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大的局限是什麽?是自我。妳的自我造就了妳,也限制了妳。我們常常會笑話夜郎自大的人、黔驢技窮的人,不過是因為他們的生活經驗和標準狹隘可笑,可現實中誰不是自以為是呢?即使是那些時時反躬自省的聖人,在很大程度上超越了普通人的生命視野和價值坐標,卻最終還是要止步於某處。孔子說,“七十而隨心所欲,不逾矩”,聽上去很自由了,其實隨的還不是他自己的心,老子可能就不會同意。
同樣,人類最大的局限是什麽?還是自我。
從類人猿開始,人類與天鬥與地鬥,很長時間裏人的智慧只能勉強地用來應付艱難的生存環境。當有壹天,人類終於有力量超越實際需求,開始思考壹些抽象的問題,比如人生的意義,他的回答也必然將出自這個物種有史以來全部的奮鬥經驗,必然帶著人類濃厚的“自我”意識,那就是: “我很重要” 。
“我很重要”是人類本能。遠古時期,因為“我很重要”,激發了人類無窮的智慧和力量,從而得以進步發展。今天,在這個本能驅動下,人類也必然得出如下的結論:“我壹定是有意義的”,“人生壹定是有意義的”。
人類不能放棄這個結論,放棄它就意味著放棄了人類的尊嚴——與其說是尊嚴,不如說就是人類自以為是宇宙中心、自然主宰的虛榮心。
於是宗教說,生命的意義在於來世(或者天堂地獄不同的歸宿),為了那個妳今生必須忍耐守誡、施仁行善等等;
於是西方哲人說人生的意義在實現自我,因為天賦人權;
於是東方哲人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大同,因此必須犧牲自我、克制小我;
於是政治家說人生的意義在於奮鬥,為了遙遠神聖的目標,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輝煌事業中去……
所有這些,不過是人類關於生命意義不同版本的答案,它們都源自於同壹種人類的本能,源於脆弱的人類的虛榮心,即深入骨髓地認定:我很重要,我是有意義的。
愛人移情別戀了,子女離開父母獨立了,公司大佬離開領導崗位了……很少有人不會焦慮、委屈甚至憤憤不平…… 因為曾經、壹直以來,“我很重要”。
同樣,當有壹天我們面對生死,開始思考人生意義和價值這樣的終極問題時,也難免會苦苦糾結:我壹定是有意義的,我的意義究竟是什麽?怎樣才算不白活壹回?我還來得及實現我的意義嗎?
壹段時期以來讀毛姆,發現他對人生意義有著豐富的洞察和深刻的見解。大致提煉如下——
《法國喬》中寫了壹位浪跡天涯、活到 93 歲的法國佬。他出生在科西嘉島,貴族血統、紳士階層,和拿破侖是親戚,家族中有很多名人;他參加過很多著名的戰爭,英勇無畏屢建功勛;政敵上臺後他作為政治犯被關押在船上流放殖民地,卻機警地遊上岸逃出象征著法國領地的法國船,成為壹個失去壹切依靠的世界公民;他當廚子、掃大街、流浪街頭,在食人族裏九死壹生當上了壹個原始部落的國王;英國殖民者來了,他被剝奪了王權,重新壹無所有;他建起了壹只采珍珠的帆船隊,年邁之時富甲壹方,但壹次颶風使壹切化為烏有……他有本事重頭再來、再創偉業,但他太老了,壹切都來不及了……
喬的每壹段經歷幾乎都可以寫成壹部長篇小說。但毛姆只把它濃縮在幾乎是他最短的壹篇小說裏。喬的人生可以提煉出很多崇高動聽的詞兒,也就是意義,比如光宗耀祖、愛國英雄、無畏的持不同政見者、領袖、財富創造者……但這壹切累加在壹起也改變不了喬最後的結局,壹個遠離故鄉的孤獨老頭兒,壹個靠醫院收養的沒病等死的老廢物。對喬來說,所有那些意義還不如壹包煙:“我現在什麽都不需要,只想快點死。不過這會兒要是妳能給我弄包煙的話,我會很感激的。”
作者寫喬活了那麽久,“即使他就在我眼前,也不像屬於這個世界”,他經歷的所有意義都過了保鮮期;喬用誇張的動作演示他怎麽把劍紮進德國佬的身體,談到他與當年那個政治風雲人物是如何不***戴天時發出尖利的嚎叫,說起他作部落國王時“那時候,我視線所及之處全都屬於我”…… 他好像還活在那些業已消失的意義中,但在局外人看來,喬的沈湎其中,看上去“實在震撼,甚至有些滑稽。”
在《梅休》裏毛姆寫道:“大多數人活著是被環境左右的,他們被命運拋到各種境遇中,接受這些安排不只是無可奈何。”這種人循規蹈矩,心滿意足,他們只是被動地生存,從來不曾想去自由地追求什麽。
