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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能夠找到關於《儒林外史》或者《孔乙己》的外國文獻資料,要國外的研究資料 急用,謝謝。

壹、析魯迅《孔乙己》的現實性與象征性(節選)(王潤華) 

鹹亨酒店:舊中國社會的象征 

《孔乙己》的故事發生在魯鎮裏的鹹亨酒店。《吶喊》裏的《明天》也發生在魯鎮,小說中的人物(群眾)常去喝酒的地方也叫鹹亨酒店。酒客中紅鼻子老拱,藍皮阿五,包括掌櫃的都是些無賴之流,不是想調戲婦女,就是騙錢混飯。另外《風波》也有魯鎮和鹹亨酒店,不過這次魯鎮是個水鄉,而酒店卻在城裏,收集在《仿徨》裏的《祝福》背景也叫魯鎮。孔乙己漫畫作品(20張)  

魯鎮在魯迅小說中,就像以其他地名出現的背景如《故鄉》中的故鄉、《阿Q正傳》的未莊、《長明燈》的吉光屯、《在酒樓上》的S城,不但地方原型都是紹興(包括他母親故鄉安橋頭),這些地方都是象征舊中國社會,從前我用《故鄉》中的故鄉作為例子分析過這個象征結構之內涵。魯鎮也好,故鄉也好,只是壹個大背景,魯迅喜歡把舊中國的社會及其群眾濃縮成壹間酒店,在《孔乙己》《明天》《風波》《祝福》中這意象叫作鹹亨,在《長明燈》和《藥》裏只稱作茶館,沒有明確的招牌。 

在魯迅故家對面,同時又是由周家的親戚經營的酒店,壹旦寫進小說後,就變成舊中國的壹個縮影,怪不得他在這篇小說的後記中說,“這壹篇很拙的小說……單在描寫社會上的或壹種生活。”這個酒店的酒客,很清楚有兩個不同的等級:出賣勞力為生的短衣幫和以地主、讀書人、有錢人為主的長衫客兩種。短衣幫只能站立在櫃臺外喝酒,長衫客則可走進屋裏的雅座,叫酒叫菜,慢慢吃喝。在這小小的酒店裏,除了顧客與顧客之間的階級差別,酒店職員也有極大的等級差別。掌櫃的嚴厲冷酷,對小夥計常擺出壹副兇臉孔,嫌他“太傻”,不準他侍候長衫客,“幸虧薦頭的情面大”,才沒有被辭退。小夥計連言笑都要看掌櫃的臉色。顧客與掌櫃、小夥計之間也不信任,因為掌櫃唯利是圖,賣酒要羼水以牟取利潤。孔乙己固然窮困潦倒,地位低微,掌櫃、長衫客把他踐踏,但其他同樣被侮辱、被損害者,如短衣幫,也同樣對孔乙己冷酷無情,加以譏笑。連可憐的、地位低微的小夥計對懇切教他寫字的孔乙己也反感,認為他是“討飯的人”,不配考他。 

鹹亨酒店鹹亨酒店(15張)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國民精神的麻木愚昧、冷酷無情,孔乙己雙層性的悲劇:被壓迫與被侮辱者的悲劇,這些不正是當時中國“病態社會”及其“不幸的人們”的象征嗎?就因為魯迅把舊中國縮小成壹個魯鎮,又把焦點放在鹹亨酒店,舊社會的各種癥結都立體的通過酒店這個象征表現出來。 

魯迅的象征現實主義是使他的寫實小說比其他同代人的要復雜和具有深度的壹大原因。可惜目前壹般人只註意《狂人日記》和《藥》,而這篇小說是“氣急虺”的作品,不算是最好的作品。魯迅的另壹篇象征現實主義代表作是《故鄉》,其中故鄉這壹象征也是強有力的代表舊中國之壹個象征。這兩個象征成為互相配合的壹對。故鄉以故家為縮影,人物事件發生在房屋內,而魯鎮以大門敞開的酒店為焦點,悲劇在街邊的櫃臺旁產生。 

魯迅為孔乙己塑造的四座銅像 

魯迅在他的生活經驗中,在眾多相關的人物身上,整理出壹些跟孔乙己這個舊知識分子的典型形象有關的特點,然後創造了壹系列具有象征性的形象、場景和對話,就因為通過這個結構,這篇只有二千多字的小說才能產生強大的爆炸力。 

我讀《孔乙己》,首先是感觸到它的視覺形象特別強烈。魯迅把孔乙己復雜的壹生,把原來應該運用的敘述文字,節縮、提煉成壹座座雕塑。孔乙己在小說中只出現四次,每次魯迅都用壹座塑像代替了許許多多的敘述文字。第壹次,孔乙己是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鹹亨酒店的: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壹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壹部亂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臟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 

第壹個句子“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壹的人”是這尊雕像的主要相貌。它是孔乙己壹生的寫照,包括他的身份、身世、性格及其生活的社會背景。他身材高大,受人註目,因為他原是讀過書的人,只是在連半個秀才撈不到後,才淪落潦倒,以致偷東西被人打斷腿。最後出現,斷了腿,爬著走路,櫃臺裏的人都看不見他,那是象征他已被踐踏、潦倒卑下了。他的破爛長衫是他忘記不了讀書人、君子高尚身份的內在意識的標誌。他有高大身材(有力氣)可以勞動,中了舊思想的毒素,使他被上下階層的人所踐踏。 

孔乙己“臉上皺紋間時常夾著些傷痕”,這些新舊的疤痕又包涵著多少社會的殘酷,及他自己好吃懶做的性格。孔乙己的悲劇是雙重性的,他壹方面是舊讀書人的悲劇,也是底層社會被壓迫與被侮辱者的悲劇。 

孔乙己第二次出現在小說裏,是以這尊雕像出現的,他的身邊多了壹位小夥計: 孔乙己剛用指甲蘸了酒,想在櫃上寫字,見我毫不熱心,便又嘆壹口氣,顯出極惋惜的樣子。 

當孔乙己在第三次出現時,更被壹群孩子包圍住,“他便給他們茴香豆吃,壹人壹顆。”這座雕像刻上他和孩子們。這表示在他迂腐的思想之內,還有壹顆善良和懇切的心。他在鹹亨酒店,品行比別人都好,老實,從不拖欠。他的嘆息,除了因為了解到自己的卑下,成為眾人輕視、嘲笑、欺淩、侮辱的對象,也悲嘆年青壹代居然也參加進入以他人的恥辱和痛苦為快樂的群眾隊伍。他原來覺得成人社會的冷酷與無情,才轉向小孩求取安慰,而他們也很現實(“眼睛都望著碟子”)、絕望(不敢企望能成為掌櫃,因此不需學寫字)和冷酷無情(“討飯壹樣的人,也配考我麽?”)。 

第四次也是最後壹次出現時,魯迅把原來高大的孔乙己,突然縮小成被打斷腿,用手走路的乞丐: 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壹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壹個蒲包……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 原來高大的孔乙己現在站不起來了。因為偷了壹些書紙筆硯,先後被吊起來打,最後腿也被打斷了。魯迅便以這尊雕像來代表孔乙己永恒的、最後的悲劇。