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文理分不分科,這個問題至少可以看作是教改的壹項重要內容,當前也成為了壹個熱門話題,對此,我的看法是“高中文理不應該分科”。
所謂文理分科,基本上就是指大概在高二階段,將學生人為劃分為“主學人文科學”的“文科生”與“主學自然科學”的“理科生”的做法。在這種做法下,“文科生不知自然,理科生不曉人文”的評論固然有些過激,但是著實也反映出壹些社會實情況。在開始我個人的論述之前,先闡述壹個基本邏輯關系:從施教的角度講,在不應該分科的情況下,學“文”的可以接觸到“理”,反之亦然;在分科的情況下,“文”的無法接觸到“理”,反之亦然。當然,受教育的學生跨專業自學,不在討論之列。
我主張文理不應分科,其理由有三:
第壹、“文理不分科”,更有利於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當前,應屆大學畢業生普遍受到受詬病的壹點就是綜合素質偏、融入社會較慢等等,究其原因,這實際上說明了其受教育的單壹化,從而致使其轉換角色的速度較慢。而從源頭上講,專業性造就的視野狹窄化,可以說又是其原因之壹,大學的專業化是直接原因,但是,高中時期的“文理分科”也是“幫兇”之壹。在從教育本身來說,缺乏了精確而理性的思想不能稱其為人文思維,沒有了人文關懷的科學理論也必走向偏執,所以若要想學生具有較高的素質,就不能強迫性地對學生進行“文理分科”。
第二、“文理不分科”,是社會大環境的必然。高中文理分不分,實際上取決於大學入學,間接取決於大學畢業後的就業。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國家對大學畢業生進行統壹分配,學生的去向有定數,從理論上講就只需要按照計劃,如生產普通商品壹樣確定方向就行了,那麽早早地就在高中階段對學生施行“文理分科”就是正當的。然而在市場經濟下,學生就業無法進行精確的“安排”,那麽讓其學得更加寬泛,能夠擁有更強的適應性也就成了必然。
第三、“文理不分科”,體現對學生本人的尊重。壹般來說,高中生均在18歲以下,屬未成年人,基於未成年人判斷力不強這壹考慮,“分科”在多數情況下更是父母、老師對他們的“判斷”或者說是“誘導”,可以看作是“為高中生著想”而代為進行的“人生規劃”,但代為行使權力,卻不如保障他們的權力,讓他們盡量擴充自己的知識面、打好基礎,等到他們成年以後自行判斷,豈不是更好?無論其他人代為下的判斷多“聰明”,都不如讓其自己選擇更體現對人的基本尊重。
第四、“文理不分科”,在技術上更為公平。從理論上講,不分科使得願意受全面教育者有了機會,而分科反之;而對於願意接受“單科”教育者來講,不分科也不制止他們在某壹方面專註發展。
有立就有破,我在此也駁斥壹些主張“文理分科”的理由。
第壹、“文理不分科,增加了學生負擔”的觀點毫無邏輯關系。有的觀點說:文理如果不分科,學生需要學習的課程自然有所增加,那麽學習負擔自然加重,這不符合“給學生減負”的社會***識,因此主張“文理分科”。這完全是沒有認清源頭。壓力大是因為什麽?是因為競爭激烈,所以當前決定學生負擔的,是“讀大學”的競爭激烈,隨著近些年的擴招,這壹壓力理應減少、學生負擔理應減輕,但事實則不然,因為大學畢業生就業競爭的加劇,“讀好大學”的競爭更加激烈,壓力自然更大。而人為劃分“重點”院校,對其進行重點扶持,使得教育資源的過度集中,才是學生負擔減不了的關鍵!
第二、“文理不分科,使得學生沒有學習重點”的觀點是本末倒置。學生對“文”還是“理”有所選擇,才是“文理分科”的原因,而非因為“分”才應該“選”。學生個人有學科上的偏愛是很正常的事情,因為對某壹學科有發自內心感到興趣,才會有動力深入學習,如果學生沒有動力,那麽分科並不能起到“突出重點”的作用。兩條人才培養路徑:壹條是鼓勵探索,在自主愛好的基礎發掘重點,從而取得突破;壹條是預定重點,通過強迫訓練取得成就,哪壹條更適合大多數人?對人更加尊重?不言而喻。
第三、“文理不分科,對於特長生不公平”的觀點是偽命題。這個理論在現實中的依據就在於譬如兩門課程,甲A科目得分100、B科目得分20分,平均分60,乙兩門課程都為60分,平均分也為60,如果分,就很容易凸顯出甲在A科目方面的“特長”,從而早早地發現並培養人才(“人才就是在某壹個或幾個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又是對於“人才”的先決定義)。然而上述中的甲算做是“專才”、乙算是“通才”,那麽“專才”和“通才”孰優孰劣根本就無法論斷;再用極端的表述:甲具“天才”和“白癡”兩種特質,乙根本就是“普通”,對其本人來說,哪種情況更好壹些?無法判斷!當然,整個社會從功利的角度講,“人才就是在某壹個或幾個領域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天才並白癡”著無所謂,因為在社會大環境中可以互補,所以甲更加“有用”壹些,然而,這更象是“利用”而非“培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