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有許多描寫月亮的神話故事、詩句,以此來寄托人們美好的願望,這都是因為月亮屬於我們每個人,我們擡起頭都可以看到它,無論我們人在何處,人處何時看到的月亮都是壹樣的。
然而美國壹男子卻宣稱自己擁有了月亮的所屬權和支配權。事實上,早就有規定明確表示恒星、行星等天體不屬於任何國家和地區,但這條規定裏卻有壹個巨大的漏洞,那就是沒有禁止個人擁有這些天體的使用權和所屬權,該男子顯然就是鉆了這個空子。於是在1980年美國人丹尼斯·霍普向美國政府申請了公證的相關證書,從此月亮歸他個人所有。
讓人好奇的是這個美國人是怎麽想到的呢?答案很簡單,源於他在某壹天晚上的月圓之夜,他多看了壹眼月亮,就覺得月亮是自己所有,於是便向美國政府遞交了申請。擁有月亮之後,丹尼斯就想怎樣通過月亮掙錢呢?
他最開始創辦了月球觀看公司,準備向每壹個擡頭看月亮的壹次收取壹美元,也就是7塊錢人民幣。顯然他這個想法就是走在路上都會被人打的,很快,他的這個計劃就宣告了結束。
面臨著快要破產的公司,丹尼斯又想出了另壹個計劃。他成立了月球土地管理公司和月球大使館,自己來做月球上的國王,並將月球上的土地進行拍賣,想要從中獲利。這次這個計劃沒有失敗,有不少人積極響應,在美國他以20美元壹英畝的價格拍賣,而且他還請明星拍廣告,為他的公司做宣傳,傳言他都已經賣了數億英畝的土地了。
後來他又把想法打到了中國這片肥沃的土地上,在這裏的價格為298元壹英畝,可能現在很多人會說傻子才會買,可在當時登月事業極速發展,人們對月亮還保持著神秘的面紗,丹尼斯打出的宣傳口號稱只要購買了他的土地,等到將來登月之時,他們就是月球上的地主,而且可以永久繼承,這對傳統觀念土地是命的中國人來說簡直就是無比誘人的。所以他的生意也順利在中國開辦了起來。
當然,最後丹尼斯的事業還是走到了盡頭,他因為違反了中國法律,公司慘遭查封,大部分的收入更是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