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在父母那壹輩的觀念裏,把“別人的看法和自己的面子”,永遠放在第壹位。
比如說,談婚論嫁,我們都是希望能找到壹個談得來,彼此三觀也合得來的對象結婚,如果沒有遇到,哪怕自己30歲,也不會勉強自己和壹個人不太喜歡的人結婚。所以,對於我們來說,如果真的走到婚姻,那肯定是兩人的感情排在第壹位。
但是到了父母那裏,只要妳到了所謂的“適婚年齡”,只要妳還活著,他們就會整天催妳結婚。在他們眼裏,貌似什麽感情、三觀都不太重要,最重要的是能早日實現“抱孫子”的願望!
類似的話,大概就是“妳都28歲了,還不結婚?別人都笑話我們家了!”“妳看別人,跟妳差不大多,孩子都讀書了”,“妳過年都男友都沒有,我的面子都給妳丟光了!”
有時候,我也很納悶,他們講的“別人”到底是講誰?那個別人怎麽那麽強大,我不結婚,他有時候取笑我,他不用工作,不用生活的?
我過年有沒有帶男友回家,這也和父母的面子有光?我們自己的面子,不都是自己掙回來的嗎?難道是靠別人“施舍”回來的?做什麽事,都要小心翼翼地尊重別人的眼光?
不知道父母這樣活下來累不累,反正我聽到都累了。生而為人,最重要是能活出自己舒適的樣子,而不是活在別人的眼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