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西方政治制度可以分為責任內閣制、總統制和半總統制。
1、責任內閣制。基本特點是1、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分設,由不同的人擔任,國家元首壹般不負實際政治責任;2、議行合壹,政府由議會中多數黨單獨或者聯合組閣;3、議會不信任內閣時,總理可以辭職或者提請國家元首解散議會重新進行大選。責任內閣制國家在當代壹般按照國家元首可以分為君主立憲制和議會制,當然總督制也可以算作。
君主立憲制:代表國家是英國、荷蘭、日本、丹麥等。特點是國家元首為世襲君主,政府首腦通常稱首相,內閣通常由議會中多數黨組閣。
議會制:代表國家是德國、以色列、意大利、印度等。特點是國家元首稱總統,壹般由總理提名,經過議會通過後就職。
總督制:代表國家是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新加坡等。特點是法定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實際國家元首是英國女王委派的總督。
總之,責任內閣制的壹般權力模式是:人民選舉議會,政黨參加選舉,獲得議會多數席位的政黨組閣,推舉總理。國家元首不負實際政治責任,壹般為世襲君主或總理提名任職。
2、總統制。基本特點是1、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合壹,由同壹個人擔任,負實際政治責任,壹般稱總統;2、議行分離,議會和總統都由人民選舉產生,政府不設總理,由總統直接掌控政府;3、議會沒有倒閣權,政府任期穩定。
總統制代表國家是美國、印尼等。
3、半總統制。半總統制是從總統制衍生的,壹般也可以劃到總統制中。基本特點是:1、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分設,由不同的人擔任,都負實際政治責任;2、議行混合,國家元首和議會都由人民直接選舉,議會中的多數黨組閣,推舉總理;3、議會有倒閣權,但不能直接罷免總統。
半總統制的代表國家是法國、俄羅斯等。
總的來看,壹般的分析法是,假如壹個國家有總統沒總理,那麽是總統制國家;總統總理都有但是總統不是人民直接選舉的,壹般是責任內閣制,否則是半總統制。
當然也有壹些國家比較特殊,比如朝鮮、沙特阿拉伯、緬甸等等。
總結:
總統制:美國……
議會制(即責任內閣制):英國、德國、意大利、加拿大、日本……
半總統制:法國、俄羅斯……
我們中國單純從憲法上可以說是屬於責任內閣制國家。
如果還有不清楚的請百度短消息我,不必客氣。
(雖然我知道怎麽回答,可是不是三言兩語說得清的。
幾個步驟:
1.理解議會制和總統制。
2.理解議會制下的內閣和總統制下的內閣。
3.簡單講:議會制國家,人民民選議員,議員歸屬政黨的數目過半數則有組閣權,組閣的人稱總理,壹般也是議員。具體由誰組閣由政黨內部協商(日本)或者選舉(英國)。這個內閣對議會負責,議會信任它,它就能繼續存在。
總統制國家,人民民選議員,同時也民選總統,總統實際上就是總理。妳會發現典型的總統制國家比如美國是沒有總理的。這種國家的內閣就是總統及其部長,壹般對總統負全責。
還有壹種制度稱為半總統制,代表國家為法國和俄國,即總統人民選舉,議員人民選舉,議員們再推出總理。所以這種情況下,總理既對總統負責也對議會負責,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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