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是我國歷史上極具中國特色的壹種習俗,對君主和尊長的名字,不能直接說出或寫出,如遇應諱的字,不能讀本音,要“改讀”或“換說”,稱為“讀白”,如《紅樓夢》中林黛玉為了避母親賈敏的諱,碰到“敏”字,就讀成密或米;寫到諱字的時候,要按規定采取“空字”、“缺筆”或“改字”的辦法,謂之“寫白”,如孔丘的“丘”字,在古文獻中有時候就寫做“正”。我們習慣上把錯別字說成“白字”,就是來源於避諱。
避諱之名起源於何時呢?
避諱這種霸王條款是什麽時候規定的呢?有人說夏商時期就開始了,唯壹的證據是《山海經》中夏後啟寫做夏後開,說明夏朝就開始整這些沒用的事兒了。但是《尚書》中對夏商國君的名字卻是直書不諱,這是為什麽呢?有人研究認為:《山海經》中之所以避啟為開,乃是漢朝人抄書時避漢景帝劉啟諱所致。
學術界壹般認為避諱起源於西周,據史料記載,春秋時已有魯國大夫有關取名六忌的見解,《禮記》中亦有大夫、士之子不敢與世子同名等,這都說明當時已經有不少具體的避諱要求了,不過直到戰國時,避諱還沒有形成過壹整套制度。避諱的要求也不太嚴格,聲音相同或相近的字也不用回避,甚至名字中有壹個字相同也無須回避。 只要避開國、官、山川、隱疾、牲畜、器幣就行了。
秦漢以後,大壹統的政局形成並得到鞏固,君主之尊變得無以復加,那時,皇權被認為是至高無上的,君王的名字當然也就不能隨便稱呼;而在以家庭為基礎的宗法社會,尊長的名字也不能輕易書寫,凡遇有帝王或尊長之名,就要想方設法避開,這樣,“避諱”逐漸就成為我國古代的重要禮俗之壹了。早在先秦古籍《禮記·曲禮上》中,就有“入國問俗,入門問諱”的記載。
秦漢以後,隨著皇權和宗法制度的日益加強,避諱也日益嚴格,甚至被明文寫進了法律。唐朝的法律就規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這樣以來,五花八門的“避諱”有如網羅,兜攬了臣民的全部言論行為,稍有觸犯,輕則遭譴,重則罹禍,乃至滅家滅族。十六國時的前秦國主苻生,是個獨眼龍,因此諱“不足”、“不具”、“少”、“無”、“缺”、“傷”、“殘”、“毀”、“偏”、“只”等字眼。手下人無意犯了諱,就要受到剁腿、破肚、拉肋、鋸頸等種種酷刑。
有壹次他叫太醫令程延配藥時,問及所需人參的好惡與多少,程延回答:“雖小小不具,自可堪用。”這“不具”可是犯了大諱,苻生勃然大怒,先將程延的雙眼鑿出,再將他殺死。
宋朝的官方曾經修訂了壹部《禮部韻略》有大宋皇帝的名字、廟號之類要回避的字,其中高宗趙構的“構”字同音回避的字最多,達到55個,壹網打盡了與“構”讀音相同甚至相近的所有漢字。其他皇帝的名字需回避的大多數在二三十字左右。總***是325個字必須回避,也就是說在那時候,至少這325個字必須禁止使用:不能書寫、不能讀出、不能用於起名,等等。幸虧趙宋天下沒有千秋萬代,否則,說不定所有的漢字都被這樣禁止回避了。
回避皇帝的名諱,是有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做後盾的。唐朝的法典《唐律疏議》規定,“諸上書若奏事,誤犯宗廟諱者,杖八十;口誤及余文書誤犯者笞五十”“即為名字觸犯者,徒三年”。就是說,由於筆誤或口誤,書寫或說出皇帝的名諱,就要挨板子;如果起名犯諱,就要流放三年。當初滿清入關,順治皇帝福臨曾說,不能因為自己壹個人名字中的“福”而使天下人無福,表示人們不必諱“福”,但後來的滿清法典《大清律例》的規定,與唐朝差不多,無心的犯諱也是要打數十上百的板子的。前面已經說過,滿清時期有人編字典犯諱,就被認為是大逆不道罪不容誅被砍了頭,按照法律,當然不該有如此嚴厲的懲處,但是,專制社會的法律是不確定的,壹切都取決於聖意。 壹是帝王,對當代帝王及本朝歷代皇帝之名進行避諱。如在劉秀時期,秀才被改成茂才;乾隆曾下詔門聯中不許有五福臨門四字,為的是避諱順治帝福臨之名。有時甚至還要避諱皇後之名,如呂後名雉,臣子們遇到雉要改稱野雞。
