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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經理必懂的技術那點事兒怎麽樣 好不好

作者:he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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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轉載請聯系作者獲得授權。

最近七年,我都在做互聯網產品,其中前五年分別在創業公司和上市公司裏,做別人的產品;近兩年在創業,做自己的產品。

我的體會是:產品經理需要懂技術,創業者尤其需要。但前提是妳總覺得有股憋不住的想要做點兒什麽的沖動,如果打算混安穩日子,特別是在大公司,妳什麽都不需要懂,反而要小心別“知道的太多了”,傻人壹生平安。

做產品這幾年,和開發工程師打交道最多,和他們交流通常有兩大忌:

壹. 忌不懂技術

更準確的說,是不能缺乏設計、開發壹個互聯網產品基本的技術常識,比如至少要清楚壹個網站從不存在到能被用戶訪問,需要哪些必須的環節;也要明白壹個App從妳的腦海走到用戶的手機裏,需要經歷怎樣的過程。

有常識,當然不壹定就能做出好產品,但沒常識,就很象在村裏呆了半輩子的人乍到城市,壹舉壹動即使小心翼翼,也沒法兒不透著突兀和不和諧。

很多公司都有完全不懂技術的產品人,大多年齡較長,也許是互聯網出現的時候,他們已經過了充滿好奇和渴望未知的年齡,不願意放低身段去學習新東西,喜歡只憑著想象和自己的生活經驗就開噴,間或以若幹近期熱門關鍵詞作為點綴,以示自己尚蹲在潮流尖端。

這樣的人也許能忽悠某些領導,但壹定不招工程師待見,他們可能什麽都不說,但心裏已經開始等著看笑話,交給他們的開發需求,自然也是能拖則拖、能蒙則蒙。

二. 忌懂技術

我遇到不少工程師喜歡說:“只要產品需求明確,技術上壹切都能實現。”

這句話聽起來相當豪邁,也讓產品經理大為放心,覺得技術真是產品的堅強後盾。但其實傳遞了壹個特別糟糕的信號。

當工程師這麽說的時候,潛臺詞是:“妳弄好妳自己的事兒就行了,別來管我!”而且這種說法隱含著壹個樂觀但顯然並不現實的假設:技術是無所不能的,他(掌握技術的人)也象燈神壹樣,可以實現妳的任何願望,只要妳能明確的描述它。

我不知道阿拉丁說完願望之後,假如膽敢繼續追問燈神將具體采用何種技術方案來實現的話,會不會被塞到燈裏,但我知道很多工程師在發現妳關註技術層面過深的時候,都會有種領地被侵犯的感覺。

這就是工程師維護自己專業槽的本能,與行業中其它角色相比,工程師地位不是最高,待遇也不是最好,還經常加班加的要死要活的,唯壹得天獨厚的優勢,就是專業槽比任何角色都深。關於產品、關於UI、甚至關於商業模式每個從業人員都能噴上幾句,要是說到用戶體驗,那更是連業外人士都敢大噴特噴而沒有任何心理負擔:反正我就是用戶嘛,越傻越光榮。而壹旦涉及到代碼,大多數人就直接暈菜了。想想那些UI設計師的苦逼段子,工作時沒有噴子們指手劃腳的幹擾,真是上帝賦予工程師獨有的恩賜。

所以當他們認為有外人正試圖跨越這條槽時,自然會有所警惕,甚至體現出抵制和敵意。當壹個產品經理發現工程師開始比較密集的使用術語或拼命把簡單問題往復雜了說,妳應該知道,他們在槽邊開始向妳射箭了。

