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利用現代網絡信息技術,加強家校溝通,關愛孩子成長,我們班建立了微信群。為進壹步規範集團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首先,小組規則
1.班級微信群用於家校溝通,禁止老師、導師、家長、朋友加入。
2.所有的群成員都是實名制註冊的。具體操作步驟:進入微信群後,點擊屏幕右上角的圖標,在打開的菜單中修改“我在這個群的昵稱”。命名規則:學名+爸爸/媽媽,不改昵稱的會被立即清除。
3.微信群只用於教育方面的交流,不用於其他內容聊天。在群裏發言請保持冷靜,不要生氣。
4.不要在群裏說個別同學的糾紛,請私下聊。
5.組中只允許有文本。想發語音請私聊。
6.為了提高溝通的針對性,家長與群體特定成員的溝通應該是@相關對象。
二、群內有以下行為的家長直接退群。
1.發表煽動性和激進的言論。詆毀學校和師生形象,有違反社會公德的不文明、侮辱性語言。
2.發布帶有不良政治傾向、宗教、色情、暴力等內容或鏈接。
3.發布病毒鏈接或詛咒轉發詞。
3.在群裏有以下行為的家長,第壹次會被警告,第二次會被清出群。
1,惡意刷屏(同壹文字或圖片連續出現三次以上為刷屏)。
2.發紅包、廣告、投票鏈接、搞笑圖片和段子、贊朋友圈、轉發評論朋友圈、“輕松籌”或類似的集資產品鏈接。
3.散布常識性謠言。
以上班級群管理制度即日起生效,請遵照執行。謝謝您的合作!
擴展數據:
《互聯網群體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微信群主負有監管責任。群主要規範群內成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交往,交流信息時理性表達。群成員應停止發布謠言、敏感話題、色情、賭博、國家機密等話題。如果沒有對違規人員進行有效管理,群主將承擔責任。
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群主要對群成員發布的違法內容進行警告,直至將群成員踢出群聊。網絡空間屬於公共空間,網絡秩序也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傳播虛假信息。
凡尋釁滋事、侮辱、恐嚇他人,造成公共秩序嚴重混亂的,要追究法律責任,造成重大危害的,也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廣大網民應理性發言,對惡意造謠、侮辱、誹謗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