二是諱長官即下屬要諱長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諱。甚至壹些驕橫的官員嚴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諱。陸遊編著的《老學庵筆記》記有壹故事:壹個叫田登的州官不準下屬及州中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準寫他的名字,到了正月十五照例要放燈三天。寫布告的小吏不敢寫燈字,改為“本州依例放火三日”。由此便有了“只許州官放火,不準百姓點燈”的笑話。
三是避聖賢,主要指避至聖先師孔子和亞聖孟子的名諱,有的朝代也避中華民族的始祖黃帝之名,有的還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長輩,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與別人交往時應避對方的長輩之諱,否則極為失禮。唐代詩人李賀之父名晉,“晉”與“進”同音,故李賀壹生不能舉進士。 古人常需避諱,他們在小心謹慎之中總結了種種避諱方法:
改字形。
有的改用同(近)義字詞來代替需要避諱的字。例如漢武帝名徹,知名辯士蒯徹便改名為通。唐高宗名治,天下人便用理字替代治字。有時也可以通過增減筆畫來避諱。例如邱姓先人本姓丘,但是孔夫子名丘,為避諱便加了壹個耳朵。
缺筆法
當遇到要避諱的字時,在該字上少寫壹筆。 從宋代開始都要避丘字,寫時往往要省去壹筆。
改字法
遇到要避諱的字時使用其他別字代替。
空字法
遇到要避諱的字時不填寫。
改字音。
例如,秦始皇名政,所以正月的正要讀作平生。有的以某字代讀,讀到應避諱的字時改讀某。
比如:
陰歷壹月古時本來又叫“政月”,這是因為古代的皇帝都要在壹年的第壹個月裏接受文武百官的朝拜,並決定壹年的政事。到了秦朝,由於秦始皇壹月出生,取名“贏政”,就把“政月”改為“正月”。“正月”的“正” 不再讀政而讀作“征”了。
秦始皇的父親名子楚。於是把楚地改為“荊”。
呂後名雉,當時文書上凡遇雉字,均用“野雞”二字代替。
漢文帝名叫劉恒,於是把姮[héng]娥改名“嫦娥”,把恒山改為“常山”。
漢武帝名叫劉徹,韓信有個謀士,乃秦末知名辯士叫蒯徹,史書上就改稱蒯徹為“蒯通”。
漢光帝名叫劉秀,曾壹度把秀才的名稱改為“茂才”。
漢明帝叫劉莊,當時竟把《莊子》改為《嚴子》。
唐太宗叫李世民,就把中央六部之壹的民部改為“戶部”。
宋仁宗名趙禎,蒸包子蒸饅頭的“蒸”字就得改為“炊”字。 因為避諱而鬧的笑話:
五代時有個馮道,歷朝為相,有壹次,他命壹個門客講《道德經》,門客想到書中第壹句就是“道可道,非常道”,連犯馮道的忌,於是就把第壹句念作“不敢說,可不敢說,非常不敢說”。
傳說有個叫賈良臣的人,要求家人對自己的名字必須嚴格避諱。他的兒子很乖巧,壹天讀到《孟子》裏“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就大聲朗誦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氣得他老頭子幹瞪眼。有個學生在私塾裏讀書,因他父親名谷,每遇到“谷”字時,也都要改讀為“爹”。如讀到《管子·牧民》“積於不涸之倉者,務五谷也”,“五谷”念成“五爹”。讀到劉禹錫《上杜司徒書》“百谷之仰膏雨”,“百谷”念成“百爹”。同窗聽了,取笑他道:“妳壹會兒‘五爹’,壹會兒‘百爹’,到底有多少個爹啊?”
更為有趣的是,古代常州每年元宵要大放花燈,以示歌舞升平。有壹任太守名田登,其名與“燈”字諧音,為避此諱,只得將元宵前夕的告示寫成“本州照例放火三天”。結果,老百姓譏之曰:“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迂腐地堅持避諱固然鬧了不少笑話,不過,巧妙地避諱,也能顯示出壹個人的機智。有這樣壹則笑話,有壹個名叫阿九的老頭子外出趕集去了,恰好有壹個自稱阿九叔的人登門討債,兒媳婦對他說:“我公公趕集去了,妳有什麽事對我說吧。”那人說:“阿九伯欠我九百九十九兩銀子,叫他九月九日送到我家裏,我名叫阿九叔,住在九裏灣。” 阿九伯回來後,聰明的兒媳婦巧妙地避開了公公的名字中的“九”,說道:“剛才有人來找您老人家,不知他是四五叔,還是三六伯,他說公公欠他壹千少壹兩銀子,叫妳重陽節那天,送到他家裏,他住在八裏灣過去,十裏灣過來。”公公聽明白了兒媳婦的話意,逢人就誇自己的兒媳婦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