但毛姆著迷於另壹種人,“他們把人生攥在自己手裏,捏成什麽樣子全依著自己的喜好。”小說中的梅休就是這樣壹個人。
他原來是底特律壹個事業成功的律師,能力不凡、品行端正、口碑壹流,在業界舉足輕重。只是有壹次在俱樂部大家都喝得醺醺然的情況下,他聽到壹個剛從意大利回來的朋友提起壹個島上的壹座房子,贊不絕口,當即喊人發出壹份電報,幾個小時後便成了這座房子的主人。
梅休壹向實事求是,決不感情用事。他承認自己的醉酒沖動,但酒醒後的他並不後悔。在壹片愕然之中,他打理好壹切事情,包裝好家具,出發去了他幾乎不曾夢想過的陌生之地。
梅休的理由是這樣的:他存了足夠的錢,不會在意大利活不下去。他之前的人生只是調停無關緊要之人那些雞毛蒜皮的小爭執,這樣的人生已經給不了他更多東西,他想走開。
毛姆很多小說都刻畫過這樣的人物,比如《月亮與六便士》裏為畫畫逃離倫敦證券所的思特裏克蘭德,《刀鋒》裏的拉裏逃離“宏偉而繁榮時代熱潮”的美國和令人羨慕的未婚妻,遠遁法國周遊世界體驗不同人生,《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裏情場贏家巴納德跑到塔希提島掙錢結婚結果壹去不回……
毛姆實事求是地指出這些人的下場最後往往歸於平淡,並非人們所期待的另壹次輝煌。比如梅休,他沈醉於島上的美景和 歷史 氛圍中,他按照興趣研究、 探索 ,他立誌要寫出壹部與 歷史 名家齊名的的著作——但死亡不宣而至,他的野心落空了,他積累的淵博的知識永遠丟失了,“他的人生被幾位朋友珍藏在心裏,只可惜時移世易,他們也在壹個個離去,不管在梅休生前還是身後,世界都不知道有這樣壹個人。”
也就是說,梅休驚世駭俗的追求與抉擇,換來的只是壹般人所理解的“毫無意義”。
但毛姆說, “在我看來,他的人生是成功的,它的結構是美好且完整的。他做了自己想做的事,在望得見目標的時候死了,他再不用去了解目標達成的苦澀。”
人生的目標只對自己有意義,客觀上也許造福他人,但根本上是妳樂在其中,而當這目標壹旦達成,妳的“意義病”又會發作,又會感到無聊和空虛。
如果梅休這樣的人繼續走原本註定成功的人生道路呢?他們會成為世俗意義上的“成功人士”,但多年之後還不是壹樣:世界都不知道有過這樣壹個人。那些 社會 “成功”人士的代價,就是犧牲作為壹個人的獨立自由。
《吃忘憂果的人》裏的威爾遜也是梅休這種人。他曾經是個優秀的銀行經理,壹次度假他來到卡普裏島,於是毅然決然地辭掉了工作,拿著有限的退休金來到島上生活。他散步,讀書,鋼琴彈得不怎麽樣,誠實禮貌待人,但並不與誰特別親近。他過得節儉而舒適,不妨害別人,也不被任何人任何事左右。他唯壹的訴求是精神自由,自得其樂,看上去他做到了。
威爾遜知道支撐自己悠遊生活的錢是有限的,他以銀行經理的精明頭腦算計,他可以開心自在地過上二十五年,壹旦錢用光了,他就去死。“這樣的完美人生,我希望自己有足夠的興致和精力不讓它浪費”。但二十多年過去了,錢花光了,威爾遜並沒有去死。他開始拖欠房租,賒賬,欺騙……壹次不成功的自殺後,他成了別人施舍的對象,他過得很差,但有吃的,有個容身之處,見到體面的老朋友,他遠遠逃開……他最終還是自殺成功了,死在當初迷死他的、讓他下決心拋棄文明 社會 的海邊巨石上。
的確,人生不應該只做世俗的奴隸,要敢於追求自由的人生。 但自由的代價,壹是讓妳被文明 社會 徹底遺忘(那些短暫的“成功”也不過如此,只不過妳暫時意識不到),二是妳必須有足夠的財富支撐,否則妳獲得的將不是自由飛升,而是自由落體,臉朝下的那種。
這壹點毛姆身體力行做得幾乎可以說是完美。他壹生都在做他熱衷並且擅長的事情:寫作。他是“20 世紀擁有最多讀者的作家之壹”,是同時代最有錢的作家,也是史上少有的生前就同時享有名譽地位和奢華的物質生活的作家之壹。他的後輩作家伊夫林·沃說:“毛姆活得值,去過所有的地方,見過所有的人,吃過所有的東西。”他風流快活地活到 91 歲,也許正是得益於他早早看清了自由與金錢的關系。
所謂人生的意義和價值,不過是人類出於虛榮心的想象。毛姆的全部寫作也無非是揭露人生的各種無意義、反意義、假意義。意義是虛無的,真實的只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