從整個產品乃至公司的角度來說,各個專業角色之間的專業槽都是應該被填平的,產品經理不該對工程師玩挾天子以令諸侯,不要總假裝自己是用戶的三個代表,動不動就拿想象中的“用戶需求”當“奉天承運”來用;工程師也不必總裝燈神,假裝無所不能很累的,工程師之間必有能力高下之分,其實有時候功能做不了或做不好,純粹只是因為工程師能力所限。如果彼此坦誠壹些,大可以提前有效溝通,盡可能避開那些投入產出比過低的部分,有不少工程師不願意拿出來討論的技術實現上的細節,都是值得產品經理參與進來的,在這些細節上如何取舍與抉擇,會對產品的開發進度、性能甚至功能帶來極大的影響,如果溝通到位,往往可以讓開發工程師少做大量無用功。在我開始自己動手寫代碼之後,對這壹點有了越來越深的體會。

下面就說說我為什麽開始學寫代碼,算是回答問題的後半部分吧。

在我做互聯網產品的前五年裏,我對技術的了解僅維持在常識範疇,能夠手寫的代碼只有html和css,連js都不會,更別提任何適用於Web開發的編程語言了。我壹直認為自己無法完全親手寫壹個哪怕是最簡單的動態網站,是作為互聯網產品人員,很大的缺陷和恥辱。

工程師們壹般倒不這麽覺得,和他們聊天的時候,有時順嘴噴壹些對技術架構或某些技術問題的看法,立刻遭到贊揚:“妳很懂技術嘛!”這時馬上打著哈哈說:“懂個p啊,我連hello world都不會寫,完全是紙上談兵。”於是嬉笑聲中,壹群人把手裏的箭收起來了。

但我壓根兒就TM不想只能紙上談兵,2009年,我不顧當時三十二歲的高齡,悍然決定要學Ruby,買了書、裝好環境開始看書,敲代碼,堅持了幾天,然後失敗了,考慮到也許Ruby對我來說太難,又嘗試了Python,結果還是失敗了。消沈幾天後不死心,又買了壹本iPhone開發的書,還趁機決定買了臺27寸的iMac,但悲劇是只翻了翻書,連Xcode都沒敢下就直接放棄了,這書上什麽都不講的啊!上來就是大段大段的代碼啊!而且obj-c的代碼都巨長,完全看不懂。

後來我想,這件事有兩個收獲:壹. 發現了自己智商的邊界。二. 我有了壹臺iMac。

轉眼又過了壹年多,想要自己動手做壹個iPhone上的App的感覺越來越強烈,快壓抑不住了。於是在某壹天,我好了傷疤忘了疼似的把那本幾乎沒有折痕的iPhone開發基礎教程又翻出來,等待Xcode下載的過程中,暗下決心:看不懂我也把它背下來。

後來發現笨辦法至少對我來說,還挺管用的:照著書敲代碼,能正常運行的話,就合上書,再敲壹遍。壹般重復四五次就能記得很牢了。合著書,劈裏啪啦熟練的敲著自己還不知道是什麽意思的代碼,加上Xcode的自動補全很給力,幾分鐘就可以折騰出壹大屏花花綠綠的代碼,而且還能在iPhone上運行,這時會產生壹種已經會寫iPhone App的錯覺,很奇妙。

人的大腦也很奇妙,妳如果已經背下來了,本來不理解的就會慢慢自動理解,就這樣背了壹段又壹段代碼之後,突然發現:我明白是怎麽回事兒了。之後就開始給自己提出各種小的不能再小的功能需求,嘗試用這些代碼去實現,每實現壹個,都欣喜若狂:我能顯示按鈕了!我能彈出對話框了!我能寫滾動列表了!我能發壹條推送信息了!?

