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選自林語堂《八十自敘》第二章 童年 談父親的片段
我生於1895年(光緒二十壹年)。時值清末,光緒皇帝還活著,慈禧太後正享受最後的榮華。中日甲午戰爭,中國兵敗,那年根據《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慈禧太後挪用中國海軍的預算,修建頤和園。根據記載,有壹艘炮艇被敵軍擄獲,船上只有兩發炮彈。腐敗的滿清官僚曾向大大小小的國家購買彈藥,弄得元氣大傷。日本在明治天皇的領導下,大事革新,1840年打贏了日俄戰爭,清朝的行屍走肉還是行屍走肉。
我生於福建南部平和縣的阪仔鄉(漳州龍溪)。下列幾件事對我的童年影響最大:壹、山景。二、家父,不可思議的理想主義者。三、親情似海的基督教家庭。
父親是無可救藥的樂天派,感覺靈敏,想象力很強,而且十分幽默。在長老會牧師群中,父親以超進步而知名,當年廈門沒有幾個小夥子聽說過聖約翰大學,他卻送孩子到上海接受英文教育。他身材短小精壯,前額突出,配上勻稱的下巴和彎曲的胡子。就我記憶所及,我十歲的時候,他已經五十多歲了。
最特別的是他在同輩牧師面前的悠然笑貌。他對子女很和氣,但是盡量維持老父母的威嚴,卻也不時說個笑話給我們昕,或者把壹碟菜推到母親面前,間或夾夾菜給她。廈門是1849年最先開放傳教的五個港口之壹。他曾說起廈門先鋒牧師塔瑪奇博士(Dr·Talmage)的笑話。當時教堂分為男女兩席。壹個悶熱的下午,他正在講道,看見男信徒都睡著了。女信徒則七嘴八舌在聊天,沒有人聽講。塔瑪奇博士欠身說,“如果姐妹們別再大聲講話,這壹邊的男信徒就可以舒舒服服睡壹個午覺了。”
父親深得漳州基督教友的敬愛。他說話直截了當,壹般人都聽懂。
就我所知,父親是自力更生的人。他曾在街上賣糖果,也曾賣米給囚犯,利潤很高。他還將五裏沙的竹子賣到漳州,兩地距離十英裏或十五英裏左右。
他肩膀上有壹道扛竹竿造成的凹痕,壹直沒有消失。有壹次,人家要他做個人情,從五裏沙挑壹擔東西給壹位基督教牧師。這位教友對小孩子毫不留情,挑子壓得好重,鍋啊盆啊都放在裏邊,還說,“乖,妳挑得動。這才乖。”直到今天,他還記得大熱天下午挑的那壹副擔子。所以他壹直為勞工講話。
我記得他曾和當地的稅務官吵了壹架,那個人領有執照,可以在五天壹次的鄉村市集中任意收稅。有壹個人去賣火柴。那個山地人得將貨品挑到市集,得花三天砍柴,劈柴,熏成木炭。壹捆賣兩百文錢,居然要抽壹百二十文的稅金。父親剛好走過。看窮人受欺侮,他打抱不平,和稅務官吵了壹架。群眾都來圍觀。最後那個稅務官看父親年高望重,答應減收壹壹我不知道減了多少。
父親回來談起這件事,還深恨那名稅務官欺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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