在的時候,他人會有壹個更好的角色,因此薩特想讓他們誰也離不開誰。

《禁閉》是壹部典型的哲理劇。

場景: 地獄。

三個人物: 懦夫(報社編輯)加爾森、同性戀者(郵局小職員)伊內絲、殺嬰犯(巴黎貴婦)艾絲黛爾。

另外,還有壹個屬於過場人物的地獄聽差。

故事情節:

當三個人在地獄密室初始相遇時,彼此設防戒備,相互隱瞞生前劣跡:

加爾森竭力讓他人相信自己是英雄,實際他是在二戰中因臨陣脫逃被處死的膽小鬼,他同時又是沈溺酒色、折磨妻子的虐待狂;

艾絲黛爾掩飾其色情狂的身份和殺嬰罪責,詭稱自己是個為了年老的丈夫斷送了青春的貞潔女子;

伊內絲則充滿敵意地牢記“他人”的存在,以求盡可能地包藏自己同性戀的往昔。

他們不僅彼此封閉自己,同時又相互“拷問”他人。

每個人無時不在“他人的目光”中存在並受到審視與監督。

由於他們生前惡習不改,真實面目迅速暴露。

壹旦暴露,便無顧忌,三人間形成了相互追逐又相互排斥的雙向型三角關系:

加爾森希望得到伊內絲,但拒絕艾絲黛爾;

伊內絲希望得到艾絲黛爾,但拒絕加爾森;

艾絲黛爾希望得到加爾森,但拒絕伊內絲。

三個死人如同坐於旋轉木馬之上,永遠陷入在相互愛慕追逐、勾心鬥角,卻又永遠追逐不到的境況中。

循環往復,沒完沒了,誰也不能得到,誰也不能安寧,誰也不能退場。

最終加爾森悟得地獄之中既無刑具也無劊子手的道理:“妳們的印象中,地獄裏該有硫磺,有熊熊的火堆,有用來烙人的鐵條啊!真是天大的笑話!用不著鐵條,他人就是地獄。”

這裏確實有酷刑——精神與心靈上的酷刑;也確實有劊子手——存在著的他人。

戲劇最終以加爾森無可奈何地說:“好吧,讓我們繼續下去吧”壹言收場。

《禁閉》首次公演就獲得了巨大成功。

但是,就像前面所說,其實人們並不理解薩特的深意,也產生了誤解。

這部劇的深意如下:

首先,如果妳不能正確對待他人,他人便是妳的地獄。

也就是說,如果妳自己是惡化與他人關系的主要原因,那麽,妳自己就得承擔地獄之苦的責任。

薩特在《他人就是地獄》的文章中這樣寫道:

“人們以為我想說的意思是,我們與他人的關系時刻都是壞透了的,而且這永遠是難以溝通的關系。然而這根本就不是我的本意,我要說的是,如果與他人的關系被扭曲了,被敗壞了,那麽他人只能夠是地獄……對於我們認識自己來說,他人是我們身上最為重要的因素……”

坤鵬論認為,最後壹句“他人是我們身上最為重要的因素……”是核心。

人是 社會 動物, 社會 就是——人與人互為鏡子。

如果是妳打碎了別人那裏關於妳的鏡子,那麽,鏡子碎片照出來的妳,自然就是支離破碎,光怪陸離。

正如薩特在劇中所要表達的:如果妳在與他人的相互關系中,不擇手段,通過犧牲別人的自由實現自己自私卑劣的欲望,就是將別人推進了地獄。

但是,別人的生活都是在妳的生活中的投影,所以,害人終害己,妳也同樣會跌入地獄。

凡是地獄,無不從自私的選擇開始,而後殃及池魚,其結果只能是大家都活在“誰也好不了”的地獄之中。

其次,如果妳不能正確對待他人對妳的判斷,那麽他人的判斷就是妳的地獄。

他人的判斷固然重要,但只能參考,不能依賴,不可看作最高裁決,更不是自己行為的最終目的。

凡是以追求他人對自己贊美為目的的人,必定陷入精神困苦之中。

這就是存在主義的最高宗旨——活成自己。

正如薩特所言:“我的用意是要通過這出荒誕的戲表明:我們爭取自由是多麽重要,也就是說,我們改變自己的行為是極其重要的。不管我們所生活的地獄是如何地禁錮著我們,我想我們有權利砸碎它。”

我命由己,不由天,上帝和老天都管不著,何況他人!

人,從骨子裏都有著驕傲。

有的人將它活成了奮鬥。

更多人則將它變成了壹種扭曲——鄙視不如自己的,嫉妒至恨比自己強的。

所以,這個世界上,除了父母可以無論何時何事都無私待妳之外,沒有人能夠真正陪妳渡過最黑暗。

這也不怪他人,換成妳也壹樣。

那麽,我們在他人那裏,就像他人在我們這裏壹樣,都是客體。

客體最大的問題就是——對於主體,它是自在的存在,不管怎麽***情,也難逃主體用對待物的態度待之。

什麽***情、感同身受,其實都只是誇張、安慰,甚至是欺騙。

依賴別人,被別人左右,將別人的意見視為自己的生存評判,就是將自己徹底變成了客體(物),妳的主體被壓抑在地獄飽受折磨。

在如今這個大數據時代,在如今這個隱私越來越精貴的時代,在如今這個我們越來越像被別人操縱的提線木偶的時代,沒有什麽比“他人就是地獄”更具有棒喝意義!

第三,如果妳不能正確對待自己,那麽妳也是自己的地獄。

人生旅途,每出差錯,人們很容易去找 社會 原因、客觀原因和他人原因,往往看不到自己的原因,正確對待自己常為我們所忽略。

在薩特的哲學中,這壹點卻極為重要。

如同薩特的其他劇本壹樣,《禁閉》的立意是積極的。

而且,劇中的死人也是有所象征的,薩特說:

“我想借此指出,有許多人被禁錮在壹系列陳規之中不能自拔,他們對自己抱有他們本人為之痛苦的看法,然而他們卻沒有設法去加以改變……如果誰總是在為他並不設法去改變的看法和行為而煩惱不安,那麽誰就是壹個活死人。

實際上,由於我們都是活人,所以我想以荒謬的構思來揭示我們自由的重要性,也就是通過其他行動來改變我們為之痛苦的行動的重要性。

不管我們處於何種地獄般的環境之中,我想我們都有自由去打碎它。

如果誰不去打碎它,那就是他們自由地留在其中了,也就是說,他們自由地將自己置於地獄之中……”

《禁閉》用荒謬的構思把人與人之間被扭曲的關系放在放大鏡底下,使人看出其中的腐朽性和罪惡性。

和《存在與虛無》壹脈相承,《禁閉》再次揭示了行動、自由的重要性:通過行動我們可以改變自己為之痛苦的環境、成見、與他人的關系,不論我們處於何種如地獄般的可怕境地,我們都有自由去打碎它。

無疑,《禁閉》充分展現了薩特無與倫比的戲劇天才。

1947年,它在美國獲得了最佳外國戲劇的殊榮。

至今,已經有數不清的國家劇院隆重上演過該劇,並成為世界經典劇目。

全世界人都曾重復著“他人就是地獄”這壹名言,不論他們作何理解。

但是,每壹次雷鳴般的掌聲都在證明:

薩特哲學的主旋律——其他人、禁錮與自由又壹次在人們心中奏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