這些事兒在熟練之後,也許就像喝口水壹樣平淡,但卻能給初學者帶來巨大的快樂,我壹直覺得,能否始終保持如初學者般的熱情、專註,決定了在做某件事時能走多遠,能做多好。

由於書上所用的Xcode版本問題和我用的不同以及壹些印刷錯誤,書上的代碼不會總是百分之百能運行,有時會報錯,只能上網用盡壹切辦法搜,搜索的過程中,就會慢慢看到壹些專門的技術論壇、Blog,最終不可避免的會發現Stack Overflow這個神奇的網站,妳遇到的大部分問題,都能在上面找到答案。

當實現書上的功能已經不能帶來狂喜的時候,就會忍不住想把自己束縛了很久的各種idea放出來了,終於可以親手去做它,而不是局限在畫畫原型圖、寫寫需求說明最後還要虔誠的擦拭神燈,呼喚燈神們顯靈這樣隔靴搔癢的做產品。

開發的過程對我來說充滿了樂趣,因為寫代碼的時候,世界變的簡單而美好,某個做法對還是錯,妳不需要自己反復猜測,也不需要和任何人沒完沒了爭辯,編譯器就是神聖的裁判。妳的每個操作都能得到及時、明確的反饋,而且擁有近乎奢侈的試錯機會,從這個角度來看,編程的樂趣倒是有點兒象玩遊戲。

當然也會遇到無數的問題,Stack Overflow、Github、Bitbucket、mailing list會慢慢成為妳的朋友。

在能夠獨自寫出壹個iPhone App並把它放到App Store上之後,我又發現還需要再學壹門語言,用來開發網站以及需要在App中調用的RESTful Web Service,於是不顧三十五歲的高齡,再壹次悍然打起了Python的主意,有了學obj-c的經驗,知道關鍵是要能狠得下心和靜得下心來,看什麽書,其實區別不是特別大,所以我就用了免費的Learn Python The Hard Way,用前面提到的方法,跟著做了壹遍(前半部分比較簡單,可以每天做上十幾個exercise,後面速度可能會慢壹點兒),了解了Python怎麽寫之後,馬上開始看Django Book 2.0,只看到第九章,就等不及用同樣的方法把Django Tutorial做了兩遍,接著驚喜的發現已經可以寫壹個簡單但完整的網站了。然後很快試著用Django寫了壹個特別小的針對某垂直領域的工具類網站,上線跑了壹段時間,昨天晚上結束免費試用,開始收費,現在看到已有幾個付費用戶,我很欣慰。

至於技術需要懂到什麽程度,我覺得要是花幾個月學的東西就夠用壹輩子,這買賣也太劃算了,尤其是在技術領域,壹定會需要持續學習,但對於我來說,已經沒有資格象十幾二十歲的年輕人那樣僅憑興趣廣泛的學,我目前對這件事的原則非常功利:馬上要用到的,能顯著提高效率或者公認是最佳實踐的就學,否則就先不學,盡量不折騰、嚴格控制投入的時間和精力。

比如寫好的代碼放到Server上,雖然只要能跑就算是部署成功了,但公認的最佳實踐是使用virtualenv隔離Python環境,這樣可以減少以後很多的麻煩,那就值得多花時間去了解,去應用;使用Fabric配合Git進行自動化部署可以大大提高效率,那就也值得花時間去學怎麽用。

我也知道可以用Memcached或Redis來做緩存,提高應用性能;或是用Rabbit Mq和Celery來做異步隊列,可以改善同步執行耗時較久的任務給用戶帶來的不爽感;還有Node.js似乎比傳統的Web開發語言更適合做RESTful API ? 不過這些都不是目前最緊迫的問題,所以雖然我還不會而且確定會有用,但先不去學。

壹沒留神,噴了幾千字,還是打住吧,看來中年男人的啰嗦算是沒救了。

最後還是總結壹下,就壹句啊:

產品經理懂技術 = 流氓會武術。妳要是覺得幫派夠大,自己腦子又好用到可以當師爺,那不會武術也湊合;要不巧是個和我壹樣沒什麽團隊精神,又老喜歡獨來獨往的流氓,還想只憑著腦子就能連點兒防身術都不練,恐怕很容易被人打成爬行動物。

比較嚴肅的總結是:產品經理懂技術,在沒資源的時候可以用最低成本把事兒辦了,有資源的時候可以把資源用的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